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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化发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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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实现我国农作物优质、高产的重要保障。杨凌示范区作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我国种子研发推广的重要基地。本文论述了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了杨凌良种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种子产业;杨凌示范区;产业化;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1 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竞争力分析
  1.1 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竞争优势分析
  1.1.1 科研和人才优势
  杨凌示范区作为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聚集了大量的科研机构和育种专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就坐落在这里,被称为中国的农业“硅谷”。区内聚集了农、林、水等70多个学科,7000多名农业科教人员,拥有育种相关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其他科研机构7个。小麦、玉米、油菜、苹果等育种水平一直处于全国乃至世界领先地位。
  1.1.2 市场推广优势
  杨凌示范区有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体系,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产学研一体化科技推广模式和中国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模式。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率先探索的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受到广泛好评,由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17个部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舉办的中国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已在杨凌成功举行26届,成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和推广的国际农业盛会。近几年每届交易额均超过150亿元,大量的实用技术和产品得到展示与推广,尤其是促进了全国各地种子企业间的交流学习和杨凌示范区优良品种的推广。
  1.1.3 政策优势
  2018年,杨凌示范区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的实施意见》,致力于将杨凌打造为中国(旱区)种业“硅谷”。意见中提出许多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在资金方面,设立5亿元的种业发展基金,建立种子企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为新进入示范区的种子企业提供最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其入区程序,为入区的种子企业配套便利的水、电、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时还制定了 “一企一策”,重点支持知名种子企业入驻示范区。对新入驻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研发育种方面,除了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外,还会在培育新品种、引进先进技术及设备、建设实验平台和基地等方面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
  以上各项措施都为杨凌种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提高了杨凌示范区种子产业发展的竞争力[1]。
  1.2 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竞争劣势分析
  1.2.1 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
  杨凌示范区一共有50多家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但真正形成“育繁推一体化”模式的企业只有陕西大唐种业、陕西荣华农业、高科、伟隆等少数几家,且大型种子企业的营业额均未超过1亿元,大多数种子企业规模较小,主要是以经销商的形式存在,总体呈现“小、散、多”的特点,这就使得杨凌种子企业的整体力量比较分散,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相比于大型国际种子企业来说,其产业综合实力不强,难以与之抗衡。但是从数量上来说,杨凌种子企业近几年在不断增加,从整合、集中的角度来说,数量多有利于整个产业的集中、重组,只是就目前来说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
  1.2.2 品种创新能力不强
  新品种的研发一直是种子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就杨凌种业的研发现状来说,虽然杨凌选育的小麦品种占了全省面积的80%,其中主要以西农979、小偃22、西农889为代表,但是这些品种都是10年以前审定的。近几年来虽然也审定了20多个品种,但是很少有突破性的品种出现。总的来说,杨凌目前还是集中在少数作物的育种方面,果蔬、园艺等其他作物的育种能力较弱。
  1.2.3 产业链不健全
  杨凌示范区的科研资源较为丰富,但区内种子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大部分种子企业缺乏高水平的科研团队,育种能力不强,科研成果的集成化和系列化程度较差,而且种子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条还不发达,种业企业的整体产业化程度较低,生产基地、种子加工企业和农户之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高效的产销利益体系,这些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良种产业化的健康持续发展。
  2 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目前,杨凌良种产业还是以代育代繁的外向型制种为主,形成“育繁推一体化”模式的企业较少。未来杨凌良种产业发展方向是逐步把以代育代繁为主的外向型制种转变为“育繁推一体化”的创新型制种方式,不断提高杨凌种子企业的科研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同时注重对种业龙头企业的培养,以大带小,促进中小种子企业的发展,不断降低以经销商形式存在的种子企业的比例,逐步确立“杨凌种子”的主体地位,使杨凌的种子产业真正走向产业化[2]。
  2.1 产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模式转变
  2013年,杨凌示范区开始建设种子产业园,园区计划投入资金约18亿元,经过6年的建设和运营,会展交易区A区已经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研发聚集区杨凌种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处于建设之中。据统计,截止2018年年底,已有13家规模化的种子企业入驻园区内,已经招引了24家种业创新创业团队,园区内种子企业已实现营业收入2亿5000多万元,占园区总运营收入的95%左右。杨凌种子产业园的建立将会提高种子产业集中度,在未来的20年内,种子企业将会进行重新洗牌,不断进行兼并重组,逐步形成多家“育繁推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大型企业。
  2.2 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
  杨凌种子企业将会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着力吸收和培养育种方面的科研人才,提高新品种开发能力,打造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种子品牌,同时将会不断改进营销策略,通过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完善“互联网+”种业的运营模式,搭建一个一站式的种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3 企业间竞争逐渐趋于良性竞争,种子所有权安全性不断提高
  种子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由恶性竞争逐渐趋向于良性竞争,由以前的无序竞争逐渐趋向于规范化竞争,种子产业竞争逐步转向品牌竞争、质量竞争、服务竞争和新品种竞争,将会形成有序规范的良性竞争环境。同时,随着相关种子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国家(杨凌)种质资源保护中心的建立,种子的安全性问题也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3]。
  2.4 种子产业化模式初见端倪
  通过土地流转、土地银行等途径,未来杨凌种子企业的制种基地的规模将会扩大,种子产业发展将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育种专家+龙头企业+市场”等产业化模式[4]。
  3 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化发展对策
  3.1 创建知名的杨凌农科种业品牌
  要充分利用杨凌示范区的科研优势,研发和引进新品种,培育和推广良种,创建杨凌示范区良种品牌,扩大其影响力。
  要按照我国区域知名品牌的评估要求,对杨凌农科种业品牌进行评估,进而提高杨凌种业品牌的知名度。针对区域内存在的数量众多、大小规模不一的种子生产企业,应建立统一的良种制作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对于检测出来的假冒伪劣种子和质量较差的种子,应禁止其使用杨凌农科种业品牌,以确保使用杨凌农科品牌的所有种子都能够处于高水平。
  3.2 提高种子企业的科研能力
  3.2.1 政府应该制定科研奖励政策
  政府应该制定科研奖励措施以提高当地种子企业、科研单位进行育种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政府根据种业智库专家的意见,结合社会需求和良种产业发展趋势,确定政府支助的种子科研项目,由种子企业组建研发团队以投标等形式接受任务来进行研究;②对具有重大的、突破性成果的种子企业及研发人员给予重大奖励;③利用每年在杨凌举辦的中国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邀请世界和中国知名种子企业、业内专家参加良种培育成果交流展示,进一步提高杨凌农科种业品牌影响力。
  3.2.2 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
  学习和引进先进制种技术,提高种子质量,建立良种繁育基地,设立标准化的制种流程。
  企业应引进国内外一流的育种专家,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优秀的研发人员,可采取高薪引进、股权激励、优先安排配偶工作等激励措施。
  3.3 创新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化模式
  杨凌示范区目前种子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科研成果的集成化程度较差,而且种子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条还不发达,种业企业的整体产业化程度较低,制约了良种产业化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应当进行产业化模式创新[5]。
  杨凌示范区在现有的条件下,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推动良种产业化链中部分环节的纵向、横向或混合的一体化联合,形成“农民+种子协会+龙头企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育种基地+科技人员+龙头企业+市场”“工厂化良种产业农场+市场”等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提高杨凌示范区良种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6]。
  3.4 创新营销策略
  建立“互联网+种业”营销模式,结合线上交易与线下服务,大力发展邮购业务。全国各地的政府机构应当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指导,引导农民进行线上交易,集中为农民购买种子,种子生产企业对此提供相应的优惠,使交易价格低于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推出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另一方面相当于直接与农户交易,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利润空间增大,同时与农民直接进行现金交易也不会出现货款难以收回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周洪莉,孙养学.新政策下杨凌种子企业发展模式研究[J].陕西农业科学,2014,60(12):87-90.
  [2] 周文.种子产业化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5,36(24):213.
  [3] 李波.种子产业竞争力分析及发展对策:以甘肃酒泉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35(2):88-94.
  [4] 任修霞.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8,24(18):5-6,37.
  [5] 左叶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分析[J].产业创新研究,2018,2(12):78-79.
  [6] 肖琳.土地流转政策下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35(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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