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宪法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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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宪法课程理论性较强,教学现状具有教学目标脱离现实,教学内容不接地气,教学方法单调乏味等问题。文章结合宪法学科特点,提出宪法教学应注重“宪法人”核心素养培养,应回归生活宪法,应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三方面,并提出宪法翻转课堂的改革路径,从内涵意义、构建策略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翻转课堂;宪法;宪法人;生活宪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9)13-0100-03
Abstract: Constitutional Course has strong theoretical nature, the current teaching situation has such problems as teaching objectives divorced from reality, teaching content is not grounded, and teaching methods are monotonous and tedious. Combining with the proposition of constitutional subjec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at the teaching of constitution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ore quality of "constitutional person", return to the life constitution, stimulate students' learning initiative, and put forward the reform path of the constitutional overturn classroom, elaborating from the connotation, significance and construction strategies.
Keywords: flipping classroom;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person; life constitution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宪治国,只有不断教育引导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全面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才能使学生真正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而目前的宪法教学面临着日益重要与教学模式相对落后的矛盾,亟需进行教学模式的研究。
一、宪法教学现状问题
(一)宪法教学目标脱离现实
有学者认为,法学专业学生宪法教学目标应为“掌握宪法学知识,树立坚定的宪法理念,具有全面的法律职业技能”,其他专业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上关于宪法的教学目标应为“了解掌握宪法基本理论知识,并能运用宪法理论分析社会现象”。综合来看,宪法教学目标均过于高大上,过于强调远大缥缈的法治精英教育,忽视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培育。宪法条文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做到真正入脑入心,需最终入行。只有在教学中有效启发和引导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切合学生实际,联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学生真正成为依法治国的实践者。
(二)宪法教学内容不接地气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这也使宪法教育容易陷入以下困境:居高临下,直接使用效力淡化;不接地气,与生活脱节。宪法授课内容繁杂、条款众多,但当前教学内容往往比较抽象空洞,理论性过多,对宪法基本原理与政治法律制度往往讲授较多,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则相对较少。同时宪法教学联系实际不足,从理论到理论,案例较少,仅有的案例分析也较为陈旧雷同。如教师不能运用生动的案例教学,学生只是机械性地背诵,宪法学习的兴趣被扼杀,法治思维的培养更无从谈起。
(三)宪法教学方法单调乏味
当前宪法教学仍以“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为主,互动和反馈不足。“教师中心”下强调“讲授——接受”单向输入式的教学法,学生关注的重点往往不是素质能力的养成,而是考试的重点。教师“满堂灌”下学生只会“等靠要”,严重缺乏批判思考能力。课堂中心下,学生依赖心理严重,自主学习意识淡薄,被动地跟着老师在课堂听讲,顶多课后稍作复习,课前预习作用基本未能体现,课堂参与讨论积极性不足,从而学习的趣味性、有效性、深广度均大打折扣。
二、宪法教学发展诉求
(一)宪法教学应重视“宪法人”核心素养的培养
宪法教学中,如教学目标过于高大上,只注重对学生进行宪法理论知识的讲授,不重视结合实际进行法治理念、宪法信仰和守法习惯的培养,学生往往会沦为法治教育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基于此,有学者提出“宪法人”的概念,把真心诚意信仰宪法,具有宪法意识,并时刻按照宪法的基本精神生活和工作的人称为“宪法人”。此提法强调知行合一,避免培养懂法不守法、专钻法律空子的人。“宪法人”的核心素养应是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培养“宪法人”,要求教师首先自己要成为“宪法人”,在课堂教学、提问、作业、考試等所有过程中处处注重体现规则、参与、公正等宪法的精神,潜移默化、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以自身行为向学生生动阐释何为“自由、平等、法治和人权”。其次,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对现行宪法文本的尊重,从而培养学生对宪法的尊重、敬畏和信仰。一味批判的教学方法,甚至如某些学者所形容的对法律进行宣泄式鞭尸,也许能获得一些喝彩,但可能瓦解学生对法律的信仰。
(二)宪法教学应回归“生活宪法”
宪法教学内容的不接地气在于宪法被置于治国理政之位,认为宪法高于生活,却忽视宪法源于生活、经营生活、保障生活的特征,导致宪法难以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而被戏称为“闲法”。宪法不仅是治国理政之学,也是人生经验的总结,它界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种种行为,为保障人民幸福生活而存在。宪法教学回归“生活宪法”,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了解国家架构设定的意义、了解自身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从遵纪守法中爱自己的国家。因此把宪法教育回归到培养人的宪法生活经验和能力中,面向实践、关注生命,“上至庙堂,下至茅庐”、才能使宪法不失高度的同时还接地气。 (三)宪法教学应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
“传统的课程结构正发生着内生性改变,交互性、主体性、自主性的特征正在日益凸显”,后现代课程观的提出者小威廉姆.E.多尔如是说。宪法理论非常抽象,如不摒弃传统单一的授课方式,采取多元互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将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宪法学习效果将大打折扣。多元互动的学习方法有建构主义、混合式学习、探究式学习、翻转课堂等模式,其中翻转课堂是指课堂内外时间被重新调整,因此也被称为“颠倒课堂”,学习的主动权从教师转到学生,学生在课前利用信息技术等充分预习、学习知识点,课堂上则以协作、讨论等为主进行,极大程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下将结合移动互联网时代大热的“翻转课堂式”教学模式来探讨宪法教学改革路径。
三、宪法教学改革路径
(一)宪法翻转课堂的特点与意义
1. 宪法翻转课堂的特点
(1)参与性。翻转课堂以培养学生的开放性、自由性、互动性、创新性为主,翻转课堂模式下,学生能更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师生关系更为平等,学生学习的主动参与度更高,有助于培养学生树立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价值观,也符合宪法作为“人权法”、“民主法”的价值特征。
(2)实践性。翻转课堂要求学生课前进行自主学习,观看视频、听博客、阅读电子书、网上讨论等,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同时宪法翻转课堂能使授课内容通过背景知识、现实案例、历史比较、应用实例等不断增强多元性和实用性,充分体现“在做中学,以学促做”的特点。
(3)互动性。翻转课堂强调调动学生的发散思维,通过课前学习、资料准备、课堂讨论、角色模拟等多环节,改变了教师与学生单项传授的过程,重构了学生学习的过程,课堂成为师生之间以及生生之间良好互动的场所。
2. 宪法翻转课堂的意义
翻转课堂指的是推翻传统课堂模式,顺应现代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翻转至学生在课前做好学习准备,教学前学生先学的教学形式。翻转课堂与传统说教教学模式的不同在于,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结合了学生学习水平与接受程度展开教学。通常翻转课堂以微视频、微课形式在5—10min中将知识表述完整,这与网络技术有着密切联系。将其应用到宪法教学中有助于调动学生课堂参与主动性,便于学生对课堂知识有基本的掌握,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的教学形式有助于学生学习热情激发其特点为:第一,翻转课堂展现形式简单,容易被学生接受,教师通过微视频形式将重点知识表述出来,在学生没有分散注意力或感到学习疲劳时就已经掌握主要知识点。这种学习形式也能够帮助学生解答学习问题,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可以反复观看视频直到解答问题,这也是传统教学所不及的。而且,翻转课堂有效缩短了学生学习时间、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加对知识点的记忆。第二,学习时间顺应学生课余时间,有助于提高学习质量。学生通过课前预习起到知识巩固效果,主动做好课前准备再听讲有利于对知识点的吸收,并且学习时间自由,学生课余时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第三,讲解内容完整、教学形式简单。翻转课堂不仅学生打破了时间、空间限制,教师也不再局限于教材知识内容,以实时案例、幽默的讲解形式传递知识点,提升知识传播效果。
(二)构建宪法翻转课堂的策略
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宪法学课堂教学质量,必须改革宪法学教学方法。应该根据宪法学课程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在改进课堂讲授法的基础上,引入宪法事例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与多媒体教学。
1. 注重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翻转课堂是基于互联网的大发展产生的,借助网络技术,可以清晰生动地展示宪法案例发展变化过程与步骤。如翻转课堂教学过程中,可把要探讨的案例通过网络技术设置为几个环节,让学生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课前学习,再在课堂进行讨论,并在教师协助下运用宪法解释、宪法事实鉴别等宪法规范,运用宪法概念、宪法规范描述分析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宪法思维。例如:学习宪法发展史时,要求学生查阅资料按照时间顺序总结宪法的发展史,了解宪法与普通法律有哪些不同和相同点。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对宪法的发展有基本了解,为课堂讲解宪法的发展史奠定基础。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学生了解到,我国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规定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某个方面,具有一般法律效力。所以,宪法制定程序更加严格。
2. 注重体验、情景、协作、对话。教学要引导学生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这是建构主义教学观。翻转课堂同样强调学习者的直观经验的“生长”。这种“生长”源自于教学中实践环节的体验、源自教学模拟的情景、源自师生、生生的各种协作以及课堂对话。实践中,学生通过翻转课堂先学习“宪法修正案”,再在课堂上对宪法修正程序情景根据分配的角色进行模拟,将能更好地理解宪法修改理论、制度及程序。在课堂教学中还需要重视知識间的联系,通过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以更直观、准确的方式阐明宪法理论,说明宪法的重要作用。例如:林某与田某(回民)关系不和,林某为报复田某,私下散发侮辱回民的言论,甚至找来一块熟猪肉皮在田某的饭碗擦猪油,林某被发现后,因侵犯他人信仰自由被处罚,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对此,通过课前资料查找了解事件的背景,课堂中教师通过史学知识讲解宪法发展史,通过政治学知识讲解国家性质。通过这种多样的案例形式吸引学生注意力,在故事讲述的过程中让学生了解宪法规范的重要性,深化记忆,激发对宪法学习的热情。
3. 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实践重要,但在宪法翻转课堂中,理论的学习同样不可偏颇。针对宪法基础理论教学,应注重人文素养的养成、宪政思想的启蒙,在讲授基础上辅以小型讨论的形式来培养学生开放性思维习惯。针对宪政制度及其实践,应更为注重学生的规范意识的养成,以体验探索的方式增强学生的认识,如为了解我国的选举制度及权利架构,可参与基层选举或模拟选举的方式进行。 4. 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创建和谐宪法课堂。创建和谐课堂是宪法教学顺利开展的核心基础,是提升宪法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教师更好的传递宪法知识,在轻松和谐的环境下不仅可增加师生情感又可以讲解宪法知识。首先,教师创新教学理念,做好教学定位。伴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有了根本改变,逐渐由独奏者转为伴奏者,与学生保持平等地位,引导学生逐步领会宪法学理论知识。其次,重视教学的多元化体现,确保教学有效作用发挥。打破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共同参与到课堂中,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并且让学生意识到学习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事情,既要重视学习方法又要重视学习效果。在整个教学过程,教师都是以平等对话者的角色参与进来,遵循教学平等性彰显教学主动性、民主性,提高学生学习水平。
四、结束语
宪法不仅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也是具有部门法学的特点。宪法教学是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学习宪法知识的重要环节。其教学效果影响着学生学习效果、人才培养。一直以来,国内宪法教学目标定位不明确、教学内容复杂、教学过程枯燥单一,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此,翻转课堂的出现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吸引学生学习兴趣、激发主动性。学生课前预习,课堂中主动参与进来、理论联系实践,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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