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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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湖南省在农业科技金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并在政府财政支持、金融机构借贷、资本市场融资、涉农保险保障等方面支持了农业科技的发展。但是,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仍存在着农业科技项目整体水平不高、金融供给主体与农业科技需求主体不匹配、政策性支持引导深度不够等问题,应采取提高农业科技项目整体水平、完善农业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提高涉农科技主体自身竞争力、完善政府政策引导机制等对策,以促进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 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支持;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2-0102-03
农业科技金融旨在以健康良好的金融环境服务农业科技发展,同时农业科技发展也在要求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的创新。面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农业科技的发展愈发重要,金融与农业科技的互相融合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农业产业升级。
一、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一)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状况
《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乡村振兴要通过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以“一县一特”“一特一片”战略务实农业现代化,具体就包括了要搭建融合发展新载体,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进一步升级,使得第一二三产业能够优势联动。同时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深化农业现代化的供给侧改革,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补贴额度为60万-300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为补贴额度为80万元,进一步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将小农产业与现代化有机衔接,培育出新产业和新业态。
(二)湖南省金融供给主体对农业科技发展支持现状
1.政府财政支持
为深化农业现代化改革,促进农业科技进一步发展,2017年湖南政府财政加大了惠农力度,在绿色惠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2017年政府筹资约6.4亿元,发展现代农业和落实科技兴农战略(两个“百千万工程”,即“百企千社万户”和“百片千园万名”)。同时,为了搭建“新金融”平台,以政府为主导,组建了湖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专门支持省内农业科技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而开辟了绿色融资通道。
2.金融机构借贷
在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体系中,湖南农村信用合作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18年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职人员约有4万人,机构网点4062个,其中有3280个网点分布在乡镇和社区,及本省实现乡镇全覆盖,是全省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对象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2018年1-12月,涉农贷款新增87.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新增508.0亿元,全省的涉农贷款实现了平稳增长。这些涉农贷款以及小微企业的增长态势下,体现出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科技有进一步的提升。从下表中的2017年及2018年湖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数和从业人数情况可以看,湖南省的银行业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除了大型的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小型的农村机构也是遍地开花,这样的结构很好的补充了大型银行的业务服务的空白。此外,新型的农村机构近两年也呈现增加的现象,说明了湖南省越来越重视农村金融的发展,这也为农业科技融资提供了比较好的平台。在涉农金融机构的从业人数增加的这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金融机构运行效率良好,吸收了大量金融人才,为涉农金融业务的拓展也做了很好的铺垫。
2017、2018年湖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表
注:营业网点不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数据;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他”包含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3.资本市场融资
湖南省农业科技以隆平高科、金健米业、正虹科技为代表的农业科技企业都有从上市融资的途径来获得资金,但从资金获得比例来看,上市融资获得资金占比并不高,2018年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仅占湖南省整体企业直接融资的7%。目前湖南省应国家发展步伐加强了对资本市场的监管,2018年直接融资占比有所提升,全年直接融资新增1213.9亿元。直接融资在农业科技企业的后期壮大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4.涉农保险保障
近年来,湖南省农业保险发展态势良好。2017年财产保险的原保费收入为314.19亿元,同比增长15.07%。而其中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政策性的保险业务成为支撑财产保险增长的新动力。农业保险的发展也为服务三农提供了新的资金渠道,据统计。2017年产险公司为农户提供了3165.16万人次、19.99亿元的风险赔付。同时为67家涉农企业提供37.04亿元的科技技术保险保障。在保险业的政策方面,湖南省出台了《湖南保险也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里面明确规定了以保险来助力农业产业脱贫,除了保障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还保障参与农业科技助推精准脱贫的新型涉农生产企业。同时《湖南健康产业园核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强调支持重点的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支持保险类机构在核心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需求现状
1.农业科技企业
不同阶段的农业科技创新对资金需求的渠道存在差异。在农业科技的初创期,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基础性和社会性,涉农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扶持和引导。财政金融的扶持起到了“托底”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心理风险。过渡期的涉农科技企业处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的资金被需要,此时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渠道能夠缓解资金需求。在涉农科技企业的成长期,科技质量的提升促使了企业进一步的扩大,此时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如科创板上市、发行债券等手段不仅能够满足资金需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打下基础。 2.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的集聚程度进一步提升,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比重达69.7%。从2013年开始我国先后成立了8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以及11个省级科技园区。园区形成了和谐共生,繁荣发展的局面。目前,农业科技园区在湖南省农产品创新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存在问题
(一)农业科技项目整体水平不高
2017年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2017年农业R&D课题数只有42个,占全部类型R&D课题数只有0.08%。同时,2017年与农业相关的专利申請件数为5个,而湖南省整体的国民经济行业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36592个。由此可见,湖南省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是欠缺的,可应用的农业科技成果比较少,没有很强的实质性研究进展。在科研项目含金量不高的情况下,即使是“知识产权质押”,同样得不到足够资金。这种“融资难”现象在湖南省很普遍。
(二)金融供给主体与农业科技需求主体不匹配
1.金融体系不完善导致资金供给不足
(1)政府。目前涉农贷款“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农业R&D的内部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以及其他资金。通过横向对比,2017年企业资金支出达1527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量的83.2%。政府在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通过纵向对比,农业R&D内部资金来源总量为1835万元,占湖南省所有的国民经济行业的0.03%。不难发现农业科技在湖南的发展还是十分欠缺。同时政策性资金供给结构不合理。目前,湖南省的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投入总量逐年增长,没有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存在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效率脱节现象。近年来湖南省财政支农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如“厕所革命”等。对于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缺乏支持。同时缺乏资金使用后期的监督管理,造成了财政资金浪费没有利用到刀刃上。有效率的财政资金投入应该是带有引导性和杠杆性的。
(2)金融机构。2018年湖南省银行类金融机构累积不良贷款比率上升导致农业科技企业融资进入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2018年末,全省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33.2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下降0.16个百分点。由于农业科技企业抗风险能力弱,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大,贷款不愿进驻涉农企业或者导致涉农贷款不足。主要体现在,其一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较高,需要以重要产权作为抵押,但是对于刚起步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严重依赖产权。其二涉农贷款发放条件过多,很少有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很大程度限制了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其三农业科技贷款发放利率高,对于一个需要大量资金的企业来说,高利率不利于企业现金流的运作。
(3)资本市场。对于种子期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无力进入资本市场。能够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发展已经进入正轨,资金的获得性不高使得科技企业信心不强,打击了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目前,基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不完善,资本市场准入标准高的情况,我国于2019进行科创板试点。与我国先前的创业板相比,科创板上市融资对投资者的素质要求更高。对于科创板注册制上市这一颠覆性的改变,能够有效降低农业科技企融资门槛。但对于一个新事物,人们只有在制度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的情况下,才能使投资者和融资者各得其所,各取所需。
(4)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缺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的进步。涉农险种数量少,保险产品的服务体系不健全。从湖南省内来看一些大型的保险公司都很少涉及到惠农政策险种,绝大多数涉农保险都是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科技承保的保险甚少。政策性保险如“涉农特惠保”、“扶贫特惠保”是对农副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功与否缺少专业性的承保研究,没有适合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符合险种。
2.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自身存在缺陷
(1)农业科技企业。首先,农业科技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够。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对其他的科技研究所和研究院校有着较强的依附性。因为企业自身的缺陷,所以导致了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上市融资都有一定的困难度。其次,农业科技企业因风险导致的成长能力不足。农业科技企业与农业的弱质性挂钩,天气条件、自然灾害的不可预估,使得强化农业产业难度更大。风险的不可控性使得收益不确定。第三,农业科技企业管理模式混乱。社会现代化的进程离不开现代化人才的补充,近年来农业科技从业人员的总量增加,但是远远跟不上科技发展的进程。生产人员的素质不可控以及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而企业又多是固定的管理模式,没有合理应对风险的机制。
(2)农业科技园区。根据《我国的中国农业银行农业科技贷款暂行办法》规定,我国对于农业科技贷款的发放形式主要是通过担保贷款(多是知识产权抵押),但就目前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发展形式来看,首先农业科技园区对抵押物品有着严重的依赖性,抵押物品单一,多是以厂房、设备以及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抵押,这些抵押物品的固有特性不足以支撑科技园贷到足够款项。而涉及园内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认定比较困难,以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品也就无从谈起。
(三)政策性支持引导深度不够
与农业科技金融配套的政策体制不完善。从《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内容来看,政策文件主要聚焦在农业科技和金融的融合,缺少对农业科技补偿机制的探讨,而风险机制的确立是农业科技金融长足发展的关键。同时引导各大金融主体扶持涉农科技企业没有“对症下药”,湖南省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停留在了如何引进金融机构,而没有进一步的设计政策去引导金融机构如何针对不同类型的涉农科技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此外,政府政策没从涉农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角度来进行政策设计,导致政策定位不准,税收和福利优惠政策跟进失利,导致了大批没有条件间接融资的企业迫切需要新政策出台扶持。 三、促进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业科技项目整体水平
首先,大力培育本土高等院校涉农专业人才,提高对涉农科创项目的关注度。可以通过举办专门的涉农科技课题的形式,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同时加大对优秀农业科创项目的鼓励力度,以“前期调研+中期反馈+后期应用”的模式,扶持项目的成长。其次,集聚各类社会科技应用型人才,提高涉农科技人才的素质水平。目前国家科技发展存在区域差异,北上广深都有比较优惠的人才引进战略。如2019年深圳实行“积分入户”政策,人才引入门槛相对于其他一线城市较低。湖南省可以借鉴北上广深人才引进战略,通过人才聚集,从而从源头增加科技创新成果的含金量。第三,回归到农业科技项目本身,应建立一套农业技术评估体系,从科技项目的可行性、应用性以及盈利性来严格把控项目资金的扶持额度。
(二)完善农业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1.构建信用评估体系
完备的信用评估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给健康企业带来的借贷资金难的问题。在社会的大环境下,由于地域发展不均匀,可以适当差异化信用评估体系的具体内容,以寻求动态平衡的发展目的。只要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基础打坚实,增强评估方法客观性,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优秀的科技评估机构、事务所以及信用评级公司等,运用定量、定性及综合评估的方法,那么一旦运行良好,整个社会的信用评级制度才能真实客观的去供资金借贷双方作出正确的选择。
2.增强财政资金引导性
借鉴美国农业科技金融前期发展,政府应努力构建政策性质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政府补贴+农业信贷+农业大生产”的模式。针对地方差异,因地适宜有针对性的设计政策来规范农村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性和杠杆作用。
3.适当降低金融机构借贷门槛
目前来看,借贷难主要是农业科技企业对资产抵押品的严重依赖,而银行对资质抵押品的资质又十分看重。要从资金借贷双方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转变“抵押物崇拜”这个理念,要将重视实物资产的抵押转变为重“核心技术”的抵押借贷模式,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前景,而不是拘泥于无形资产无法立马变现的短暂无收益现状。同时,适度探索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法律地位,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覆盖范围。
4.差异化资本市场准入门槛
近来国家推行“科创板”,科创板的出现能够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构建设计类似于农业科技中小企业IPO,循序渐进得支持中小农业科企业公开募集资金,同时可以通过子母公司的形式和后续的兼并重组,通过引导和反哺的形式使得企业做大做强,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在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同时实行差异化的监督管理,允许农业科技企业资产核算弹性。在风险监控范围内,公开发行前的累计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资产规模可以适当调整,助力农业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立足。
5.加大农业科技保险力度
现阶段全国各地都有逐步建立农业科技保险保障,以期风险补偿。主要做法是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参与,开立农业担保公司以及后续不断地开发新型的农业科技担保产品。首先湖南省可以借鉴“银行贷款+保险”和“银行贷款+保险+担保”模式,多维保障提高农业科技担保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其次要加紧开发专业性的农业科技保障险种,要运用“产品+品和“科技+技的模式,切实从农业科技保障需求出发,以科技创新的角度提升保障成效。同时,要扩大农业保险辐射范围,积极开辟市场,建立湖南省各州市之间的合作框架,配合政策性的保障服务体系实施。
(三)提高涉农科技主体自身竞争力
无论是涉农企业还是集聚化的农业科技园区,提高自身软实力是首要的。从农业科技金融的需求方来说,全方位引导农业科技发展,以优势的农业科技产业来吸引资金投入。近年来湖南省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园区,以优势企业带动整体发展。从不动产抵押融资来看,湖南省永州市的“土地银行”,将零散的土地集中流转,整体出租给企业或组织进行有农业科技含量的农业大生产,既促进了企业本身农业科技创新又为土地抵押融资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从农业科技产成果转化角度,农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来反哺涉农科技主体的成长。可以借鉴广西百色以“订单农业”来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具体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来推广农业科技服务,教授农户新型的农科技术,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使涉农科技企业同时受益,提高了涉农科技企业的实力。
(四)完善政府政策引导机制
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只有政府重视农业科技的发展,才会也有越来越多的资金供给主体的跟进。首先,政府应该根据自身地区的发展现实,完善引导农业科技金融发展政策,根据不同的发展时期资金需求对政策进行相应配套的调整,刺激农业科技发展。其次,协调财政政策与其他金融政策。农业科技金融政策与其他科技金融政策并不是孤立的,要将原有的科技金融政策做有机延伸,协调发展科技发展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科技发展政策和风险投资政策,这将有效降低部门“多头管理”的局面。同时,在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引进涉农科技企业之时就设计好系统性的金融服务规划,增强金融机构进驻的意愿。第三,有针对的实行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更加细化分类财政资金流入,使资金的使用更加有效率,能够保证后续资金补给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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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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