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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伦理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平小柳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政治、经济问题,从其道德层面而言应是一个伦理问题,本文通过提出食品安全伦理概念、意义、原则、措施等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浅要的剖析,试图从伦理道德角度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思路。
  Abstract: Food safety is not just a leg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issues, in terms of its moral dimension should be an ethical problem, this paper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food security ethics, meaning, principles, measures of food safety issues to light the analysis, from the ethical point of view of trying to food safety problems to provide some ideas.
  关键词:食品安全 伦理 初探
  Keywords: food safety ethics Study
  作者简介:平小柳(1986―),女,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道德哲学。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作为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却是随着我们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也随之变成“工业食品”。面对食品安全日益严重性,国家试图通过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加强行政监管力度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遏至,可是在现实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作为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个体在经济利益的趋势下形成了金贵无比的扭曲伦理价值观念。对于食品安全这一项关系每个人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除了国家强硬的法律、行政措施外还应从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出发,通过建立正确的食品安全伦理价值观念的方式来唤醒人们的灵魂,从而从根本上给我国食品安全装上一把保险锁。
  一、食品安全伦理的意义
  (一) 理论意义
  目前理论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行政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角度为主。而单纯从伦理道德角度对其食品问题进行研究的学术著作少之又少。本文试图从食品安全伦理角度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一条思路,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文章让社会对食品安全伦理这一全新领域进行认识和理解。
  (二)现实意义
  面对问题食品层出不穷的严重局面,国家通过完善立法、加强行政监管,媒体舆论导向等手段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治 ,可从其整治效果上而来言却是不令人满意。我们可从“社会人”这一德行为主体出发,通过建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在伦理视野下研究食品安全问题。
  二、食品安全伦理及遵循原则
  食品安全伦理及行为主体在食品安全方面一系列完备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它是行为主体在动机或行为上为与不为的基本判断基准,是人们建立正确的食品安全伦理价值取向并形成长期的行为约束机制。
  在食品安全问题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者、政府监管者、消费者三个方面。其涉及到公平正义原则、生命健康安全原则、尊重人权等伦理原则。
  (一) 公平正义原则
  美籍哲学家约瑟夫-弗莱彻曾说“没有公正,便没有道德;没有公正论,便没有伦理学。”①公平正义这个人类永恒讨论的主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中也应注入公平正义理念及无论是企业生产者还是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都应遵循权利、责任对等的公平正义原则。
  (二) 生命健康原则
  生命健康权作为每个社会成员所拥有的最基础权力,这一权利早在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就在对自然法的阐释中提出了生命健康权。食品安全与其每位社会成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在食品安全这一问题上更应坚持生命健康安全这一原则。食品安全中生命健康安全原则主要是指伦理主体遵循以生命健康安全这一基本准则来处理人与物、经济利益与人生安全之间的关系。
  (三) 尊重人权原则
  人权是一种无条件的、在人类自然本性中就拥有的权利。尊重人权在食品安全伦理中主要表现在企业生产者、政府监管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尊重彼此伦理主体之间的生命健康权、自主选择权和信息知晓权等方面。从而建立互相尊重实现“食以安为先”的伦理精神。
   三、食品安全伦理的实践路径
  (一)企业行为方面
  企业作为“经济人”的同时也应作为“社会人”。首先 ,企业作“经济人”其独特天职就是获得经济利润,但是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履行其“社会人”的责任,因为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性的人类行为,应当以保障社会成员生命健康安全为其基本准则,以人类社会创造财富为基本目标对其经济行为的道德合理性进行判断。因此企业方面应加强其经营者的经营管理道德素质培养,努力塑造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企业文化,同时加强企业各层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从而履行起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
   (二)政府监管方面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新秩序的过程中单单想依靠法律、行政手段等硬性手段来保证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不够的,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更注重从道德伦理方向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在食品安全问题中也应如此,政府扮演着食品安全“守门人”角色,这个角色中除了通过健全立法、加强监管等方式来尽其职责,还应通过加强行政监管人员道德修养教育,树立其公务人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以身示范、廉政、公平、透明、行政道德风尚,从而为全社会食品安全道德机制的建立起到表率作用。
  (三)消费者方面
  食品安全不光是企业、政府的责任,作为消费者也有责任加强个人自律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同时消费者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应有价格定好坏的错误消费观念。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无论是否对其自身造成伤害都应有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感,对其问题食品进行抵制,为全社会食品安全进一份公民应尽的义务。
  确保食品安全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历史使命,在面临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不仅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其管理的同时,也应重视从伦理道德方向唤醒每个人的灵魂。因此,我们在加强食品安全行政体系监管的同时,还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伦理体系,从而通过法律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内在的行为准则对食品安全行为主体进行有效的管理。
  参考文献:
  【1】约瑟夫・弗莱彻著《境遇伦理学:新道德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之“译者跋:让我们关心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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