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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浅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腾飞

  摘 要: 做好“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的心声,然而,审视我国当前的“校企合作”,特别是苏北农村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学校一头热”、“合作内容单一”、“合作层次较浅”等问题。文章作者结合自己所在地区“校企合作”实际,就加强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 苏北地区 中等职业学校 “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眼下已经越来越受到中等职业学校的青睐。国家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并要求各类职业学校要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紧贴时代的发展脉搏,加强并做大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既符合国家、学校的利益,又是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和提升办学水平的内在需求和必由之路。
  一、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意义。
  (一)“校企合作”可以更新领导和教师的教育理念,有力促进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的培育与形成。
  如何科学合理地改变“缺乏鲜明的办学特色”这一现状,迎头赶上苏南名校,是当前摆在苏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决策者们面前的当务之急。只有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才能增强人才培养规格品种的适应性、适用性,进而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和生产实际,培育并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二)“校企合作”可以改变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落后的现状,积极改善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条件。
  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引进先进的设备和生产线,可以使学生提前适应企业、行业和社会的需要,极大地缩短员工与企业的磨合期,既有效地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又科学地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和劳动成本,为企业的发展储备大批优秀的可用之才,进而有力地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三)“校企合作”可以从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专业建设、学生管理等方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与提升。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课程设置与专业建设为根本、以学生管理与成才为目的是苏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实现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只有走“校企合作”之路,才能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不落俗套,实现学校内涵的提升。
  二、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相比较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校企合作”,我国的“校企合作”起步较晚,并且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比较明显。就江苏省而言,苏南地区的学校,尤其是高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环境影响,较早地开始了“校企合作”的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经形成校企共设“专业指导委员会”、校企联合举办专业、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校企联合进行技术攻关、校企合作开展“定单式”教育等模式。从总体上看,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尚处于模式探索阶段,推进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目前存在的最大障碍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在合作中获得与付出不成正比,未能实现“共赢”。
  三、关于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建议。
  (一)改革办学体制。
  1.借鉴苏南发达地区办学经验,对学校的所有制进行尝试性改革。在苏北地区农村稍微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几乎均是政府办学,几乎没有任何企业背景。学校可在地方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尝试与和学校品牌、优势专业相关联的地方企业或者跨地域企业通过投资办学、联合办厂、资助实训设备、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联合办学,彻底改变学校企业背景缺乏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实现“校企合作”,达到“产学结合”的目的,开创校企双赢的场面。
  2.加强管理体制改革。学校要切实加强“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把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当作“校企合作”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不仅仅要使专业指导委员会成为学校各专业办学的咨询机构,还要进一步使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到学校各专业办学的决策和全过程中,参与学校办学重要事项的决策甚至学校管理。要让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仅仅有参与权,还有决策权,使其通过不同层次的参与,促使企业真正参与到学校的办学中,促进学校和企业的“一体化”进程。
  3.研究并实行学制改革。《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机械、机电等专业可安排前两学期学习理论知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第三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第四学期返校加强理论学习,第三学年到企业全面顶岗,实现“工学交替”、“产学结合”;养殖与种植等农学类专业可直接把实践时间安排在每个学期中,以周为单位进行。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尽早进入社会,提前完成学生和社会工作者身份的转变,进一步使他们了解行业、职业和岗位对专业学习的不同要求,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目的性。
  (二)改善运行机制
  1.政府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通过疏导与调控,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要积极引导学校与企业探索能够实现企业和学校的双赢,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为企业提供产业和行业发展信息动态,为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做好“校企合作”的媒人;不仅要“扶上马,送一程”,而且要使“校企合作”这匹马跑快、跑好。
  2.学校要深入研究并建立起适应“校企合作,产学结合”需要的运行机制。要根据“校企合作”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抽调部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的教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给予权利,全面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的规划,加深“校企合作”的研究、细化“校企合作”的开发、促进“校企合作”的推进、督导“校企合作”的实施、加强“校企合作”的管理;学校要定期制定相关“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建立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还要建立起在“校企合作”形式与背景下的对教师、学生的新评价与考核体系等。
  (三)创新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是“校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根据不同的专业,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不能一拥而上,全盘通同化。比如:服装、机械等专业可以采用“把车间建到学校”,在学校中建立企业生产中心的模式;汽车、建筑等专业就可以采用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训的模式,毕竟在苏北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个汽车生产线是不太现实的;此外,还可以采用“专业办学与企业结合”的模式,形成专业与企业同风雨、共进退的“联合体”。但是,“校企合作”的模式不能盲目创新,学校要密切关注企业的需求,找准与企业的合作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这样才能与合作企业形成“战略一致、供需衔接、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局面,推动校企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长久的实效。
  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为苏北地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提供了极其便利的历史机遇,学校唯有抓住机遇,借鉴苏南等地区的先进经验,迎头赶上,积极探索具有苏北特色,具有农村基础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建立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校企合作”新机制,才能更好地开创和拥有苏北中等职业教育的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袁贵仁.国家教育部网站.2010.4.26.
  [2]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征求意见稿).2010.3.12.
  [3]李高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分析与思考[J].成人教育,2009,09(总第272期).
  [4]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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