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体制计数标准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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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 雪
【摘要】要理解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的实质,离开对政党现象的思考是不可能抓住要害的。萨托利的《政党与政党体制》一书,通过对现实存在的政党进行分类,并就竞争性体制和非竞争性体制各自的逻辑进行详细的分析,为我们理解中西方政党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本。
【关键词】政党体制计数标准《政党与政党体制》
在萨托利之前,政党体制是通过计算政党的数量来进行分类的。然而,后来人们逐渐发现,一党制、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之间的区分并不能很好的说明问题,这种分类方法使事情变得更模糊。而对计算政党数目方法的一个相反的做法就是简单地放弃以数量为基础,因此,拉帕拉姆巴拉和韦纳建议,把竞争性的政党体制划分为如下四类:霸权实用主义型,霸权意识形态型,反意识形态型,反实用主义型。然而,萨托利认为这种分类方法虽具有启发性,但是概括性太强。萨托利在分析上述政党体制分类方法各自特征的基础上,在《政党与政党体制》一书中提出了自己关于划分政党体制的独特计数标准。
肯定数量划分意义
在萨托利看来,作为计数标准,政党的数目是高度可见的元素,它提供了自然的切入点并且反映了政治的真正世界性标准;同时,衡量政党体系全部方法的基础是政党,政党是最基本的衡量单位,在选举中每个政党获得选票的数量和席位是最稳妥的资料库。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肯定政党数目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治权力在多大程度上是碎片化的或是统一的,分散的或是集中的;同时,可以根据政党的数目察觉政党“互动流”①的可能数目;另外,政党竞争和对立的战术似乎与政党数量有关,这反过来对执政联盟的形成和运作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萨托利的观点是,既不能根据表面价值去数全面的政党,也不能按照实力递减的顺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政党“相关性”的提出及“相关性”标准补充
为了弄清楚数量与强弱的相关关系问题,萨托利提出了政党“相关性”的概念。这里的相关性,不仅是权力相对分配的函数,而且也是位置价值即左右向度上的位置函数。其中,权力相对分配指的是政党实力的大小。一方面是选举实力,这一尺度是政党实力的基础,但选票要换算成席位,这就要求关注议会政党的实力;另一方面即席位实力,归根结底,这是选举一旦结束后真正起作用的。为了简单起见,同时也是为了可比性,通常指在下院的席位,因为议会政党的实力是通过其在下院中的席位的百分比显示的。
那么,政党实力的强弱是否与执政潜力的大小成正相关关系呢?在萨托利看来,这就是位置价值在起作用,所谓的“位置价值”一方面是指意识形态之间的距离,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既定政体的意识形态光谱的总体分布;另一方面,也包括意识形态烈度,也就是一个既定意识形态环境的热度与影响。更准确地说,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只有那些意识形态一致或者相容的政党才能组成执政联盟。一个较小的政党,不论它有多么小,如果它在一段时间或在某些时刻处在至少是可能的政府多数之一的位置上,就不能被忽略不计。
然而,上述规则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它仅仅适用于定位于执政的那些政党,以及在意识形态上能够被其他联盟伙伴接受的政党,这就可能漏掉一些相当大的永久性反对党,例如反体制政党。在这种情况下,萨托利认为,需要在特别的环境下对“相关性标准”进行补充:一个政党,无论何时,只要它的存在或出现影响到政党竞争的战术,特别是当它改变了定位于执政的政党的竞争方向――通过决定从向心的到离心的转变,那么它就具有了相关性。
分型代替分类
分类是一种秩序性的安排,这种安排以相互排斥的类别为基础,而这些类别是根据为了这种分类而选择的原则或者标准而确立的。分型则更为复杂,它是一种根据多种属性而进行的一种排序,也就是说,是根据一个以上的标准进行的排序,由分类到分型的过程见图1。
从数目标准到智能计数。为了弥补数目标准的缺陷,萨托利提出了智能计数的概念,即在肯定数量标准的基础上,增添实力分配这一维度,从而使分类标准更加科学。萨托利根据智能计数这一标准对政党体制进行了重新的划分,将整个政党体制划分为一党制、霸权党制、主导党制、两党制、有限多党制、极限多党制与粉碎多党制。
与传统的三个类别的划分相比,萨托利在这里有两个创新是不言而喻的:首先,他把囊括了最为奇异的各种不同现象的传统“一党制”根据实力的分配情况分成三个类别,因而把以前被误认为是一党制的某些政体重新分类为霸权党制或主导党制两个类别。主导党制与霸权党制两者的共同点是一个政党独自并在一定时期占(议席)的绝对多数。一般情况下,第一大党与第二大党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并且绝对多数的门槛被明显地超过。而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在主导党制下,虽然主导党处于绝对优势,但还是承认其他政党存在,并允许它们与主导党进行竞争;而在霸权党制中,尽管允许其他政党的存在,但不允许正式的、事实上的权力竞争;霸权党可能拥有竞争性政治的外表,但确实不能容忍公开的竞争。因此,霸权党比主导党拥有更绝对的实力与权威。第二个创新点就是,相对于以前把两党制以上的政党体制简单归为多党制的做法,萨托利对传统的“多党制”进行了细分,即有限多党制、极端多党制与粉碎多党制,其中在有限多党制与极端多党制之间隐藏着一个常识性的假设,即3~5个政党为有限多党制,6~8个政党为极端多党制。然而,事实证明,这两种体制之间的区分并不仅仅是数量标准,两者各自内部政党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非常不同的。但是,智能计数规则却不能真正地区分这两种样式,原因是多党制产生于多种偶然的因素,并且只有根据这些因素,保持碎片化的多党制才能成立。
从智能计数到分型。政党体制的碎片化可以反映一种分裂的形势,也可以反映一种极化的形势,也就是意识形态上的距离。因此,很明显,明智计数规则不能揭示的就是这些根本性的东西。因此,萨托利认为有必要实现由分类到分型的过渡,即把智能计数规则与意识形态共同作为一个标准来加以适用。
区分有限多党制与极端多党制的关键就在于使分裂的政体受意识形态的检验。如果它们是碎片化的,但是没有极化,它们就属于(意识形态的)温和的多党制那一类型;如果是它们是碎片化的且极化的,它们显然属于(意识形态的)极化多党制那一类型。因此,只有涉及有限多党制与极端多党制(这些分类后来被萨托利称之为温和的和极化的多党制)时,分型与分类才存在区别。图2的转换关系表明了其对应关系。
计数标准与权力分散
计数标准是表示权力分散的一个相当好的指标。首先,一党制下,政治权力被一个政党所垄断,精确地说没有其他任何政党是被允许存在的;其次是一个政党比其他任何政党都更加重要的情况,但是这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一方面是其他政党作为卫星或者无论在什么程度上作为附庸存在的霸权党,也就是说该党的霸权地位是不可挑战的;另一方面,在主导党制下,一个政党单独进行统治,只要在选举中它持续获得绝对多数就不会出现权力的更替。两党制下,两个政党为绝对多数而进行竞争,而两党都可能获得绝对多数;一般性的多党制权力格局可以表述如下: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达到或者至少保持绝对多数;政党的相对多数的力量可以根据其相应的联盟依存度或者其最终的讹诈潜力来进行分类。
综上所述,在萨托利看来,当政党体制是根据数目标准进行分类的时候,是根据政党的格局即它们包含多少政党来进行分类的,但是格局只有在其影响其机制――即体制如何工作――的意义上才是有意义的。换句话说,格局只有在包含了机制性先定因素的意义上,并决定政党体制从而对整个政党体制的一系列功能特性时才是有意义的。(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注释
①岗纳尔・肖布罗姆指出,2个政党只有一个循环互动流,3个政党允许有3个互动流,4个有6个,5个有10个。由于这些互动流发生在选举、议会和政府多层次上,说明政党数目越多,系统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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