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臭水体治理思路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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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水环境污染现象日益突出,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更是普遍存在,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就城市黑臭水体的成因进行分析,重点对其治理思路进行探讨。
关键词:黑臭水体;治理
1 城市黑臭水体成因
造成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外源污染、内源污染、自净能力差。外源污染主要是由于是污水直排、工业废水偷排、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以及农业面源、生活面源污染等;内源污染主要是河面垃圾、河底底泥释放、水生植物腐烂等;自净能力差则主要表现为流动性差、缺氧、水生态系统脆弱。
2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截污工程不完善,污染源控制不到位
市政截污工程主要是对水体的外源污染进行控制,但目前很多城市截污工程尚未完善,仍采用合流制,雨季易发生溢流。此外,部分城市工业企业污水存在偷排现象、畜禽养殖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涌、河岸两边垃圾成堆等等都是造成黑臭水体的重要原因。
2.2 治理机制不规范,治理方法不科学
部分城市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尚未制定规范的治理方案;部分城市缺乏合理、科学的黑臭水体治理方法,例如,部分城市采用“加盖”的方式进行治理水体,虽然黑臭水体看似“消失”了,被“治理”了,但实质上水体是没有得到任何的改善;部分城市在尚未完成截污的前提下,就开展生态修复,浪费资源同时也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2.3 治理成果不巩固,缺乏后期监督管理
部分地区为了应付上级考核,只追求短暂效果,例如,向黑臭水体投放大量化学物质,虽然水质的指标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但是水质没有得到根治。部分地区对于治理工程完成后的水质监测、保洁维护、监管监督等不够重视,导致水体反弹,黑臭性质没变,造成重复投资。
3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思路分析
3.1 前期调研工作
①组织前期调研,规范判定标准。结合本城市的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调研,明确黑臭水体的划分和界定标准,建立黑臭水体整治清单;②制定整治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本城市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针对每个黑臭水体制定完善的治理方案。同时,建立监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治理进展,及时把握治理动态。
3.2 工程治理措施
3.2.1 控源截污
“控源为本,截污优先”,控源截污是从源头上对污染源加以控制和削减,并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建设,对点源与面源污染进行控制。点源控制主要的方式是截污纳管,利用城市污水管道及沿河道敷设的污水截留管线将污水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在对面源污染加以控制的时候需做到三点,一是实现源头控制,二是对污染物的扩散途径加以控制,三是做好终端治理。
3.2.2 内源控制
内源污染的控制与消除,是最直接的改善黑臭水体污染源的方法,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清淤疏浚,主要是清除悬浮在底泥表层的污染物,保留原始生物种群基因库,保证后续生物种群及河道环境恢复。二是及时对水体内的垃圾和漂浮物、水生植物残体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保持河面干净整洁。
3.2.3 水质净化
水质净化的方法比较多,这里主要是探讨两种,第一种是曝气复氧,曝气的目的是提高水体中溶解氧含量,解决水体供氧耗氧失衡问题,有效减轻黑臭,对底泥曝气有助于加快底泥修复。第二种是植物修复,主要是利用植物实现水质的净化,比如可以在黑臭水体中种植水生植物,利用植物对污染物的吸收作用,对底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其他污染物进行降解,增加水中的溶解氧量以及好氧菌量,从而实现水质的提升。
3.2.4 生态补水
经过前期的控源截污、内源控制、水质净化措施后,最后一步是生态补水,主要目的是恢复其流动性。鼓励使用城市污水厂再生水、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及收集处理后的雨水对黑臭水体进行生态补水。河道本身有一定的自净能力,通过提高水流速度,可以提升水体的富氧速度,增强水体中的溶解氧浓度,进而改水质。
3.3 建立长效的监督维护运营机制
一是加强常态化的巡河管理机制。通过组织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河台帐,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和污水直排口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三是建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机制,对于已经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需要定期展水质监测,并在媒体上公布,让群众监督治理效果。
4 结束语
城市黑臭水体对城市的影响重大,关乎着城市的生态安全问题和市民的健康生活。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治理力度,综合分析考虑,有针对性地实施科学的治理技术,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從而实现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提升。
参考文献:
[1]学武.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暨污染底泥治理技术及标准探讨[J].中国标准化,2017(12X).
赵越,姚瑞华,徐敏,等.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践及思路探讨[J].环境保护,2015(1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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