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研院所的科研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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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研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诚信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文章基于科研信用的定义,研究一类重要主体——科研院所的科研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由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17个指标)组成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科研院所;科研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20)18-0052-02
Abstract: Scientific research cred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credit, and the proble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credit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social attention. 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credi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a kind of important subject: Research institutes. A three-level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composed of target layer, criterion layer and index layer (including 17 indexes) is constructed.
Keywords: research institutes; scientific research credit;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引言
科研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科研领域参与者规范自身行为、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的重要途径。科研诚信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4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推进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级制度”,正式从国家层面对科研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要求。
国内学者关于科研信用已开展了不少研究,也得出了一些创新性结论。研究方向一类集中于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发展思路研究[1-3],另一类集中于科研信用评价指标和方法的研究[4-6]。2019年8月,《科研信用信息征集规范(GB/T 37927-2019)》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定义科研信用是指科研主体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价值准测、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行为规范,兑现科研承诺的意愿和能力的大小。本文立足科研信用定义,研究基于科研机构的科研信用评价指标。
1 指标体系构建总体思路
从指标类型、指标体系结构两个方面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
1.1 指标类型
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科研信用评价的难点在于它是对主观道德意识的反映,无法直接采集评价信息,因此需要采用主观评价指标来衡量,这类指标是模糊的,属于定性指标。而有些指标既需要主观判断,也需要定量表达,这类指标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模式。
1.2 指标体系结构设计
主要依据评价内容的结构特点和指标表述的清晰度。因为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的向下可分解性,决定了指标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而分解到什么程度决定了指标描述对象的清晰度。在理论上,指标数量越多则清晰度越高,但是,当指标数量过于细分后,可能淹没有用的评价信息。因此,指标结构应以较少的指标(数量较少、层次较少)较全面系统的反映评价内容。本研究采用三级指标体系,即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中,目标层是指标研究的总目标;准则层,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决策所要考虑的多个子目标;指标层,即指相对于各认定准则的各个评价指标。
2 指标体系架构
基于APH方法[7],构建以科研信用评价为目标层,素质、能力和表现为准则层,17个指标为指标层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
2.1 素质
指科研院所具备的一些固有特性或者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特殊属性,能够从侧面反映其遵守兑现承诺、履行义务的特质。其指标层包括科研院所具备的资质、通过的相关行业认证、行业影响力、管理者的素质和管理团队等要素。
2.2 能力
指科研院所兑现科研承诺所需具备的条件。其指标层包括科研负责人综合素质、研发团队实力、研发条件、科技成果数量、科技成果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研管理制度完备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性。在实际开展评价时,需要限定评价周期,可以是机构近半年、一年、两年或者三年的数据信息,才能体现信用的动态变化特性。
2.3 表现
指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活动、兑现科研承诺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体现表现的指标包括:科研项目履约情况、科研项目履约率、承担科研项目数量、承担科研项目最高级别、承担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情况、其他社会荣誉。此处并未将不良信用信息纳入评价指标,因为不良信用信息在制定评价标准时,很难用统一尺度衡量,无法准确进行赋分。
为了弥补此不足,在正式开展评价前,建立不良信用行为预判标准。预判标准中,将不良信用行为按其影响程度划分三至四个等级,出现严重不良信用行为的科研院所,其等级设定为最高级,直接拉入黑名单,并给予相应惩处。而对于其余情况,应规定当出现某一等级的不良信用行为时,该科研院所的信用评价将不得高于某等级(无论其科研信用评分高低)。
3 结束语
本文基于科研信用的定义,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研究构建了科研院所的科研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设计理念为“从其过去行为判断其未来”,故而带有预测性质。由于目前信用信息平台不健全,信息共享不畅通,无法实现实时更新与共享。相信随着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科研信用实时测评体系在不远的将来必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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