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等职业院校之“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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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如何约束与衡量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五常”思想,从另一个角度浅谈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做到守办学之“信”,审时势之“智”,快发展之“礼”,遵规律之“义”,终达成止于至善之“仁”。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院校;五常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04-0090-03
1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概述
中国最早的高职院校为1866年在福建省开办的马尾船政学堂。现代社会,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我国东南沿海及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创办了一批新型地方性大学——职业大学,这就是我国现代最早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性质的学校。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和北京高等专科学校这三所中专学校基础上试办了5年制技术专科教育。1991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和总后勤部共同批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校基础上,建立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率先在全国试办高中起点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当时,国家对试办学校的基本要求是“双起点”、“双证书”,即学校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和相当于高中阶段的职业学校起点的毕业生,学生毕业时既获得大专学历证书又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1997年,原国家教委明确提出新建高等职业学校一律定名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同时鼓励其他通过改革、改组、改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照此更名。1998年,教育部拨出了11万个招生指标,在20个省市用于试点发展高职教育。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1999年到2008年,我国高职教育的规模得到了迅速扩大,截止到2008年,高等职业教育已占到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2 高职院校之“五常”
“五常”是封建伦理道德中为人处事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即“仁、义、礼、智、信”。不论是过去还是现今,人们习惯于用这“五常”来约束人或者是衡量人。但纵观今日之大学,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同样需要这“五常”来加以约束与衡量。
2.1 高职院校之“仁”
“仁”是人之为人的最高体现,当然也是高职院校应该追求的最高目标,正如《大学》中的“止于至善”一个道理,高职院校也需要“日新之德”,“仁”体现在高职院校中应该是要秉承一种“培养能用为度,实用为本人才”的理念。
高职院校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都是其主旋律,要更好地反映这些主旋律就应该有正确及鲜明的高职教育的理念,原斯坦福大学校长卡斯帕尔认为“世界上有太多的大学似乎已经放弃了追求完美的理想”。理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蹴成的,它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种装饰,而应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在西方有欧洲中世纪早期大学提倡的学术自由思想、纽曼的博雅教育思想、牛津与剑桥的导师制、哈佛的学分制、通识教育核心课、洪堡的教学科研相结合、威斯康星的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就中国而言当属民国时期著名的大学校长如蔡元培、梅贻琦等先生在执掌大学期间的优秀理念,如“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正是这些理念让这些大学从平凡走向顶峰,真正体现出了“仁”,而反观今之大学,特别是高职院校,真正有理念者凤毛麟角,看上去大多像是复制品,没有特色可言。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应该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其主要的性质和任务应该是职业性与服务社会,它担负着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还要根据社会的要求和变化,适当地改变培养方案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2.2 高职院校之“义”
“義”在儒家“五常”、管子的“四维”中都居次席,它代表着基本的伦理价值,而高职院校也要通过“义”这条路才可以达到“仁”这个终极目标。
高职院校之“义”同样讲求“宜、正、理、则”,所谓“宜”与“正”,即高职院校也要追求中庸之道,应该能审时度势地分辨何为正确,何为恰当,但放眼今日的高职院校,争相升格,这并不是坏事,但高职院校应该把握度,应该分清自己是否适合做这些事,这么做是否适宜,这些事情是否能真正对高职院校的发展有帮助,该做与否等等。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处于“压缩性”本科的阴影下,以至于现在很多高职院校都忙于“升格”,让高等职业教育变得毫无特色,似乎甘愿做这块“压缩性饼干”。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从不同发面影响着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固然要紧跟时代的脚步以把握社会最新动态来使其得到较快的发展,但如果盲目跟风攀比,那就会导致“不宜”与“不正”,因此,不论何时,高职院校都应该保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纯真和相对的“保守”。所谓“理”与“则”,就是高职院校要遵循一种原则与规则,这种原则与规则就应是高等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即高等教育必须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所制约,并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并且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就是要在适应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出顺应时代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高职院校在发展中要遵循这个规律才能不失偏颇,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进而走上“义”这条路。
2.3 高职院校之“礼”
“礼”是人的立身之本,同样也是高职院校的立身之本。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礼有着“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作用,而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摇篮和国家知识创新的主要阵地,同样应具有上述作用,它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正如布鲁贝克所言,人们探讨深奥的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而且还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先后超过了俄罗斯、印度和美国居世界第一位,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并正在向着高等教育强国迈进,高等教育由封闭的“象牙塔”不断向社会开放,高职院校也在由单一的层次不断裂变成多样化的层次,由单一的形式和类型发展成为多样化的形式和类型结构,由“精英教育”发展过渡到“大众教育”等等,高职院校要使培养出的人才具备必要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基础,培养他们的的表达能力、与人沟通、合作共事的能力,同时还要重视实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这些发展都体现着高职院校在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进步的“礼”以及培养人才方面的“礼”。
2.4 高职院校之“智”
老子认为“礼有变通之谓智”,孔子认为“知(智)者不惑”,体现在高职院校中就应该是其在促进社会发展与培养人才的“礼”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外界环境的变化中分辨并选择最适宜自身发展的做法,在当前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大背景下,高职院校该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影响下一方面适应外界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又能保持高职院校应有的精神和价值,即走出“象牙塔”又超越“象牙塔”,这才能充分体现高职院校的“智”。有“大智”的高职院校才能在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做到“不惑”,不仅应能从宏观上把握全局,也应能在细微之处体现自身的特色。
2.5 高职院校之“信”
“信”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有着“真诚无妄、心口一致、言行一致、行为一贯”的含义,而“信”最能体现在高职院校中的就是其教学和学术研究要完完全全地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要切实体现职业教育的内涵,高职院校应更好地建立与社会和市场的联系,并形成良好的互动,让高职院校真正成为社会和市场发展的“服务站”。
高职院校之“五常”,在于守办学之“信”,审时势之“智”,快发展之“礼”,遵规律之“义”,终达成止于至善之“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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