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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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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并将其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近年来,绿色金融在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起步较晚仍处于早期阶段,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绿色金融的内涵入手,了解其现阶段发展状况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以期加深对绿色金融的认识,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关键词:绿色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具体包含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股票指数、碳金融等金融工具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目前,绿色发展己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国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2017年6月,国家决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适合我国的制度、组织方式、市场模式和产品创新。2018年11月,在伦敦召开了“一带一路”建设与绿色金融发展论坛,旨在推动中英双方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实现绿色发展。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就其发展现状、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1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1.1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根据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等项目贷款额度加以限制,并以较高的利率加以惩罚,而对节能产业和环保产业等绿色产业给予低利率优惠的金融政策手段。2016年6月底,21家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27万亿元,占比9%。其中,与节能环保以及新能源等相关的绿色产业贷款余额为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与服务贷款余额为5.57万亿元,预估每年该方面的贷款均可减少2.15亿吨标准煤以及4.91亿吨二氧化碳的使用与排放。截至2017年6月末,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在我国主要银行中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41.7亿元,不良率为0.37%,与同期各项不良贷款率相比降低了1.32个百分点。2018年7月末,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己超9万亿元。
  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最终投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的债权债务凭证。中债资信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绿色债券在国内市场中余额己达5352.34亿元。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己持有总计1328.89亿元的绿色债券87只,其中含有12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在2016-2018年共发行255只绿色债券,其中包括26单绿色ABS,共计5449亿元。2018年11月13日,兴业银行正式发行首支境外绿色金融债券,这是首家完成境内境外两个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的中资商业银行,也是全球发行绿色金融债余额最大的商业金融机构。
  1.2绿色基金与绿色保险
  绿色基金通常是指服务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目标的专项投资基金。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6月底,包括基金、信托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规模达97.81万亿元,其中由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达52.80万亿元,占54%。2017年第三季度末,我国有106只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为核心的ESG社会责任投资基金。2018年9月底,全国公募发行71只环境、社会责任类证券投资基金,规模达1395.13亿元。绿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57只,绿色产业基金多数由地方政府主管负责约250只。2018年11月15日,欧盟出资550万欧元项目“中国绿色城市发展基金”(CGCDF)启动,意味着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能带动13亿欧元的贷款投资于二线城市的城市绿色和环境建设。
  绿色保险包括与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以及绿色的保险发展方式。近年来,我国绿色保险发展迅速,例如,扩大试点进行养殖业保险与养殖业病死无害化处理,陆续开发了促进环保市场化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产品质量保险、风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指数保险、光伏发电企业太阳能发电指数保险等新的绿色保险产品,增加了对地震、台风、暴雨等巨灾风险保险的服务等。此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设工作也正在逐步完善,2017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出306亿元,为1.6万余家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4月底,以债券投资计划形式进行绿色投资的保险资金的注册总规模為6854.25亿元,其中包括市政178.6亿元、水利506.44亿元、新能源666亿元等重点生态环保项目。
  1.3碳金融
  碳金融是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服务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活动。2013-2014年,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和深圳以及广东和湖北陆续推出试点碳市场,采取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改善配额分配机制和引入衍生产品等。目前7个试点地区共持有20多种碳金融产品,截至2017年末,我国累计配额成交量达2.1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8.1亿元。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碳金融工作组发布的《中国碳金融市场研究报告》测算,如能推出相关的碳金融交易工具,2020年后交易规模能达到1000亿元至1200亿元。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绿色金融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但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与国外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2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2.1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明确
  我国绿色金融成长迅速,在建立试点、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领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绿色金融的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绿色产品的标准不一致,不齐全,一系列标准的制定落后于业内的发展速度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使配套政策不能有效出台,也不利于绿色金融业务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中展开,因此,加快体系建设工作的进程势在必行。
  2.2绿色金融服务覆盖面较窄   我国绿色金融服务只能覆盖国民经济行业领域的少部分。绿色金融在产品的种类、服务范围和投资渠道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比如,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主要是以绿色信贷为主,种类较少不易满足市场的不同需求,难以吸引投资融资,投资融资渠道仍是以银行为主。此外,在面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领域时,我国所能使用的融资工具还比较单一,主要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项目融资PPP为主,需要在绿色证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消费信贷、绿色资产证券化、碳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开拓创新。
  2.3绿色金融发展动力不足
  从内部看,环保意识未渗入到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没有建立起与绿色金融相配套机制。在金融机构的运营过程中,一些利益的吸引或来自于考核的压力都可能削减他们的环保意识。从外部看,企业或个人都没有将绿色意识放在优先地位,这可能与政府还未建立起完备的激励政策有关。现阶段绿色金融尚需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拉动发展,但真正的推动力是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的位置需要进行转换调整。发展动力不足的另一原因是我国缺乏专业的绿色金融工作者,人才匮乏制约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
  2.4绿色金融监管不到位
  绿色金融监管存在政府和银行监管两个层次。目前,政府监管机构对于绿色金融机构监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环保、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制度不合理,监管仍存在许多盲区等问题。另外,银行对于绿色金融客户的监管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某些企业为了达到规定的绿色标准,必须增加一些额外投入,比如工厂安装过滤净化废气、废水的装置。绿色项目一般收益率低,而企业想要追求更高的利润,因此他们往往在通过绿色金融的审批环节并获得融资之后,转向投资非绿色项目,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些均与监管不到位、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有密切关联。
  3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
  3.1明确绿色金融标准
  2017年5月,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把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确定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应继续推动标准化建设工程,规整现有的绿色金融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界定标准。量化环境风险,制定符合要求的具体的产业目录,明确环保指标,推动绿色金融业务规范以及实施细则的形成。
  3.2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覆盖面
  金融机构应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将重点放在研发绿色金融产品上。同时,改良产品结构,提高客户覆盖域,帮扶小微企业、项目及个人,逐步搭建起一个成熟的发展体系,开拓更广阔的绿色金融市场空间。保险与证券机构则应大力推广绿色保险与证券业务,丰富业务种类,满足各类企业的不同需求,以实现绿色金融的多元发展。
  3.3完善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
  政府需给予市场主体正向激励,可以根據绿色金融实际发展状况制定一系列针对性优惠政策,例如适度降低银行等发行绿色债券的门槛,鼓励发行绿色债券融投资,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收益较为稳定、风险较小的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促进各业务发展。绿色债券比普通债券多一个评估的过程,且购买时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不利发行。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设计绿色信贷等产品时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推出适应我国国情的产品。只有政府与市场同时发挥作用,绿色金融才能又快又好地发展。
  3.4健全绿色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制度
  金融监管部门应与立法机构合作制定既符合国情又吸收了国际先进经验的监管制度。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与问责制,并制定衡量投资融资风险机制,构建专业的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运用绿色融资审查体系严苛监督资金的流转和结果。金融业务机构应该加强与环保以及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搭建一个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增加信息透明度。或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如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达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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