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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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我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实践范本。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背景下,构建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不仅是校企双方相互依赖的内生性诉求,也是高职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统一的育人要求,更是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的内在需要。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具有独特的育人优势,能够有效推动高职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科研功能对接,保障高职院校与企业资源整合共用,促进高职院校形成育人特色。根据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办学特点,应加快构建以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准绳的合作机制,以市场化运作为规制的运行机制,以校企合作能力提升为模型的保障机制。同时,探索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设路径,必须明确其建设内涵与规范,树立标准基线;建立健全配套支持体系,夯实建设基础;建立评价体系,严把质量红线。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
[作者简介]郭雪松(1978- ),女,吉林通化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浙江 杭州310008)李胜祺(1979- ),男,浙江金华人,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后。(浙江 杭州 310058)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1-0020-08
我国高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已经实施了多年,早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就指出,要“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再次指出“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高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逐步探索出了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这一独特的办学模式,由于该办学模式形式新颖,便于资源整合,受传统办学体制影响小,因而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成为新时期我国高职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代表性成果。为了科学把握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方向,深化高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本文提出加快构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立论点,并从学理逻辑、育人优势、机制构建及路径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学理逻辑
(一)校企双方相互依赖的内生性诉求
高职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劳动者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生产技术更新、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动力,高职教育在促进社会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高职院校作为高职教育的主体,与企业共同举办产业学院,正是基于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即产业学院能够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带来多种显性和隐性的经济价值。高职院校和企业作为两类性質不同的社会主体,基于共同的经济属性而进行合作办学,共建以产业学院为载体的利益共同体,决定了可以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产业学院建设的学理逻辑。在现代社会中,高职院校为企业培养人才,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企业既有用人需求,也有技术升级、产品开发、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需要,可以说,高职院校与企业天然具备合作的基础。在校企之间未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的情况下,高职院校的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在向企业端流动的过程中处于分散化、破碎化的自发状态,无法发挥出规模效应,无形中推高了社会交易成本,既不利于高职教育办学效益的提高,也不利于企业经营成本的降低。从“理性经济人”的视角来考虑,高职院校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共建产业学院,不仅可以利用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等设施设备提高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还可以利用企业的人才资源指导学校教学改革,优化教学体系;此外,还可以为学校教师挂职锻炼,打造“双师型”队伍创造条件。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实现人才的定向培养,既降低了企业自身的员工培训成本,又提高了聘用人才的适用性。与此同时,企业还可以借助学校的科研资源、技术资源帮助企业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升级,新产品的研发,解决各类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作为供给端的高职院校与作为需求端的企业都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需求,而满足这一需求的最佳途径就是双方达成深度合作,共建利益共同体,即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高职院校和企业具有相互依赖的内生性诉求,这是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现实基础。
(二)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统一的育人要求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最终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学校教育作为提升公民素质和人才培养的社会活动,理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反映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贯彻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统一的育人要求。高职教育与其他普通本科教育相比,在教育取向上更加注重专业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统一。但是,由于职业教育发展起步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积累都略显不足,加之我国工业化同样起步晚,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发展协同性差,造成职业教育被动模仿普通教育,不仅导致职业教育无法体现工学结合的要求,也割裂了职业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统一关系,使得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规格与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不匹配,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社会功能的发挥。新时期,我国大力推进实施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改革,促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协同一体化发展,正是为了纠正过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的偏差,补足职业学校实践教学薄弱的“短板”。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显著增强了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办学的紧密关系,让高职院校得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的教育资源来提升实践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实现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统一。 (三)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的内在需要
职业教育多元化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当代社会多元化背景下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在现代科学技术的推动下,人类生产活动的范围和对象持续扩展,商品经济和服务经济的形态日趋多元,社会分工细化、职业岗位专业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客观上要求职业教育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形态多元化的技能需要。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日益紧密,国际交流日渐增多,而在一国或一个地区内部,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的民众相互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也越来越便捷和密切,不同的思潮激荡碰撞,促使现代社会更加开放、包容、多元,也要求职业教育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以满足更加多样化的民众教育需求。职业教育的多元化涉及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体制多元化两个层面:就办学主体多元化而言,是要实现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引导和鼓励更多类型的社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就办学体制多元化而言,是要打破传统的一元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允许社会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的能力。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共同体是推动职业教育多元化最重要、最有效的办学模式。在办学主体上,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现了职业学校与企业的“二合一”,双方主体基于共同的人才培育目标而形成了校企交融的一体化办学和发展格局,拥有了全面、深度整合双方主体教育资源的坚实基础。在办学体制上,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充分发挥了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两种办学体制的优势,同时又很好地规避了这两种办学体制各自的弊端,可以说是完美继承了这两种办学体制的优质“基因”,必将成为未来我国主流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之一。
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育人优势
(一)有利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科研功能对接
由于产业学院几乎等同于一个独立的教育单位,创办产业学院需要投入的资金资源数量庞大,与高职院校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企业通常为行业的龙头企业或者企业集团,这样的企业不仅有能力、有条件全面支持产业学院的教育资源建设,参与产业学院的办学过程与人才培养过程,还能有效促进产业学院专业链与行业产业链的紧密对接,真正实现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从而为高职教育的产学研一体化奠定基础。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功能的对接。大型企业(集团)往往拥有雄厚的实力,生产设施完善,生产资料充裕,完全有条件容纳教育规模不大的产业学院全体师生进入企业进行实训。加之产业学院本身就是面向联合办学的大型企业(集团)定向培养人才的,产业学院培养的人才质量越高,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办学的收益也就越高,后者有充分动机接纳产业学院的师生进入企业进行实训,因此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能够有效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功能的对接。二是能够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科研功能的对接。企业的成长壮大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大型企业(集团)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地发展起来,必然克服过一个又一个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在此过程中,它们通常都会建立起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居于领先行业发展的前沿,行业发展中最具有前沿性、挑战性的应用性研究课题总是率先摆在它们的面前。大型企业(集团)通过与高职院校联合创办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便于利用学校的科研力量和科研设备,与自身的研发团队以及研发机构协同进行课题攻关,如此一来,就将产业学院的人才培养与企业的科研功能对接起来,既提高了产业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也提高了大型企业(集团)的科研攻关能力。
(二)有利于高职院校与企业资源整合共用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作为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新型组织形态,在校企双方的合作深度上远超常规性的校企联合育人項目,因而在双方资源整合共用层面,也远比一般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更加深入。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能够有效促进校企资源整合共用。首先,推动教育资源的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是直接面向特定行业甚至特定企业进行人才培养的教育单位,与之合作办学的企业为了提高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必然会深入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从而为教育资源的共建创造了条件。企业是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依托自身掌握的市场信息优势、行业信息优势,能为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提供指导,帮助高职院校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应用型专业群和课程模块。同时还可以帮助高职院校建立起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资源的整体质量。其次,推动校企人才资源的双向流动。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作为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举办的教育单位,从隶属关系上也可以被视为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者二级机构,企业调拨人力进入产业学院指导教学甚至担任教职,原则上并不存在人事管理制度上的障碍,而员工的职业身份、人事关系也无须改变,因此不用担心职业发展受影响,这就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打开了方便之门。职业学校可以派遣教师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或者接受培训,企业可以派遣技术骨干指导产业学院教学或者担任兼职教师,这种人才的双向流动有利于高职院校完善师资结构,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最后,促进校企技术资源的共享。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持续得到市场认可,说明其生产技术或者服务能力必有卓越之处;高职院校作为以技术技能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类型,同样需要在专业技术以及专业服务领域有所积累。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双方主体成了“一家人”,能够促进技术交流和技术资源的共享,达到“1+1>2”的办学效果。
(三)有利于高职院校形成育人特色
高职院校作为高职教育的主体,在办学与育人过程中既要体现出高职教育的共性,也要凸显自身作为独特教育主体的个性。这既是高职院校育人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高职院校实现创新发展、建立教育品牌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办出特色不仅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更是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之源,只有办出特色,高职院校才能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职能,进而在职业教育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是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办学模式的重大创新,依托产业学院培养人才,既是高职院校特色化办学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培育和形成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育人特色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能够有效实现“双主体”育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但其中大部分实践形式很难真正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究其原因,就在于学校和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起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企业参与学校育人的程度不深。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解决了过去校企之间“融而不合”的痼疾,企业不再仅仅是职业教育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方,更是育人共同体的创办者、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者,企业成为生产性知识与技术的贡献者、技术交换的享有者,真正拥有全方位参与学校育人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能够有效保障特色专业育人。建设特色专业、形成专业特色是高职院校彰显办学特色和育人特色的重要体现。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能有效促进高职院校专业链与区域产业链的对接,学校通过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开展联合育人,进行人才定向培养,能够根据行业、产业甚至企业的实际需求建立特色专业,而依托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指导以及协助,又能帮助职业学校的学科专业办出特色,由此实现高职院校的全方位特色育人。 三、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机制构建
(一)建立以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准绳的合作机制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由不同所有制主体共同投资、共同举办的,要确保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平稳有序运行,优质高效育人,首先要建立校企之间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而在构建校企合作机制的过程中,建立现代化的学院治理体系是重中之重。基于产业学院办学的主体结构和性质,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系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有限主导,多元共治”原则。开放性治理是现代治理体系的一大特征。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投资兴办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论是地方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职院校还是行业企业,都应当正确认识产业学院的主体性质和办学目的,改革传统单一垄断化的学校管理模式,分化过于集中的学校管理权力,提升学院治理的开放性,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二是“平等协商,民众集中”原则。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既然是多主体联合办学,那么在治理体系的构建上就应当体现民主原则,在重大校务的决策上,产业学院决策机构要充分听取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等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以平等协商的形式进行对话和商讨,由产业学院决策机构做出最终决定。
在具体实操层面,产业学院要重点做好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制度的建设等方面工作。首先,应由产业学院各投资主体共同组建学院董事会作为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运作。其次,学院董事会下设监事会、理事会两大二级机构,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理事会行使管理权。监事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产生。理事会围绕学院院长建立起管理班子,全面负责产业学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建立起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产业学院通过搭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就能在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依法治教的基础上,破除行政管理的干预,建立起独立决策、执行到位、有效监督完善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规制的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是兼具公益属性与经济属性的教育类型,企业参与举办高职教育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尽管有着承担社会责任的动机,但根本动力仍是基于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即举办产业学院能够为企业生存发展创造必要的经济价值。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不论是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培养更高质量、适用性更强的技术技能人才,都需要瞄准市场技能需求以及行业用人需求来开展教育活动,建立起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首先,建立面向市场的课程教学体系。产业学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课程改革,在课程设置上,要依据企业的岗位技能需求开设课程,每一门课程都要“明码标价”,在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课时数、教学方式、考核方法等方面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尤其要预设课程教学结束后学生所应达到的技术技能水平,让企业清楚明白地知道投入的每一份资源将产生多少收益。其次,建立与企业管理接轨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影响组织运作效率的关键性因素。产业學院要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必须改革教师管理办法,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起与企业管理接轨的人事管理制度。产业学院在教师聘任以及职称评定过程中,要重点考察教学能力、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强化教师开展教学和专业服务的绩效考核,建立动态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促进学院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有序流动。最后,建立社会服务新机制。社会服务是高职教育的重要职能,产业学院通常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研发能力,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建立社会服务新机制,以市场化原则向行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是产业学院增强“造血”能力、充实办学资金资源的重要途径。产业学院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技术合作、科研合作,主动承担行业企业科研攻关任务,强化对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的教职员工的激励,让社会服务成为产业学院市场化办学的核心“增长极”。
(三)建立以校企合作能力提升为模型的保障机制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与传统的高职教育机构相比,管理主体更加多元,组织架构更为复杂,人事关系更为复杂。要确保产业学院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实现预期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除了需要法律、政策、制度、机制等顶层设计方面的保障以外,还需要建立起以校企合作能力提升模型为重点的运作保障机制,从产业学院内部夯实生存发展的基础。要想建立校企合作能力提升模型,关键在于增强三大能力:一是信息能力。信息能力是指高职院校搜集、分析和运用复杂信息,从中发现趋势、机会和规律,并将其应用于校企合作过程之中,提升校企合作战略实效的能力。信息搜集能够帮助高职院校更充分地了解区域行业产业发展动态,更准确、更清楚地了解企业参与举办产业学院的人才培养需求,从而为校企双方紧密合作奠定基础。信息分析能够帮助高职院校根据联合办学的目标和方向,比较、判断、评估、提炼校企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从而使得决策、管理和执行变得更加精准、简洁、高效。二是资源整合能力。产业学院是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举办的人才培养共同体,学校和企业的共同投入决定了产业学院拥有充分的资源保障,产业学院能在多大程度上整合好、利用好校企双方的资源,决定了其运作的效率。产业学院要切实增强资源整合能力,不仅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类资金资源,还要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能,从开源与节流两端促进产业学院资金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三是沟通协调能力。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多元主体联合办学的模式,其主体性质的多元性、人员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协调沟通能力在保障产业学院平稳有序运行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院校要注意协调好教师与企业的关系,增强教师与企业之间的互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同时,还要协调好校企双方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例会,拓宽校企沟通渠道,不断提升校企双方管理部门的协同性。
四、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路径 (一)明确建设内涵与规范,树立标准基线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创新的产物,现阶段我国关于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不论是在认识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不足。因此,要确保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不偏离预设的轨道和方向并取得预期的办学成效,首先应当确立产业学院的建设内涵,明确产业学院的建设规范,为产业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树立标准基线。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每一所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都不尽一致,拥有的软硬件教育条件、教学理念、文化传统也千差万别,加之所在区域的产业经济发展形态和程度也截然不同,那么各高职院校在与企业联合举办产业学院时,就不可能照搬一套现成的办学模式,而必须根据区域产业经济的发展状态、自身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现状、企业的资源禀赋和人才需求等来确定办学定位、目标和方向。这就需要高职院校在产业学院建设前期加强理论研究,组织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相关人士共同召开专业调研会、研讨会,综合分析区域内产业、行业、企业的发展状态和人才需求,围绕办学机制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的内涵,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为产业学院办学实践、改革创新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科学设计建设规范,确保产业学院建设规格。高职院校要在前期理論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顶层设计,科学设计学院建设规范,做好学院建设规划,用协议和制度明确产业学院的建设规范。在此过程中,要重点明确和完善产业学院建设的企业参与度标准、生产性知识转移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教师准入标准、科研业绩评价标准等,严格把关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的标准基线。
(二)建立健全配套支持体系,夯实建设基础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不仅关系着高职教育的内涵提升,更关系着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职业教育创新。产业学院建设是一个跨界资源整合的过程,除了需要大量资金资源的投入以外,还需要建立健全配套支持体系,全方位夯实建设基础。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为产业学院建设运行“保驾护航”。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行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也要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与高职教育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都没有直接涉及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条文,这就导致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在法人地位、资产界定、产权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都无法可依,成为制约产业学院建设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国家有必要尽快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出台规范、鼓励和引导产业学院办学的法律规范,为产业学院建设运行“保驾护航”。其次,要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对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尽管这些政策也为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办学的专项激励政策。为了给予产业学院更有效、更精准的支持,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引导政策,从税收优惠、融资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学院办学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主流模式。最后,要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形成全面理解支持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的氛围。现代职业教育事业的建设发展不能囿于职业教育内部来寻求解决方案,而应当把职业教育放置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进程中来思量。长期以来,我国民办高职教育之所以发育缓慢,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存在“非公即私”、公办教育高于民办教育的社会性歧视。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优势和价值,进而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乃至参与高职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办学的氛围。
(三)建立评价体系,严把质量红线
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办学具有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等多重特征,由于办学主体多元,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都会对产业学院的建设和运行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产业学院在办学方向上需要建立引导规范,同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进行更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就显得异常重要。要建立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育人评价体系,首先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协调好利益关系,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由多主体联合举办的,在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各方主体的平等协商、协同共管,那么在评价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主体的需求,由此就需要推动办学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主体除了要包含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职院校、企业以外,还应当包含产业学院师生、行业组织和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实现对产业学院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维度、全方位考察和评价。二是要多维并进,实现评价标准开放化。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建设初衷是培养匹配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那么产业学院办学和育人评价标准的设计就应当着重突出人才培养对企业、行业需要的满足程度,同时关注教师科研活动对产业的服务效度。在学生评价中,应当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把学生学习期间知识应用能力的提升作为评价指标;在教师评价中,要摒弃过去一味以职称、论文为导向的做法,要将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公益性科技问题解决度、关键核心技术等纳入评价指标。三是要保障评价内容的立体化。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作为一种新型的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走弯路”,因而评价产业学院的办学和育人成效,既要注重结果导向,又不能只从结果出发,而要更加注重过程评价,评价内容在与学院办学产出直接挂钩的同时,也要包含学院办学过程中的工作改进和有效探索,以此鼓励产业学院教职员工大胆试错、积极创新。
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在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增强职业教育内部要素流动、促进多种优势教育资源互补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加强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建设,构建和谐共生的校企合作战略伙伴关系,是确保高职教育贴近市场、贴近社会需求、满足受教育者需要、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目前来看,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具有开放性、复杂性、系统性等特征,是多元社会主体协同育人的实践平台,涉及的利益相关主体众多,参与主体的性质不同,专业领域各异,且相关合作项目多样,日常事务复杂烦琐。同时,混合所有制高职产业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内部资源互补效应的发挥程度、利益创造和共享的实现程度直接决定着各成员单位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也影响着共同体的运行和发展状态。因此,要确保共同体平稳、有序、高效地运作和发展,就需要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确保共同体各项办学工作能够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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