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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税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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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降税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强调,并于4月1日实施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的降税政策。本文基于降税的背景阐释,着重探讨降税对建筑业中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影响,并提出纳税筹划策略。
  关键词:降税;施工方;建设单位
  自从我国2016年5月全面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以来,建筑业由原来的3%营业税转变为11%增值税。虽然理论上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但其是否在建筑行业真能起到降税目的,仍不得而知。一方面,2017年中国新闻网报道,深圳减税达到300亿元,四川减税达到190亿元,上海则达到700亿元,整体税负下降约为1.3%。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管理实践认为增值税抵扣项难以取得发票,尤其对施工单位的建筑工人,这间接增加了企业税负。鉴于此,2019年政府对建筑业开始增值税调整,安装类增值税由10%降到9%,其他行业增值税率由16%降至13%,10%降为9%。但这次降税对建筑业,尤其施工方与建设单位,是否起到很好的降税作用,尚不清楚。为此,探讨降税对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影响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降税背景及增值税发展历史梳理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继续完善宏观调控,将建筑业增值税由10%降至9%,确保建筑行业税负成本明显降低。这次降税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经济发展动力,让建筑行业“轻装上阵”。纵观我国增值税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引进试点阶段,该阶段为1979-1993年间,从1979年引进这一税种,到1984年正式设立,再到1993年我国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增值税税收。
  第二阶段是初步建立阶段,该阶段为1994-2003年,主要为了完善增值税、扩大征税范围,最终2003年将增值税税率维持在17%。
  第三阶段是转型改革阶段,该阶段为2004-2011年,主要目的在于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实则就是扩大抵扣范围。
  第四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该阶段为2012-2016年,主要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
  第五阶段是深化改革阶段,该阶段为2017年后,主要目的是降税并档。2017年后共进行了三次降税并档,第一次是在2017年7月1日施行的增值税率由四档变成三档,取消13%税率,将天然气、农产品的税率由13%降至11%;第二次是在2018年5月1日实施的税率下降1%;本次是第三次降税。由此看来,本次降税是营改增后维护行业稳定与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策略。
  二、降税对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影响
  1.降税对施工单位的影响
  第一,由于工程项目的价格控制清单是按照10%的税率进行核算,而实际上税负变成了9%,这对承包方来说,可能会获取1%的差价。
  第二,降税的关键影响仍然在于资金占用量减少了,原来按照10%的税率进行垫付,而目前按照9%的税率垫付,尤其对于建筑行业这样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1%的资金影响很大。
  第三,降税的最终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税负成本,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尤其增值税关系到产业链上的增值额,这有益于企业延伸产业链,实现供应链整合发展。
  第四,建筑行业降税可以降低其进项税额,如果其下游企业税率保持不变,那么这会间接增加其增值税额。
  2.降税对建设单位的影响
  第一,施工单位中的甲供材料现象使得建设单位取得原材料增值税发票,而施工單位没有发票抵扣销项税额。因此,这种现象促使降税的主要受益方很可能只是建设单位。
  第二,国家针对建筑业进行降税,这表明将鼓励建筑业充分竞争,未来建筑业仍然会在社会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因此,降税可能会加大建筑业的投资力度。
  第三,鉴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间的关系,建设单位可能借着降税机会以不含税价格上涨的方式,填补这1%的降税空间,尤其当建设单位处于优势地位时,有利于建设单位完成市场整合。
  3.案例说明
  下面以具体的例子解析降税带来的税率、利润及所得税变化。假设X公司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其中混凝土等施工材料的进项税抵扣为3%,成本为600万元,设备和材料的成本占总建筑成本的50%,人工费用合计200万元。
  第一,当建筑业的税率为10%、制造业的税率为16%时,进项税额共由两项构成:一是混凝土等材料的进项税,为600×50%/1.03×0.03=8.74万元;二是设备等进项税,为600×50%/1.16×0.16=41.38万元,共计50.12万元。而销项税额为1000/1.1×0.10=90.91万元。那么增值税额为90.9150.12=40.79万元,其税负为40.79/1000/ 1.1=4.49%。
  第二,当建筑业的税率降为9%、制造业的税率降为13%时,混凝土等材料的进项税为600×50%/1.03×0.03= 8.74万元,设备等进项税为600×50%/1.13×0.13=34.51万元,共计43.25万元。而销项税额为1000/1.09×0.09=82.57 万元。那么增值税额为82.5743.25=39.32万元,其税负为39.32×0.09/1000=4.29%。由此可见,这次税率下调为X公司实际降低税负0.2%。
  既然如此,这为企业的利润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当建筑业的税率为10%、制造业的税率为16%时,税前利润为100060040.79200=159.3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59.31×0.25=39.83万元。当建筑业的税率降为9%、制造业的税率降为13%时,税前利润为100060039.32200=160.6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60.68×0.25=40.17万元。由此可见,利润增加了1.37万元,所得税增加了0.34万元。从以上例子来看,降税对建筑业的税负成本与盈利的影响不大,主要集中于一二线城市建安成本较大的建筑企业。但更值得注意的是,降税对建筑业的影响作用很可能不在物质层面,而是在于战略规划与经营方向层面。   三、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税收筹划策略
  1.构建精细化纳税筹划体系
  首先,目前在预算方面,很多行业已经实现精细化管理,而在税务筹划方面尚未实行精细化。精细化纳税筹划就是要将纳税筹划贯穿于施工企业的各个环节。在人工方面,要充分考虑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在零散的人工价格与劳务公司提供的价格与税费基础上,评估二者的价格高低,若人工价格相当基础上优先选择劳务公司。在材料购置方面,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
  其次,针对不同环节的业务性质进行分离与合并核算,如目前安装业的税率由10%降至9%,而建筑业的整体增值税税率也是9%,这就造成了安装业与其他环节间的税负核算可以合并,但其中涉及材料制造的环节要进行分离,因为材料制造的税率是13%,若混合核算会拉高建筑业整体税负成本。
  2.构建发票监管体系
  首先,在信息化时代,借助信息化系统搭建税务监管系统,实现业务信息系统与税务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传输与对接,促进业务数据共享与对接,以此作为发票报销与记录的跟踪依据。加快税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业务分类税务筹划模型,通过数据+模型分析的数据化模式,确定税务筹划的重点与范围。
  其次,利用信息化系统检测发票风险,指导财务部门及时处置业务发票风险预警,查处业务人员虚报发票、拿回扣等行为,联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对重大施工项目进行联动税务监管,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参与项目检查。
  最后,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项目性质,制定具体发票提供的类型、内容、标准及责任界定,为税务筹划及税务申报提供有效保障。此外,由于建筑企业有效材料供应等是按照年度或者半年度进行结算,关于其跨降税时期的业务,在4月1号前完成的交易,仍然以原合同为准,若确实在4月1日前无法执行完毕提供相应发票的合同,可以协商适当降低不含税价格,以平衡双方的实际成本。
  3.以税务促发展
  正如上文所言,1%的降税可能为建設单位及施工方带来很小的税负成本降低额度,但它更重要的是,释放了一种市场信号。
  首先,当建设单位处于优势地位时,其借此机会可以填补1%的不含税价格,一是冲减本身存在的进项税额,二是可以推进建设单位的市场整合进程。当建设单位是一般的市场主体时,则要慎重采取提高不含税价格的策略。
  其次,降税政策的出台表明国家对建筑业与交通业的关注。近年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筑业在调整,未来几年建筑业很可能会再度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为此,建筑企业要布局未来市场。
  最后,降税虽然对国内建筑业发展的税负成本影响较小,但对跨国贸易的税费返还影响较大,这预示着未来可能会大力鼓励建筑业的跨国贸易,建筑业要注重税务系统优化、税务培训等,规范贸易流程。
  四、结语
  本文通过理论与举例分析了降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发现降税对其利润、税负成本影响较小,但这种影响很可能在建安成本较大的建筑企业较为突出。基于此,提出了构建精细化的筹划体系、发票监管体系的筹划策略,并将税务筹划工作上升至企业战略层面。
  参考文献
  1.叶琳.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策略.中国市场,2019,996(05).
  2.戴丹萍.“营改增”政策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中国集体经济,2018(03).
  3.梁甜.加强“营改增”政策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05).
  (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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