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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调查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钟 卫

  摘要: 重庆高职院校在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采用“一体制三形式”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认为,应学习德国“双元制”成功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好行业作用,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使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践评判对策
  
  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践
  
  (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本质特征。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人才,通过学生工作实践与理论学习的紧密结合,或者工作环境与课堂环境交织一起、工作与学习交织一起的培养,使学生素质与企业需求一致,体现职业教育本质要求,实现“为企业人才需求和技术进步服务”“为学生就业和全面发展服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人才培养的实践要求,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工学结合必须是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础上的工学结合,否则工与学就无法真正结合;校企合作必须体现出工学结合的实践要求,否则校与企的合作就没有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
  
  (二)重庆高职教育“一体制三形式”模式的确立。
  近几年,重庆高职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发展态势较好,各个学校都与众多企业有着程度不同的多种形式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学习与生产实践脱节,就业能力不足,就业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了学生就业率。成绩的取得,与重庆市确立“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的职教发展新体制”有很大关系。以就业为导向,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行业在其中有着学校、企业、政府都难以起到的独特作用。但是如何发挥行业作用,过去一直没有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教育发展。为此,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的职业教育发展新体制,为加强政府宏观统筹,发挥行业作用,破解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实习实训等方面难题,从体制上提供了保障。《条例》强调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主导责任和综合统筹职能,突出并提升了行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尽管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但与以往相比,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重庆市高职院校紧紧依托“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的职教发展新体制”,在行业帮助下,一改过去与企业难合作局面,各尽所能,与企业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多种多样的广泛合作。我们把它统称为“一体制三形式”模式。
  
  (三)“一体制三形式”模式。
  1.企业与学校相互“挺进”形式。(1)企业“挺进”学校。即职业学院把企业引进学校,利用企业的资源、技术、能工巧匠及其企业模式影响,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结合起来,转变成学校办学力量、资源优势,改善学校师资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如重庆工业职业学院把“力帆”“东风”等企业引进学院,建立力帆汽车、东风小康汽车全国售后技术服务培训中心;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把创维集团引进学院,建立小型维修生产线、设立集团的西南培训基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把富士康科技集团引进学院,建立“无极视线传媒艺术实训基地”,等等。(2)学校“挺进”企业。这是学校通过产学研合作形式促进校企合作搞好工学结合的一种方式。学校深入企业,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利用企业条件开办培训中心,共同培养企业所需人才。如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借助政府主导和政策优惠,与重庆西永微电子园区签定协议,在园区内搞开发和技术服务,与园区共同投资,成立产学研中心,下设师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开发与技术服务中心,把学校办进企业,依托产业园区庞大企业群扩大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
  学校与企业这种相互“挺进”的合作方式,打破了传统办学格局,实现了双方优势互补,壮大了学校办学力量,促进了学校办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方式的改变。这种合作建立在双向选择基础上,起点投资比较大,要求比较高,效力比较明显。主要缺点是难以大规模全面展开,而且能够如此合作的企业不多。
  2.大力开展订单培养。订单培养的具体方式是很多的,笼统地讲,就是学校与企业双方协商,学校根据企业提供的所需人才数量、知识水平、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等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相应数量与质量的人力资源的契约教育方式。实施订单培养,企业往往需要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从而促进学校课程体系重构,使学校获得企业兼职教师和设备资源支持,实现育人过程的工学交替,使毕业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实现“零距离”对接。这是目前大力提倡、我市高职院校都实施了的一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式。这种方式的主要缺点是因为市场变数大,一种订单并非一定能够长期运作,企业因此要承担较大投资风险,合作企业不多;学校因为要满足企业需求,必须打破学校教学与管理方式,学校是无法同时满足众多企业的众多要求的,而且并非所有专业都适合订单式教育。
  3.工厂实习实训实践。这是目前采用最广泛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式,具体方式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在集中的时间内,学生或以工人身份在工厂顶岗劳动,拿工资,进行实践锻炼,或以学生身份在工厂实习实训,不拿工资,采取何种方式、如何培养学生,由校企双方协商决定。工厂实习实训实践,无论从哪方面衡量,都比在学校进行强,企业对学生的培训指导与校企双方的合作程度有很大关系,学校参与程度的柔性也较大。企业接纳学生,通常情况下,或者是学校感情投入的结果,或者是企业有用人的需求。除此之外,或因技术保密的原因,或因“不是自己的事”的原因,或因怕影响生产的原因,很多企业是缺乏热情的。
  
  (四)“一体制三形式”模式最大特征是有“体制”效力的发挥。
  由于学校与企业是两个具体利益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运行方式,受双方的合作意向、企业的人才需求、对对方的了解等合作因素制约,使合作受到阻碍。因此,在这以前,重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举步艰难,发展缓慢。“体制”的建立,在政府发挥综合统筹职能的主导下,行业作用显示出独特效力,合作局面才得以打开。如,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与重庆市的8个市级职业教育行业协调会建立了密切联系,积极参加行业活动,在行业引导下,广泛了解企业、宣传自己,与企业建立了良好“伙伴”关系,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网络,打牢了合作基础,扩大了合作范围,与200多家企业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和安置学生就业的合作关系;重庆工程职业学院在行业协会指导下,与206个企业联合成立了产学合作委员会,成立了12个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大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学院发展起了重大作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20多个企业及行业组织合作,共同开发了157个各汽车行业能力标准模块,共同编写了40余本汽车维修技术系列教材,等等。
  
  (五)“一体制三形式”模式给重庆高职教育带来的转变。
  “一体制三形式”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还促进了重庆高职院校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教学管理机制、教师素质结构、专业结构、课程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转变。如,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提出了“针对工作岗位解析职业能力,基于工作过程重构课程体系,依托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立足真实环境组织一体教学,面向职场需求实施能力鉴定,突出学生主体实施素质教育实现素质就业”六环相扣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在加强多渠道多形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同时,坚持重视和突出四原则: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培养原则、综合能力培养原则、综合素质培养原则、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改造原则,使人才培养模式保持健康发展方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柔性程度的教学管理制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全面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因材施教,学生修业年限与学制建立柔性关系。适时转变,已成为各校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的重要举措。各校普遍重视教师素质结构,随着企业对教育教学过程深度参与和学院对教师培养力度的加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正在逐步壮大,并逐步成为专业教学的主要力量;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设置并适时优化专业结构,适时调整培养目标,教育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改变传统“三段式”学科课程结构和以学科为中心的本科压缩式课程模式,推行灵活的模块化课程建设,形成以优质核心课程为中心的灵活的模块化课程体系,等等。贯彻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教育方针,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也发生了很大转变:课程体系由学科本位向就业导向转变、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确定教学内容;强化实践环节和实践教学,不断融入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实践要素,把企业的要求和标准引入教学,把职业能力、职业知识作为课程主要内容覆盖相应职业资格要求;教学突出工学结合教育实践特点,实施个性化、多样化的开放式教学,大力推行“工作过程(企业要求)导向”的课程新体系;改变传统教学法,采用“三明治”式的教学方法,“教、学、做”合一,“手、口、脑”并用;把社会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作为考核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等等。总之,“一体制三形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推行,使重庆高职教育发生了重大改观,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正在发生变革性飞跃,推动了重庆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目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做法的评判与对策
  
  对目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做法的评判,总的来讲,重庆高职教育发展是健康的,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可喜的,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
  我们认为,作为一种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这应当是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一种教育的核心内容,而且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目前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做法还没有形成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停留于某种要求的实践形式或者表现形式,制度层面设计已经严重滞后,政府政策基本上还停留于宏观指导层面,相关文件不少,但缺乏可供操作的细则,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实践中“我”性理解和做法的随意性比较大。重庆市虽然有《条例》强调要加强行业作用,但对行业授权不够,行业组织松散,对企业的权威不够,在校企合作中,仍然只是以第三方而非参与者出现,行业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中的“学校热、企业冷”现象仍然严重,没有得到改变。正因为如此,目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质与量还不能满足教育需求,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专业覆盖面并不广,不少学生的实习实训是在“放羊式”状况中进行的,企业指导不力,学校教育不到位,那种深度合作学生受益匪浅的工学结合,多数学生还享受不到,教育不均衡、发展不均衡是广泛存在的现象。这是一个体制问题。我们缺乏促进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社会层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这方面基本制度的建立尚处于空白。目前的做法是一种“小农经济式”做法,主要靠学校被动性地四处游说企业、用感情投入去感动企业,感情式、热情性校企合作色彩非常浓,犹如搞某种“运动”一般。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践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评判准则、无监督机制、无权威裁定、散乱无序,这与发达国家成功的职业教育经验大相径庭。这种状况与我国教育大国地位不相称,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也不相衬,必须予以改变。
  改变存在问题,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上台阶以更高水准发展,我们的对策思路是:1.应以发达国家特别是德国“双元制”成功经验为借鉴。教育的规律在许多方面有共通性,凡适合我国具体情况,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所有做法,我们都可以在实践中借鉴和引用。目前,我们应当加强宏观政策的细则化,加强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制度化、规范化,并且有管理、制度、规则、监督、评判、奖惩、激励等健全的运行机制配套。2.重庆应在《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行业作用。应该认真学习德国职业教育中发挥行业作用的成功做法,通过政府授权,树立行业权威,逐步形成企业在某些方面对行业的依赖,逐步形成行业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的管理、监督、协调、引导、媒介的多功能作用。3.企业积极性的调动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顺利进行的关键。目前政府作为的重点应把关注点放在有校企合作实力的大中型企业上,加大资金投入,给以政策倾斜,切实解决好企业在合作中的后顾之忧,按市场规律办事与政府权能共同作用,就是要使企业在合作中能实现“有利可图”目的,建立起企业能够自觉热情参与的校企合作机制。4.学校作为:学校不能等、靠、要政策,应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校企合作的专业覆盖面,实现学生受益的普遍性,切实改变“放羊式”的工学结合、实习实训;要注意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坚持职业教育的育人责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赵月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的职教发展新体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8,(8).
  
  课题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2009-ZJ-056)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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