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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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怀勇 马琴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面临着政府缺位、合作单位认识偏差、院校自身存在局限性等主要困境。对此,文章提出以下路径:以三重螺旋理论为指导,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瞄准地方经济发展动向,全面引入地方可合作资源;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以期实现校企需求的完美对接,推动高职院校产学研深度融合。
[关键词]产学研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路径
产学研合作在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产学研成为高校为地方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支持的重要力量。纵观全球,产学研合作是国外科学研究与教育的高度融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内高职院校、企业也在产学研合作中不断摸索经验,但也透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一大瓶颈。
一、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主要困境
1.政府未能发挥对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效引导作用。回顾欧美发达国家校企产学研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校企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协调各个组织的工作,完善相关保障制度……然而,在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中,地方政府没有出台资金、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也没有完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双方合作大多依靠协议、合同进行,导致高职院校与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虽然有内容涉及了校企产学研合作,但内容缺乏系统性与一致性,容易产生歧义,不利于校企产学研合作有序进行。从国内的行政体系来看,政府部门的行政体系大多为分割型的,不利于不同类型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沟通,也阻碍了二者与科研机构的交流。从科技体制来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大中型企业纷纷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然而,现有的科技体制已经不适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现状,在地方政府的制约下,企业的科研活动仍难以摆脱地方政府的影响,所拥有的自主决策权较少。整体来看,政府在校企产学研合作中没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缺乏服务意识,未能发挥对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效引导作用。
2.合作单位认识偏差,参与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积极性不高。企业的合作是在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相比于人才培养,多数企业更看重的是合作项目能否带来可观的收益。因此,企业在选择合作项目时,比较关注投入少、時间短、变现快的科技研发项目,对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与精力的科研、人才培养项目不够重视。部分企业对高职院校不够了解,认为与高职院校合作不能够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对合作培养创新型技术人才缺乏长远的眼光,合作投资意愿较低。在校企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企业更关注技术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等内容,对前来企业顶岗实习、技能学习的学生不够重视,工作、人员安排往往具有随意性。不少合作企业为了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参与产学研合作,双方合作往往停留于表面,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缺乏技术、人才方面的深入合作。
3.院校自身存在局限性,难以适应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步伐。首先,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专业性、应用型人才的历史使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高职院校没有认清自己的发展定位,对特色专业与重点学科认识不清,盲目地追求本科院校的办学模式,盲目设置专业与课程,专业课程体系“华而不实”,专业教学重理论、轻实践,与特色化、差异化的办学要求相悖,没有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其次,高职院校合作思路不清晰,合作定位不明。部分高职院校仅仅将校企产学研合作视为科研成果转化,将科研活动、人才培养相互割裂,没有认识到产学研合作对创新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部分已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高职院校忽视了全面育人,强调单一专业技能的培养,对学生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没有具体的目标。
再次,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意识不强,且缺少相关法律保护。目前,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评定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学校的论文数量与质量、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等,教师职称的评定也大多数依靠论文评定、课题研究等。因此,很多高职院校与教师基本不会考虑到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模式也并未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普遍缺乏市场经济认识。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尚未完善,部分市场经济活动缺少法律制度的制约。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合作的科研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容易出现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校企合作过程中技术转让、成果转化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比较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市场风险与管理风险,例如合作过程中人员权责不清、难以追责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企业参与校企产学研合作的意愿较低。
最后,高职院校缺乏资金也是影响校企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因素。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学费收入、经营收入等,相比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而产学研在前期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额较大,科研资金的来源、教师科研经费的保障等都是高职院校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高职院校每年获得的财政拨款数额有限,也没有大量的社会捐赠,缺乏雄厚资金的支持,难以适应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步伐。
二、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路径
1.以三重螺旋理论为指导,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在三重螺旋理论下,学校、企业、政府以某一需求为纽带,在结构性组织安排的基础上强化信息共享,实现地方资源的高效利用。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以三重螺旋理论为指导,政府不再置身事外,而是积极融入校企产学研合作中,积极协调,企业、学校、政府三者之间相互渗透,可以使参与各方的潜力进一步发挥出来。
从政府角度来看,在高职院校积极谋求政府支持时,政府应该认识到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面临的风险与问题,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为高校院校产学研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首先,政府应该合理干预,打通多渠道融资机制。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寻求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方筹集资金,成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流向的跟踪,进一步缓解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资金压力。其次,政府应该通过政策提高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要素是资金与人才,政府可以出台对应的财税优惠政策,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引进人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极大地调动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职院校资金紧缺的问题。最后,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关于校企合作过程中技术转让、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高职院校、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得到保护。在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下,高职院校与企业以契约形式建立的合作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合作过程中人员权责不清、难以追责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高职院校与企业的长远合作。 2.瞄准地方经济发展动向,全面引入地方可合作资源。第一,以院校为中心,充分挖掘学校所在地的区域优势。人才是提升校企产学研合作水平的要素之一,高职院校要以自身办学特色为基础,瞄准区域经济发展动态,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使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挖掘所在地的区域特色,建设特色专业与学科,紧紧抓住学科建设这一关键点,以区域特色为标准,构建有实力的学科群。高职院校要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其人才培养模式必须以满足当地企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目的。高职院校在设置专业与招生过程中,应该将产业需求纳入考虑范围内,专业设置要以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为依据,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在申请科研项目过程中,高职院校要避免以科研经费为导向、盲目进行课题立项,而是更要重视立项后的科研活动与成果转化,减少科研经费的浪费。
第二,以目标为导向,有效实现校企需求的完美对接。高职院校需要改变传统的课程理念,积极推动单一技能型人才培养向本土综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变。例如,高职院校可以定期组织学术讨论会议,组织学科带头人、教师讨论最新的学术成果,及时讨论与分享优质资源,进一步了解市场需求。也可以通过与当地其他高职院校进行学术交流,深化合作,沟通探讨适应地方建设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要始终以企业需求、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指导,使高职学生能够认清当前市场对各专业、各岗位的需求。高职院校要不断加强实地调研,准确认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与企业的“订单式”培养、定向就业等形式的合作,努力实现校企需求完美对接。
第三,以合作为契机,实现企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高职院校在校企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不仅要积极引入企业,还需要提高自身的影响力,要尽可能地通过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在管理、技术等层面获利,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笔者认为,企业通过学校的人才、学术等优势,接受学校学生前来企业参观、实践,积极参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积极与学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以合作为契机,能够优势互补,实现利益最大化。
3.堅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第一,以问题为导向,构建起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国内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工作项目合作模式,主要是通过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合作形式较为多样;二是创造性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借助与企业、科研机构进行科研项目合作,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一般在研究型高校与综合型院校中较为常见;三是职业培训合作模式,以学生现有的不足以及未来职业方向所需要的技能为导向,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笔者认为,职业培训合作模式比较适用于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应该在职业培训合作模式的基础上主动寻求企业的合作,构建起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以技术为支撑,探索多渠道校企深度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该开设创业指导课,利用创业指导课程向学生介绍企业的管理、岗位、技术等,积极组织师生前往企业参观学习。高职院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企业沟通,多途径筹集资金,尝试设立产学研基金项目,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有力的支持。高职院校要整合资源,利用空置资源与合作单位一同建设校内专业实训室与实训基地,为学生科技研发、创新创业提供足够的空间;以技术为支撑,加强对技术科研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成立管理小组与管理办公室,进一步降低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实现学校与企业双赢,积极探索多渠道校企深度合作模式。
第三,以专业为基础,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合作。高职院校要以专业为基础,在校企产学研合作中积极开展跨学科合作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在“产”这一层面,高职院校要建立技术、培训服务中心,为科研活动、教学活动等提供咨询服务;加强跨学科、跨领域研究成果产业化转化机制的研究力度,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在“学”这一层面,高职院校要不断加强跨学科建设,优化相应的专业课程体系。在“研”这一层面,尝试建立专业模拟仿真实验室,建立学生科研活动支持机制,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合作。
第四,以人为本,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职院校要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养,以补贴、奖金等方式鼓励教师前往企业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校企产学研合作。另一方面,学校还应该积极与企业协商,邀请企业的技术骨干前来讲学,或者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提高学校实践教学水平,打造一支优秀的教学研发队伍。
综上所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高职院校要积极转型,加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从人员、学科体系、专业发展等角度着手,引入地方可合作资源,实现校企需求的完美对接,积极推动高职院校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1]高翠.高职教育校企深度融合的路径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16(5):1-2+95.
[2]顾馨梅.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实现路径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14-18.
[3]梅叶.基于海洋战略下高职院校校企融合的教学创新之路探析[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4):92-96.
[4]王剑,宋建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路径探索[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3):37-39.
[5]王爱红.高职院校“政校企行合作,产学研创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3):139-141.
[6]王燕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融合的困境与对策——以江西外语外贸来鑫产学研基地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旬刊,2016(11):124-126.
[7]严薇.高职院校校企深度融合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12):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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