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结构转型与监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互联网+”环境使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助推了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但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为此,社会组织在“互联网+”环境下只有主动调整与变革,加快进行组织结构的转型,才能顺应新时代的发展战略,增强社会组织战略适应性,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社会组织;结构转型;路径;监管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0)01-0005-07
  在国外,社会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具有公益性、社会性、非盈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和非政府等特点。在国内,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组织”概念,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社会组织按照登记注册类型的不同,分为社会团队、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近年来,随着政府改革步伐的加快,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社会组织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据统计,2018年我国的社会组织达到了817128个(其中基金会6498个,民办非企业431480个,社会团体379150个)。快速发展的社会组织不仅在公益善行、社区服务以及灾害应对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也使之在国家治理的各项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政府要逐渐调整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2018年5月,民政部印发的《“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民政工作深度融合,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引领和推进民政工作新变革,全面提升相关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见,“互联网+”环境下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不仅要建设成为党和政府信赖的重要助手,而且要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并能够提供多样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发生了彻底变化,促使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也发生了改变。Gandia(2011)认为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将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Galvez Rodriguez(2012)认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展示其机构范畴、项目时效、资金清单和合法性证明,进而成为社会组织提高信息扩散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手段;潘琳(2018)认为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而且社会组织之间、组织内部以及组织与外部通过互联网平台使沟通变得更为有效,进而促进了传统社会组织的形成模式、组织形态和运营方式的彻底改变,使得社会组织具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曾明彬等(2019)基于“互联网+”背景下从公益社会组织发展的视角对“互联网+民政”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运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变化也将给社会组织监管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2016年南京大学——腾讯“互联网+”研究中心发布的《互联网公益大数据研究报告》指出:互联网公益行业快速发展,但行业秩序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亟需加强公益慈善领域的行业自律和规制。陈为雷和毕宪顺(2015)等人指出在“互联网+”环境下要强化网络领域的法制建设与应用,要制定适用于新媒体的监督行为规范,加强新媒体行业的自律以及引导网民自我言行监管,构建社会组织线上和线下监督的融合体系;李法运和刘玮(2016)基于云平台对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进行了研究;陆春萍(2018)对“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结果转型与治理进行了研究。张战勇(2018)认为“互联网+”参与到了社会组织监管中,提升了组织监管的有效性,重塑了社会组织监管的生态系统。本文深入分析了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新形势以及管理模式的新变化,构建了“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并就“互联网+”环境下的社会组织监管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一、“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政府要求社会组织在处理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都明确要求政府要深化改革,实施简政放权,妥善协调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让社会组织在处理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16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有效应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二)高质量发展对社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经济增速放缓与结构急需调整的经济新常态、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以及新发展理念,我国提出了高质量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体现新发展的理念,实现社会经济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的初期,社会潜在矛盾将不断激化,而如何更好地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这对社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人们新的生活方式要求社会组织具有全新的服务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互联网完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由于信息传播的多样化,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人们从传统的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决定接受信息内容和方式,而且社会群体呈现多元化分化的趋势,可以按照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生活方式以及消费能力等劃分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因此,在“互联网+”环境下,一方面社会组织的类型将更加具有多样性,而且依托互联网技术社会组织能够更有效地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事项,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另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提供更多全新的社会服务,这将要求社会组织具有全新的服务模式,才能更好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的新变化
  2018年9月,民政部印发的《“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指出,在未来三年将着力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具体表现为:一是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实施社会组织事项“一网通办”、线下办理“最多跑一次”;二是推动社会组织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三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进行社会组织的监管。可见,“互联网+社会组织”不仅是希望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进行工作模式的转型升级,更是希望社會组织能利用互联网建立新型的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在“互联网+”环境下,各种新媒体和网络互动平台不断出现,社会组织通过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可让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成果的信息进行快速及时传播,这样不仅可大幅度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以及受众面积,提高社会组织的宣传效率和宣传质量,而且可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形象,使社会组织活动更多地与社会合作,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同,进而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二)社会组织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社会组织成立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社会、服务会员,并最大可能地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在传统服务模式下,社会组织对外部和内部会员的服务需要现场互动和反馈,局限于社会组织人手的制约,往往使得社会组织服务的区域范围有限,问题处理不及时,而且耗时耗力,最终导致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互联网互动平台,各种信息能够更及时便捷地掌握,地域的界限被打破,使得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扩展,而且被服务对象和社会组织间可以通过互联网互动平台进行双方及时互动和反馈,使得被服务对象的建议和诉求能力及时向社会组织表达,同时社会组织也能够及时获得反馈意见并进行处理,进而不断提升了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
  (三)社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社会组织日常专职管理人员较少,会员数量众多,加上传统社会组织结构的层级较多,使得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非常繁琐,社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低下。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使得许多日常的管理工作可以在网上完成,实现数字化办公功能,将繁琐且臃肿的管理模块交给系统,这既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而且使得管理效率大大提升。
  (四)社会组织内部沟通更为顺畅和便捷
  任何一个组织,保持顺畅和便捷的内部沟通至关重要。传统社会组织由于内部组织结构的多层级和等级化,加上会员较为分散,使得社会组织在沟通方面存在严重的不顺畅,许多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仅限于活动或年会,平时沟通非常少。在“互联网+”环境下,网上沟通与交流成为一种主要的沟通方式,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网络互动管理平台,会员之间可实现随时随地无障碍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了社会组织内部沟通的顺畅和便捷,提升了会员间的强联系,增强了会员的存在感,可让会员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五)社会组织能更有效地大规模推广和复制
  任何社会组织都希望有众多的会员,能够服务更多的人群,并能够快速发展壮大自身。但传统社会组织受地域的限制,虽然可在各地建立分组织,但推广和复制的速度较慢。在“互联网+”环境下,依靠互联网平台,不仅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而且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互联网技术向全社会发布,让各个地域的人都能够及时了解该社会组织,从而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规模的推广和复制,让社会组织能够快速发展壮大。
  三、“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组织结构的构建
  (一)社会组织的传统组织结构构建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结构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传统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主要是选举产生理事会和通过、修改组织章程以及审议理事会的重大事项;理事会主要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社会组织各机构/部门开展工作;秘书处主要是处理日常工作,完成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交办的工作,做好组织上下的协调沟通工作。可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组织核心是通过章程和制度来提高工作效率及会员满意度。具体的运作表现是通过对理事会履行职责、秘书处及各下属机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会员对章程的遵守等方面来进行管理,并将管理指标进行量化实施。
  2.基金会的传统组织结构构建
  基金会的传统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独的社会组织结构最大的不同是增加了监事会,理事会由登记机关、创始人、出资发起机构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相关职权;监事会主要是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的财务和会计资料,并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因此,基金会的组织核心是通过章程和制度来提高工作效率,并通过监事会来监督理事会对法律和章程的遵守情况。
  (二)“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构建
  社会组织的传统组织结构层级较多,有明确的上下级界限且分工明确,每个层级管理的跨度有多个层级,组织结构呈现多层次的结构。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各个层级直接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效沟通,进而使其组织结构更具柔性,省去中间层,组织结构呈现扁平化、网络化,如图3、图4所示。
  与社会组织的传统组织结构图相比,“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图充分体现了互联网的特点和组织优势。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把社会组织的各个节点联系起来,使得整个社会组织的内部信息传递更为顺畅和便捷;二是互联网信息平台使得社会组织的层级结构更为扁平,更能提高社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三是社会组织与成员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有效对接,进而使得服务的范围和质量得到提升;四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社会组织的信息共享,提高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透明度。   四、“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的监管策略
  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组织管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使得社会组织监管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必须改变社会组织的监管方式,重塑社会组织监管的生态系统,形成多元协同监管模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用互联网思维重构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秩序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监管是在属地化登记、属地化管理的服务模式下实施的,主要利用外部组织年检、信息披露、诚信建设与内部章程制定、规范化评估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但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监管与信息技术进行整合以实现监管手段创新的制度化安排并没有全面实现,因此,互联网参与社会组织监管的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主体间的互动博弈容易冲散互联网与社会组织监管结合的执行效力。为此,要用互联网思维加快社会组织监管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以便制度规范服务云基础设施、电信技术标准、组织库、政策库、项目信息库等基础环境,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社会组织服务热线、智能自动终端、微信公众平台、虚拟组织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网络新载体标准化,使“互联网+社会组织监管”实现从技术感知、设计、执行及应用的制度性重塑。
  (二)构建互联网思维下的社会组织多元协同监管模式
  在“互联网+”环境下,一是社会组织的发展信息和相关监管信息,政府要通过合适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同时,政府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搜集民意和倾听民声,为社会组织监管提供依据。二是要树立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多元协同监管的理念,扩大监管主体的范围,让人民群众为自己的事情出主意、想办法,充分运用各监管主体专业的技术知识、广阔视野以及高瞻远瞩的独到见解等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进而弥补政府在社会监管方面的不足。三是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论坛、政务微博、市长信箱等工具搭建互联网的政务公开平台,使老百姓对社会组织监管的看法和意见能够通过合法渠道真实地表达出来,避免出现“投诉无门”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互联网技术对社会组织的监管
  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组织所涉及的区域不断扩大,信息的隐蔽性和不对称性更强,为此,一是要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升互联网监管的技术手段,并建立相应的机制,针对非法网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互联网实名登记制度,政府要加强与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协同配合,建立虚拟人口管控机制,扎实推进对网上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三是建立针对社会组织的公共信息網络安全报警中心,做到网上报警求助事项能够及时受理和处理。四是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政府权威部门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互联网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以便主导舆论,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四)构建互联网思维下的社会组织问责机制
  在“互联网+”环境下,一是要变革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组织结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简政放权,使公共服务流程更为柔性化。二是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网络数据管理和监督平台,建立对社会组织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平等开放的问责及评估制度,以便在民众和社会组织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合作网络,重塑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三是要建立社会组织的评估、反馈和惩罚机制,促使社会组织高度重视社会监督的意见、建议并作出及时有效反馈,进而使全社会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更有实际价值和意义。
  责任编辑:谭桔华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1199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