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规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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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电信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实证研究与经济增长关系分析,有助于协调电信行业规制改革关系,对经济进步与电信规制理论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实现一体化经济改革,保护人民权益的同时推动社会经济进步。鉴于此,文章就电信行业规制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 电信行业规制 经济增长 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4.1;F626 文献标志码:A
电信业改革中结构失衡是改革的主要影响因素,改革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与发展,电信行业又会面临新的结构失衡[1]。所以,电信业的治理无需简单地拆分、合并、重组,应对电信市场中的竞争与可能产生的结构失衡实施动态监管。
一、电信行业规制理论依据
(一)竞争理论
以往自然垄断产业具有规模经济性特点,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需求增长,自然垄断的边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竞争成为自然垄断产业主要特征。不过,竞争并不代表彻底改变规制,竞争应与垄断结合,并且重视效率提高与公平性[2]。所以,自然垄断产业指的是在公平良性竞争条件下保证竞争和规模兼容,与规制兼容。这一市场环境下不仅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也是政府干预的结构,所以自然垄断产业有效市场是一种特有的产业效率模式,重视市场和政府的协调融合。自然垄断产业竞争模式明确了自然与非自然垄断业务,非自然垄断业务中融入竞争,竞争获得绩效是非自然垄断业务由垄断到竞争的转变获得的。
(二)规制经济理论
有学者利用经济学方法指出了规制的产生,成为经济系统的内生变量,规制需求与规制供给联合具有决策性作用。基于强制力特有资源下,利益集团可以说服政府利用强制力获取效益,不同规制机构行为选择具有理性,强调经济效益的提高。规制的供给和利益集团应保持高度统一,利益集团可以借助规制提高经济效益。
(三)竞争与规制分析
自然垄断下出现竞争,基于当前技术水平与市场需求影响下,规制是一种重要的制度选择。竞争和规制成互补关系,放松规制获得成果的过程中需要引入竞争,政府应制定系统的规范制度才能融入规则竞争。融入竞争后,政府加强对基础部门的规制内容完善,这对能否生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有着积极影响。
二、规制形式划分
(一)激励性规制
受信息不对称影响,效率和信息租金呈现共生矛盾。所以,想要得到良好的规制政策,一方面,政府要利用企业的私有资源设计特殊的规制制度,从而达到优化规制,不仅允许被规制企业挖掘信息优勢,还要给予更多效益支配权利,从而获得信息租金,加快生产进度。另一方面,想要充分利用被规制企业的私有信息,有效的规制机制是利用较低产量但盈亏平衡的低强度激励合约,在市场势力和信息垄断间展开决策。
(二)非对称规制
非对称规制指的是突破垄断引入竞争时期为改变不对等的竞争形势,政府应结合原有企业与新进企业设置不同待遇:掌握控制性网络的现有企业,采取比新进入企业更加严格的规制。此外,帮扶小企业让新进入企业在政府的政策倾向上快速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与现有企业生成有效竞争的局面[3]。
(三)社会性规制
放松经济性规制过程中一些领域与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性规制强调保护劳动者与消费者权益,加强对物品与服务质量的监督,从源头制约特定行为。从客观上而言,社会性规制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非价值性物品、信息不完全而设定的,提升社会福利。
三、电信行业监督管理现状
(一)监管部门与法规
工业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制定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指标,分配并管理频谱,制定电信服务资费标准。运营商收取的费用由所在的省级通信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的物价局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批准超出资本支出的投资和融资项目、超出投资额的外商投资项目[4]。
(二)监督管理目的与内容
电信行业监督管理特点为非对称管理,保证良性竞争,提高科学技术水平[5]。其内容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许可证。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的运营商应向工信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资费管理。电信资费包含政府定价、指导定价、市场价;固定与移动电话月租费、通信费为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员共同制定。第三,网间连接。根据标准要求,电信运营商不可拒绝其他运营商和其他电信网络的网间连接要求,网间连接协议应在工信部备案,没有经过审核的不可单方面终止。
四、电信行业规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电信业其实是垄断竞争行业,我国电信市场正在经历从完全垄断向垄断竞争的转变。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打破了原中国电信一家垄断的市场格局。2000年,随着原中国电信移动资产剥离成立中国移动,市场形成了以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为主体进一步趋于竞争化的市场格局。2001年,中国电信南北拆分,拆分重组后形成新的“5+1”格局,包括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及中国卫星,市场竞争空前激烈。2008年,中国电信业开始了新一轮的重组,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成立现在的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联通GSM业务与网通合并,成立现在的中国联通建团;在原中国电信固网业务的基础上并入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及中国联通的CDMA移动通信业务,成立现在的中国电信集团。电信基础运营层面“三分天下”的市场格局延续至今。
(一)数据变量和来源选择
本研究选择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为研究对象,为缩小城市差异,提高模型整体效果,选择有效的数据信息展开比较,以当地移动电话交换机使用用户作为电信行业规制代表变量。电话交换机作为电信行业发展设施,对促进经济进步具有重要作用。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手机使用数量为依据,手机用户使用数量和政府对电信行业的发展投入具有直接关系,以这几个地区网民数量作为电信行业的转型变量,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人们提供了生活便利,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电信发展行业作为一种垄断产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如线路安装、人员分配、服务器设施等。
(二)计量结果
立足于总体发展分析,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电信行业规制具有规律可循,北京经济增长和手机用户呈正比,发达地区上网人数、手机使用人数与经济增长呈正比。其中,上网人数和经济增长关系显著。上海交换机使用数量、手机使用数量与经济增长呈反比,经济增长和网络用户为正比。计量结果表示,电信行业传统机制已经落后现代电信行业发展,新的电信行业随之涌现。
(三)电信行业规制和经济关系分析
基于经济发展角度分析,地区的产业结果具有稳定性,随着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对电信行业规制有了新的要求。电信行业规制发展中应注意总体基础水平的提高,集中发展电信技能,提升电信行业总体水平。在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电信行业规制发展有助于促进经济进步,地区经济的进步能够推动当地电信行业进步,由此可见,电信行业规制与经济进步相互促进。
基于电信规制角度分析,我国城市正处于发展阶段,与国外一些城市具有相似性与关联性。目前,我国发达城市经济优势较大,电信行业要相应地加快发展步伐,打破传统旧机制影响,提高技术水平,这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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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晓雪,董少林.对我国电信行业规制过程的博弈分析——以流量不清零政策为例[J].现代企业,2016(5):3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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