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声乐演唱中的个性特征的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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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霞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7-0102-02
摘要:声乐演唱者必须具有鲜明的个性,对作品有自己独到的诠释,并且根据自己的综合条件充分发挥特长,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演唱形式,以及独特的个人演唱风格。
关键词:个性 演唱风格
1 什么是个性
所谓个性,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是指人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独特的、与众不同的心理特征。声乐演唱者把独具个性的审美感受以独特的手法表达出来,使之形成声乐演唱中的个性。演唱歌曲没有固定的方法、音色及表演模式的束缚,最终歌曲风格的体现,完全是靠演唱者通过对歌词与旋律的剖析和理解。不同的嗓音特质、音乐秉性赋予每一位演唱者不同的个性,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的演唱技巧和方法,扬长避短,走自己的声乐道路才是保持个性的正确观念。任何一部声乐作品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必然会留下历史的烙印,具有特定时代的音乐风格特征。当然,不同的作曲家的作品风格各异,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提供给每个演唱者展示个性的机会。
2 在歌唱中的个性也是很重要的
歌曲作品是词曲作者一定思想感情的表达,乐谱上的每个文学符号和音乐符号都记录着作者的情感体验和创作意图。个性是属于个人的,没有个性完全相同的人。没有个性的艺术家永远没有惊人的成就,所以说个性是艺术家的本钱。有人说,一首经久不衰的歌曲必定与一个优秀的歌唱者有关,比如,当我们听到《一条大河》就会想起郭兰英,听到《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会想起德德玛。这是因为她们的演唱都很有个性特点,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人们自然而然就把她们的名字与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形,一个歌唱者演绎成功了一首歌之后,就会有很多的模仿者,他们只是盲目去模仿,“扼杀”了自己的个性。
一首好的作品闪烁着作者心灵的火花,是歌唱者创作热情的结晶。歌唱者严格按照乐谱上作者的构思和意图去理解去思考,在此基础上发挥个人的独创性。每一个优秀的歌唱者都是对作品进行了新的创新,通过深刻地分析作品,用自己的智慧和对艺术的直觉,唱出对作品的理解,形成独特的演唱风格。如果总是去模仿别人,没有突出自身的个性特点,永远成不了有造诣的歌唱家。由于个人的社会经历、文化素养、思想水平和审美观念上存在差异,对同一事物的感受和反映也是不尽相同的。对同一首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达方式,因而产生的艺术效果也就不同。音乐作品的听众历来都不喜欢毫无生气、缺乏创新的音乐表演,那种只拘泥乐谱,一味模仿,呆板而无个性的歌唱表演只会损害人们对歌唱艺术的兴趣,破坏音乐作品的生命力,一曲唱完,再无人记起便是自然之事了。当今的电视歌坛经常会有各式各样的模仿秀,它的价值仅仅在于满足一些少男少女的追星梦,给部分电视观众带去一时的奇异新鲜的感觉,而绝不是为了繁荣音乐文化事业,因为它既推不出新的作品,也推不出歌坛的新人,如果谁要是想通过这一途径成为歌唱家的话,只有寄希望于被模仿者的消失。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所以稍有一些阅历和资历的歌唱者都不会去热衷所谓的“模仿秀”赛事。因此,对于一个成功的演唱者一定要具有独特的艺术个性风格,在反复的演唱中体会歌曲的情感,力求塑造出最具个性的艺术形象。
3 如何突出歌唱的个性特征呢?
歌唱的个性特征是声乐演唱者的重要任务,演唱者的个性是通过声音和表情动作来实现的,演唱者必须要借助具体的作品来体现他的声音与情感。一部再好的作品,它的词曲终究只是写在纸上无生命力的东西,要靠歌手的再度创造,才能将它复活。在欣赏者和演唱者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歌唱者要想正确的诠释作品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3.1 突出自身声音的个性特征。
正确的发声方法和娴熟的演唱技术是歌唱的前提。但人生的生理结构和发音原理虽然具有普遍的共性,但是却存在着多样化的类型和个性化的风格。多样化的类型方面,不仅有男声、女声、童声和高、中、低音之分。而且根据发音特征还有许多表现型的类别,例如,深情的、明朗的抒情女高音,清脆婉转的花腔女高音和宽厚豪放的戏剧女高音等演唱者能将高音区的女声装点的琳琅满目、美不胜收。这些都是上天赋予给每个人的。
着名的声乐教育家沈湘教授生前曾指出:“每个人的歌唱乐器有自己生理上的特点,唱出来的声有不同的音质音色。要用歌唱乐器来歌唱,就要学会重新制造它、理解它、使用它、爱护它,要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歌唱乐器的最好功能,保持它的持久耐用,唱的动听、感人,这就要学习正确的歌唱方法,掌握适合自己的嗓音条件的歌唱技术和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歌唱训练过程。只有经历正确的和良好的歌唱训练,才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歌唱乐器,使之适合歌唱艺术表现的需要,发挥歌唱的艺术表现力。
3.2 准确的分析与理解作品。
声乐作品需要依赖演唱者的再创作来实现与完善,而演唱者的再创作需要以声乐创作者的创作意图与内涵为依据。在强调富于个性的演唱的同时,并不是将作品原始形态与基本形态束之高阁,而是在重视原作品的原始形态基础上,有根据的来发挥演唱者的创造的个性。美国钢琴家兼音乐评论家约瑟夫・巴诺威茨说的:“成功的演奏必定是演奏者的个性与作曲家的个性融为一体,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这两者的个性之间永远需要一种微妙的平衡。假如演奏者的自我独占上风,演奏会被看作没有遵照作曲家的风格,或者更糟,被认为是过分的偏执;如果演奏者本人的意图太少,演奏会又会显得平淡无奇,缺乏个性和研究。往往恰到好处的平衡显灵般的出现之时,正是演奏艺术达到顶峰之际。”这就说明乐谱不是作为演唱者演唱的惟一依据,对声乐作品创作者创作意图的研究,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风格范畴的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
要想成为优秀的演唱者就必须以更广阔的视野,在更高的层次上去理解和把握声乐作品创作者的创作意图,也只有把声乐作品作为在特定历史时代产生的文化意识,作为具有丰富内涵来体验,才能真正的达到声乐演唱的最佳状态,从而让听众接受。听众喜欢多样化和丰富多彩,而不喜欢千篇一律的模仿,喜欢发展创新,这是审美心理的共同特征。正如钢琴家安多尔・弗而多斯说:“伟大的艺术作品是超时代的,但这些作品的演出却随时代的改变而改变,它带着时代精神的印记。可以将它用镶嵌珠宝来比方,宝石的光彩能一直保持不变,然而镶嵌它的样式却时时需要更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我们充分赞赏,才能对我们今天的眼睛和耳朵提供有效地美感感受。音乐表演就像任何重大的历史过程一样,需要随着时代前进,对它所表演的历史作品做出新的解释,从而使这些作品不断地焕发出新的光彩。同时,这也是使音乐表演易于为新时代?的听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余笃刚/《音乐艺术美学》/人民音乐出版社
[2] 石惟正/《声乐教学法》/百花文艺出版社
[3] 赵梅伯/《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
[4] 徐小懿编着/《声乐演唱与教学》/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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