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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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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信息服务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力量。在编制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构建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模型,定量反映我国信息服务业与创新主体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信息服务业与创新主体的关联效应和波及效果,对国家创新体系结构的调整进行预测。最后,在实证研究基础上,针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存在的信息资源配置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创新型国家 创新主体 信息服务 投入产出表 信息资源配置
  [分类号]G203
  
  1 引 言
  
  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是顺应时代潮流、应对垒球挑战、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一项关键性战略,其核心是加强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过程中,从创新思想的形成到创新项目的实施,再到创新成果的最终转移,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与保障。因此,为了减少国家创新活动的风险、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必须在不同的创新主体间进行有效的信息资源配置。这种配置实质上是在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下对信息服务业投入与产出的合理安排。目前,用于投入产出分析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构建投入产出表,该方法已经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众多行业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在信息服务业的投入产出分析上还处于空白。基于此,本文将在编制我国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构建相应的投入产出模型,定量反映我国信息服务业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进而对国家创新活动中信息资源的流动情况进行实证研究,促进信息资源在创新活动中的合理配置,有效提高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绩效。
  
  2 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模型的构建――基于投入产出表
  
  2.1 模型构建的可行性
  投入产出表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列昂惕夫创立的一种对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数量分析的科学方法。起初它主要用于研究和分析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随着人们对投入产出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投入产出表开始应用于解决某个具体地区、行业、组织乃至系统内部的投入产出问题。它不仅可以反映一个系统内各部门的生产效益对整个系统运行效果的影响,还能有效揭示出各部门之间的关联程度,从而指导该系统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国科学院在《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报告中(1997年),将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定义为由知识创新子系统、技术创新子系统、知识传播子系统、知识应用子系统四个部分构成的网络系统。除此之外,各系统在实际运行中都有相应的信息需求,因此应将信息服务系统也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之中。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国家创新体系看作一个系统整体,在该系统内编制我国信息服务业的投入产出表,并通过具体的投入产出实证分析,直观反映信息服务业的活动对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2.2 模型构建的具体方法
  根据投入产出表的基本编制方法,除了信息服务机构外,还要确定国家创新体系内的相关“部门”,即创新主体。按照我国创新体系结构的划分,其所对应的创新主体一般包括: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其中,政府作为行政职能机关,并不直接参与创新生产活动,因此不能纳入投入产出表中。此外,不能将所有类型的企业笼统地作为国家创新能力的代表,真正起到实质作用的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整个国家创新系统运行过程中,各主体紧密结合、相互作用,既是创新生产部门,又是创新消耗部门。在此基础上,我们编制了一个4×4的部门结构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表,如表1所示。
  
  
  
  3 基于信息服务业投入产出模型的实证分析
  
  3.1 数据的获取与处理
  我国统计局于2006年底发布了《中国2002年投入产出表》(以下简称2002年表),对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的投入产出数据进行了汇总。而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主体和信息服务部门均分布在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之中,该表并没有将它们的投入产出数据单独列出统计,因此,我们需要从2002年表中进行数据抽取和归纳。具体方法如下:
  科研机构的投入产出数据可以直接从2002年表中的“科学研究事业”一项中获取。
  高等院校的投入产出数据可以按高等院校占“教育事业”生产活动的比例进行抽取。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划分,目前我国尚没有十分准确的定义。在此,我们根据2002年7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的通知》,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范围选定为航天航空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以此对2002年表中相应高新技术产业的数据进行归并。
  在对我国信息服务业结构的划分上,我们参考了波拉特对信息产业的划分方法,并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按业务体系将我国信息服务业划分为公共信息服务业和产业信息服务部门两大类。其中,公共信息服务业主要包括:大众信息传播业、文献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业、信息中介服务业、网络信息服务业和信息技术业。产业信息服务部门主要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信息产业中的信息服务部门(如信息行业协会等)。公共信息服务业的投入产出数据可以直接从2002V-表中相应的部门进行提取归并;产业信息服务部门的数据并没有现成的统计资料可查,需要从各行业中划分出来。具体的划分办法是,测算各行业中信息服务活动创造的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称为信息服务系数),再按下述公式进行计算
  行业I的信息服务产值P=信息服务系数×行业I的总产值
  
  其中,信息服务系数的计算方法可以按每个行业部门中信息服务劳动者占该部门所有劳动者人数的比例进行计算。部门劳动者总人数与信息服务劳动者人数可以从我国《信息职业分类纲要》中的数据中获取。
  依照以上方法,我们从2002年表中提取出了相关数据,并参考《中国统计年鉴一2006》对部分数据进行了修正和补充,由此得到表2中的数据(“进口”与“其他”部分的数据未列出)。
  
  结合前文构造的投入产出模型,我们可以计算出一系列深层次的经济指标,从而对创新主体与信息服务业在投入产出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进行定量分析。
  
  3.2 信息服务业与创新主体的关联效应分析
  在整个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各部门分工协作,不断推进知识信息在各创新主体间的流动与增值,逐渐形成一条创新价值链。在该价值链上,各部门既是要素的供给者,又是市场的需求者。为了更直观地表现信息服务业与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具体联系,可以利用关联指数对它们之间的关联效应进行分析。其中,直接消耗系数是最重要的关联指数之一,它是指一个部门(如j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单位总产出所直接消耗各部门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根据前文模型构建部分所述的

直接消耗系数计算公式aij=xij/Xj,并结合表2中的具体数据,我们可以求出育接消耗系数矩阵A=(aij)nxn,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各创新主体与信息服务机构之间的直接消耗系数对应关系不难发现,从纵向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每生产1元的总产值,分别需要信息服务机构直接投入0.6340786元、0.5918 782元和0.4345 686元的相关资源。由此可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对信息服务机构的依赖程度最大,高新技术企业对其依赖程度略低。主要原因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都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它们进行科研生产活动时时刻刻都需要信息服务作为保障,尤其需要互联网机构、图书情报机构等提供的信息服务。同时,我们还发现,信息服务机构对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也存在较高的需求,直接消耗系数分别为0.012 589 3,0.099 288 1。这是因为信息服务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需要高等院校为其提供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为其提供先进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但从实际的供需量上看,它主要还是担当着信息资源和服务供给者的角色。
  
  3.3 信息服务业对创新主体的波及效果分析
  任一部门在创新生产活动中,除了与其它部门产生关联效应外,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受影响于其它部门的活动,即产生波及效果。在投入产出分析中,当某一个部门增加一个单位的最终使用时,对其它部门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称为影响力;当各部门均增加一个单位的最终使用时,某
  
  在国家创新体系内,一个部门的影响力系数越高,证明它对国家创新活动的作用越大,从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就越大。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下,影响力系数越高的部门对加快我国创新经济的增长就越重要,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支柱力量。从表4的数据来看,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力系数最大,因为其在创新价值链中承担着创新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主导产业。而信息服务机构的影响力系数较低,且小于社会平均水平(即小于1),说明它对创新经济的推动作用还不够强大。但从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来看,随着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其影响力势必增强,具备成为主导产业的特性。
  从感应度系数来看,信息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感应度都远远超过其它部门,且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即大于1),说明创新主体对信息服务和高新技术都有着极大的需求。同时也说明创新经济对信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着很强的带动作用。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中,保持感应度系数较大部门持续稳定的增长,对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对于感应度系数比较低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而言,说明创新经济对它们的拉动作用还较小,具有瓶颈部门的性质,应该得到优先发展。
  
  3.4 信息服务业与创新主体结构调整的预测
  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还可以测算出今后我国创新体系结构的变化趋势。通过对表2中各部门的总投入占所有部门投入之和的比重进行计算,得到目前国家创新体系的组成结构为;科研机构12.4%,高等教育9.3%,高新技术企业63.9%,信息服务机构14.4%,即12:9:64:14,而由前文公式(4)可以推导出:
  X=(I-A)1Y (8)
  如果各部门维持现有的年均增长比例,根据表2中各部门2002年的总产出值,通过公式(8)可以求得10年后,各部门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将变为:科研机构7.2%,高等教育6.4%,高新技术企业75.7%,信息服务机构10.7%,即产业结构调整为:7:6:76.11。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将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信息服务机构的比重也会逐渐增加,成为支撑我国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整个创新体系将以更加合理的结构有效运行,确保实现我国科技创新的基本指标。
  
  4 结论与发展对策
  
  综上分析,信息服务业对推进我国创新体系协调运作、稳步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但从实证结果来看,目前信息服务业在对我国各创新主体的信息资源投入方面,还存在一些配置不合理的情况,特别是对企业的投入较低,不能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求,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上,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十分有限,属于未成熟的主导产业。为了保证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采取有效策略解决以上制约因素。
  
  4.1 调整和优化信息资源投入结构
  各创新主体在创新价值链上负责不同的运行环节,信息服务机构需要从信息资源投入数量、类别、方式上对它们分别进}j考虑。在创新决策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中的研究部门,它们需要大量来自创新系统外部和内部的信息资源。因此,信息服务机构应该着重向其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国家政策与法规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创新项目以往经验与记录等相关资料;在创新研发、试制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是高新技术企业,它们对信息服务的需求具有“广、快、精、准”等特点,因此,信息服务机构应该加大对企业的信息资源投入,同时做到及时、快速地完成信息的检索、加工、传播工作,精确地处理、分析数据资料,免除信息冗余,提高信息资源与创新项目的相关度以及信息的利用率;最后,在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阶段,信息保障更要充分、及时和可靠。
  
  4.2 促进国家创新体系中信息资源的流动
  加强产、学、研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互动,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各创新主体之间的交互,必须以信息资源在创新体系内的顺畅流动为前提。信息服务机构不仅要针对不同主体的具体需求提供其所需的资源与服务,还要在服务系统内部进行平台整合,使各主体能有效地共享部分信息资源,从而避免资源的重复投入与建设。对于创新环节各阶段所产生的新的信息资源(如科研机构的调查报告、高等院校的项目成果等),信息服务机构应及时收录和报导,做到信息透明化,便于其它创新主体能及时利用,创造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3 实现信息服务机构间的协调发展
  本文在研究中,是将信息服务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的,但实际上,不同性质的信息服务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们共同决定着整个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在前文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将我国信息服务业按体制划分为公益性和产业性信息服务业。为了提高信息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必须实现这两者的协调发展。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律,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在我国信息服务业运行上应实行“双轨制”发展策略。其一,在当前国有信息服务机构(图书馆、档案馆等)的事业型管理体制基础上,逐步完善面向社会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为科研、生产、经营等提供全方位信息保障。与此同时,发展其中具有优势的实用型产业化经营部分,使其进入信息资源开发服务市场;其二,发展产业化的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实体,使其在规范化的信息资源市场开展各种业务,在服务中求发展,为我国迈向创新型国家发挥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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