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典型分析全国地理标志保护 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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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云南省地理标志保护和使用中存在的质量标准低、登记数量相对实际数量不够多、产品附加值低、组织的管理能力有限等典型问题,提出全国地理标识保护和运用中应当提高地理标识产品的质量标准、提升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发展有带动力的经营大户、利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溯源、提升包装水平及畅通销售渠道等的建议,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和农村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云南;典型问题;地理标志;质量标准;证明商标;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又叫原产地标志,世界贸易组织(WTO)2017年1月23日修正后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识,该货物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地理标志作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一种重要且特殊的知识产权,在我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探索保护模式。我国2013年修订后的《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可见,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即“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直接相关联的标志。
云南省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地处横断山脉,受南孟加拉高压气流影响,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立体气候明显,在动植物品种数量和质量上具有较大优势。且时令丰富,民族数量及文化荟萃,但历史文献有限。云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及资源状况,决定了农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云南省的基础性产业。农业的发展将直接关系到本省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对而言,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和地区资源条件直接相关,且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其发展具有先天的优势。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天然的亲农性的知识产权,深入分析云南省的地理标志保护及使用现状,发现其优势和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云南的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具有较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长期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就比较重视地理标志的发展,把地理标志商标、特色农产品作为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现在更是提出了“发展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经过多年多的贯彻落实,重点发展的云茶、云烟、云花、云菜、云果、云糖、云菌、云药等"云"头牌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0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090件,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295家,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4个。来自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云南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有效产品数已达292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1个。绿色食品有效获证企业383家,监测面积112万亩,年总产量287万吨,年产值151亿元。绿色食品产品数排全国第十位,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奠定了一定基础。云南地理标志商标数达178件,排名全国第8位。从目前的地理标志数据显示,云南的地理标志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茶业、动物等种植和养殖行业,与全国具有一致性。
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云南地理标志保护整体上还存在之前国家多头管理局面造成的系列后遗问题未解决。由于之前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等多部门多头管理,其在云南省层面同样造成了系列后续影响。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实现了原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与原工商总局证明商标的业务归并,上层建筑的改革已经理顺了之前多头管理的部门设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属的知识产权部门也对涉及地理标志的业务实现了业务归并。所以,这为云南省理顺地理标志保护创造了条件。
二是云南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数量相对实际存在的数量而言还不多,申请和使用管理在一定数量上还流于形式,没有将其价值发挥落到应有水平。云南现存的地理标志等级数量尚不足200件,但其真实存在的数量完全起码可以占到全国前三,说明登记量与实际存在量还有较大差距,说明目前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三是云南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组织的管理能力普遍不足。目前地理标志的授权管理机构一般是各类获得有管辖权的政府授权的协会,这些协会很多是出于地理标识的登记需要而设立的协会,其管理和运营能力都普遍有限,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能力普遍不足。部分协会甚至将地理标志作为牟利的工具,这些都严重背离了地理标志作为一定区域内公共品牌的属性和国家设置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的初衷。
四是云南地理标志登记的质量标准普遍不高,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无明确优势,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低。在相当数量的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中,普遍存在為了获得登记而套模板,对地理标志产品应有的质量、地理范围、生产工艺规范等的认识不足,导致了登记后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质量相对其他并无优势、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低的现状,没有起到地理标志应有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以上云南所存在的典型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国地理标识发展的现状,为提高全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水平,用好用活地理标识促进农业的发展、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提出如下对策:
一是逐步提高授权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的质量标准,建立普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逐步出台各省《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建立全国和各省统一的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标准。针对目前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中普遍套模板,整体质量标准不高,很难排除质量低劣商品对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的现状,建议细化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规范及标准,逐渐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从而树立地理标志产品优质优价的品牌形象。
二是对农业类地理标志的登记由省级农业部门指导,在全省培育几家具有真正管理能力的协会分品类进行地理标识的管理,制止之前为了登记一个地理标识去登记一家协会,而这家协会完全没能力管理和运营好该地理标识的问题。在全省培育一个从省到各地州的系统性地理标志民间管理组织,将其作为与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各级相关部门协调的统一的地理标志协调管理机构,由其组成具备登记、设计、运营在内的统一运营管理部门,对全省新登记的和目前运营质量较差的地理标识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目前,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已并入市场监管部门,这为清理之前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等多部门管理造成的地理标志混乱局面制造了有利的大环境。
三是用好用足省委省政府具有的天然优势,积极对接和利用国家级及省内外媒体,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帮助相关经营主体降低宣传推广费用,建立畅通的销售渠道,更低成本和快速地实现地理标志相关的产品销售。
四是针对省区内地理标志产品包装普遍不占优势的现状,建议由各级公共财政补贴, 帮助全省各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优质、统一的包装设计,帮助地理标识使用人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是针对涉及全省地理标志产品文献有限的问题,由省级政府出面与国家知识产权地理标识登记部门积极磋商,降低或减少文献方面的要求,建议可由农业部门等提供证明来解决地理标识实际登记中由于文化落后、文献不足造成的问题。
六是培养地理标识产品经营大户、特别是有带动力的经营大户,由大户带动对地理标识产品往高精尖方向发展。
七是在各级政府的各种采购中,建议尽量优先采购本地地理标识产品,以给地理标识产品尽可能多的曝光、宣传和销售的机会,尽一切努力促进地理标识产业的发展。
八是积极利用区块链、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全省统一的地理标志管理信息平台和产品溯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的地理标志的使用,授权,管理中的信息进行公开,既帮助合规经营者使用,也促进地区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和信息公开,同时也帮助消费者便捷地获得充分的地理标志产品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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