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罗斯对军人的社会保障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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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 华
摘要:对军人的社会保障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基本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美俄两国都很重视对军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其制度各有特点。吸取美俄在此方面的经验教训,能更好地为有中国特色军人保障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俄罗斯;军人的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08)03-0055-02
对军人的社会保障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本国的法律和法规对军人及其家属基本的权益从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予以保障。其具体内容主要应包括军人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优待抚恤、就业等。我们也主要从以上几方面对美俄两国军队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
作为世界上职业化时间较早和目前职业化程度最高的美国军队,它拥有有关军队建设的相当完备的各项法律法规,构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体系。其中包括门类齐全的有关军人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的种种法律法规,如1916年颁布的《国防法》;1951年的《预备役法》;1944年6月22日由罗斯福总统颁行的《老兵权益法》;1958年的《国防教育法》;1983年的《退役军人紧急职业训练法》;1984年的《蒙哥马利法》、《退役军人优先法》和《双重补偿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美国军人的招募、任职、职务晋升、退役退休、薪饷开支;退役后的就业优先权;裁员时,退役军人有保留工作的权利,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解雇等方面都作了极其详尽的规定。
在这方面,俄罗斯与美国有较大差异。自从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政局动荡,政府如走马灯般更换,这种状况直到2000年普京任总统后才有所改变。受此影响,俄罗斯在有关军人的地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目前只有《俄罗斯联邦宪法》、1993年制定的《军人地位与社会保障法》和1996年修订后通过的《国防法》等寥寥几部法律。虽然其中对军人地位和社会保障作了一些规定,但与美国此类法律相比差距就非常明显了。
二、军人的福利待遇
在实行志愿兵役制的美国,军人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生活补贴、特殊津贴、免费的医疗服务等;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略低一些。退役军人主要享受退役金、教育补助金、住房贷款等。伤残军人享受与退休军人同等的福利待遇,向死亡军人家属按月提供抚恤金、免费医疗、优惠的住房贷款等待遇。
叶利钦时期俄军人的待遇相当低。这导致兵员严重短缺,只能完成年度征兵额的50%左右,许多部队长达半年无饷可发。第一次车臣战争俄军惨败就是这一恶果的突出表现。普京上台后,他把提高军人待遇视为保持军队稳定、改革顺利推进、实现质量建军的重要一环。他明确指出“军人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与其服役所付出的代价不相适应”。在他的领导下,俄政府制定了军人社会保障改革纲要,重在解决现役军官的住房紧张、收入偏低等问题。从2002年1月1日起俄政府把军人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挂钩,并逐年增加,力争在2010年使军官收入超过公务员工资的60%~100%。即便如此,在军人待遇上,俄军与美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退役军人的安置
为了使军人在服役期间安心,美国和俄罗斯都对退役后军人的就业问题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就美军而言,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1.健全管理退伍军人的各类职能部门。政府和军队都设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美国政府的“退伍军人事务部拥有遍布全国的数百个办事机构和24万雇员。国防部和各军种各有一名副部长具体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2.建立军人家庭支援中心,向退伍军人提供就业、住房、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和入托等信息。3.为退伍军人提供教育援助,以使军人在退伍后能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多年来,有相当多的官兵获得政府资助得到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据1992年统计,大约有19万退伍军人、11.4万名预备役退伍军人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在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接受了教育。4.规定优秀的退伍军人可优先获得文职工作;对有重要贡献的军官,政府在录用时实行增加分数等优待政策,以鼓励现役军官勤奋工作。
俄罗斯虽然在此方面目前远不如美国,但也有许多举措。在俄罗斯建立了一些专门从事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的协会、基金会和中心等。这些社会团体在国家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向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经济资助。最近,在莫斯科等中心城市相继成立了一批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为即将退役的军人提供咨询,帮助他们申请国家援助、贷款进行创业,开展法律援助。这些中心内一般都设有完备的互联网系统,为退役军人的职业培训、职位介绍提供详尽资料。据不完全统计,经过这类机构培训的退役军人能有七成左右找到较为理想的工作。
四、军人的保险制度
军人保险是军人保障制度中极其重要的一环。美国把军人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个人投资保险两大类。其中社会保险部分具有强制性,保险金从军人的基本薪金中扣除一部分,其余大部分保险金由国家支付,按军人所交保险金多少,在军官年满65岁后,领取额度不等的养老金。另外,美国还为军人设立了多种人寿保险:递减保险、平均保险、普通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有限支付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或退役金保险以及可变保险等。同时,美军还设立了其他险种:战争风险保险、航空保险、伤残保险、军人选择保险、教育捐赠保险、退休金额保险、贷款金额保险等。由此可见,美军在军人保险方面考虑十分周到。美国政府还设立并承办军人集体人寿保险,待军人退出现役后,这笔保险金作为低费定期保险将持续五年,以后,军人有权将其转为永久性保险项目。另外,美军还有遗属补贴计划,使军人能为其亲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其费用大部分由联邦政府支付。与此同时,美国地方和军方还设有许多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保险的机构,如陆军和空军互助协会、武装部队补贴金协会、美国陆军协会、汽车联合服务协会、武装部队保险协会等。从而使美国军人基本解除了后顾之忧。
俄罗斯虽然没有美军这样完备的保险制度,但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来保证军队的士气。1998年3月28日,俄政府颁布了《军人、应召参加军事集训公民、内务机关工作人员、税务警察机关工作人员生命与健康国家强制保险法》。这是俄联邦第一部关于军人保险的联邦法律。它规定国家对上述人员实行强制保险。俄罗斯对军人的商业性保险采取本人自愿原则,但保险公司必须对军人实行优惠。军人的保险由国防部负责,指定军事保险公司专门经办。军人一旦在战斗中阵亡,其一名直系亲属可得到相当于本人月工资25倍的保险赔付。
五、几点启示
(一)军人社会保障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
美国对军人的社会保障的种种举措使我们真切地感到,美军能保持强大的战斗力,是与国家对军人有着较为完备的保障体制密不可分的。今天的俄罗斯由于国力下降,对军人的保障与美国相比显得力不从心。这是俄军战斗力下降的原因之一。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对军人的社会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军队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军人的社会保障应有法可依
通过比较美、俄两国关于军人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能够明显地感到美国十分注重立法先行,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因而使得美国军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系统、高效、务实的特点。俄罗斯尚处在转轨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有待完善,军人的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仰仗领导人的关注,远谈不上依法办事。
(三)注意经验的吸取和积累
美国有关对军人社会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吸取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友及对手的许多合理做法而逐步得到完善的。当年的苏联不仅在军事上与美国平起平坐,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当时苏联军人的地位、待遇和全社会对军人的关爱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遗憾的是,苏联的解体不仅使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荡然无存,而且昔日许多优良的传统被丢弃。今天的俄罗斯领导人和政府已经意识到了没有注意经验的吸取和积累的弊端,正在完善军人社会保障制度。
(四)对军人的社会保障应从国情出发
毫无疑问,一切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正常运转,与所在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尤其是综合国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一点来看,美国与俄罗斯今天在军人社会保障水平上有差距并不奇怪。俄应在国力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军人社会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初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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