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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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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烟的逻辑不是戒烟,而是告诉你应该去哪里抽。这个道理就和幼儿园阿姨教导小朋友不能随地大小便一样,不能逮哪拉哪。这只能说明你更文明,不代表你失去自由。走少数人“先禁”起来的中国特色路线,带头儿的先进能不能就是你呢?
  
  禁烟令=禁止随地大小便
  
  文|本刊记者 张立洁
  
  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国将在内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里等,全面禁止吸烟。作为一个从不吸烟的公民,我对“禁烟令”拍手叫好。
  中国在创造了许多令人骄傲的世界第一时,其烟民数量约3.5亿、被动吸烟者5.4亿居世界首位,卷烟产量、烟叶国内销售量居世界首位,这样的数字想必谁也不好意思当作成绩来宣扬。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吸烟简直就是一种天然的权利。然而,权利总有限制。一旦没有了限制,就很有可能侵害他人的权利。
  我想这样的场景对于很多人并不陌生:某位非烟民“路见不平”,站出来制止,却遭到周围更多烟民的还击:“我抽烟关你屁事,吃饱了撑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如果继续争执,很有可能引发暴力冲突,事情往往是以互不服气收场,挺身而出的非烟民还有可能落个“神经病”的下场。这就是咱们的国情,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核心区,也许你还可以讲讲礼仪、谈谈文明,可一旦走出这些特区,先看好你的钱包再说吧。
  其实,事情大可不必这么敏感。禁烟的逻辑不是戒烟,而是告诉你应该去哪里抽。这个道理就和幼儿园阿姨教导小朋友不能随地大小便一样,不能逮哪拉哪。这只能说明你更文明,不代表你失去自由。
  习惯的改变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法律恰恰是提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工具,此前的禁放令就是个很好的例证。追溯起来,我国实行禁烟令是因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年,这部公约就在中国生效;次年,缔结这部公约的几个国家召开大会,出台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2011年中国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就来源于这部准则。说简单点,这是中国对世界的一个承诺,我们必须履行。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应该说共识已经具备,“吸烟者有继续吸烟的权利,非烟民也有拒绝吸二手烟的权利”,而法律的细化和执行情况则是保证双方权益能否落实的关键。此前,中国很多城市和地区如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早就提出过地方性禁烟政策,但大都形同虚设,“执法主体、惩罚措施、禁烟场所范围都不明晰,操作性太差!”
  难道禁烟真的这么难么?似乎谁提这事都是蚍蜉撼树一般不自量力。
  以法国为例,自2008年禁烟令以来,有17万名以上的“香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逻。他们由警察、宪兵和军队巡逻兵等组成,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则有权对其处以68欧元(约合707元人民币)的罚款,而违规的公共场所也将被处以双倍罚款。依我看,从技术角度讲,没什么不能禁的,让每个办公室的烟雾警报器都工作起来,一抽烟就铃声大作,执法的不能偷懒,抽烟的抱头鼠窜,时间长了不就适应了?这都在其次,最关键的是咱们的思想问题没解决!
  在中国人的惯性思维里,女人抽烟难以接受,男人对着女人抽烟却天经地义,这种价值观的错乱,最准确的定性就是愚昧。不是咱崇洋媚外,抽烟这件事的确能够反映出一个国家国民的文明程度和法制化程度。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形式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要说传统,西方人的传统不比中国人短,其普及程度更甚。人家能禁,中国也能。
  法律离不开强制,但是不能只靠强制。2010年的今天,你已经不会在电影院大声喧哗,咱有素质!那么你是不是也该逐渐要求自己不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这说明你拥有控制个人欲望和行为的能力;说明你能对自己负责,也愿意对他人负责;说明你可以拒绝别人都在违规吸烟诱惑,而坚持自己的原则“独善其身”……走少数人“先禁”起来的中国特色路线,带头儿的先进能不能就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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