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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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以城镇人口比重衡量城镇化水平,以实际人均GDP衡量经济增长,利用1982—2016年的数据,主要采用平稳性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分析等方法,对湖北省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湖北省城镇化与经济增长序列之间具有稳定性,两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经济增长对湖北省的城镇化进程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湖北省;城镇化;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7-0045-02
改革開放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同时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发展助推了城市的大规模扩张,促使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化率不断攀升。十九大更是多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推动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要做到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城镇化是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所依赖的重要的时代背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从局限于“区域协调发展”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可见城市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可小觑,健康的城市化发展必将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加快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政府和学界的共识,但如何正确选择我国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模式,协调城市化发展水平与经济增长速度仍是各界需要关注的课题。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推进城镇化可以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本文对湖北省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研究,对地方政府更好地协调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关于国内的文献,周一星通过对1977年世界上157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指出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之间存在一个十分明显的对数曲线关系。许学强利用散点图选配对数曲线,借助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1981年151个国家的资料,得出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存在高度相关性。高佩义于2004年对世界168个国家和地区城市化水平及人均GDP进行对比、排序,得出两者之间存在双向促进关系。李金昌等人(2006)的研究发现,1978—2004年,我国城镇化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且经济增长会明显地拉动城镇化水平。关于国外的文献,Berry于1965年利用95个国家的43个变量进行分析,得出城市化水平与经济、教育、人口等因素密切相关,证明了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性。Henderson通过回归模型发现,城市化水平与人均GDP的对数值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并最早将城市化的理念内生到经济增长模型里去。Renaud在分析了110个国家的相关数据之后,发现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程度密切相关。Dharmendra Dhakal,Pawel Mensz和Kamal P.Upadhyaya于2010年发表了《南亚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文中通过将南亚5个国家的数据建立方程,得出城市化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经济增长也促进了城市化的进程。
从以上国内外文献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学者认为城市化与经济增长存在一个显著的正相关性。经济增长引起城市集聚,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化反过来对经济增长也存在明显的推动作用,两者之间存在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也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湖北省城镇化发展历程及存在的问题
(一)湖北省城镇化的发展历程
中部崛起战略提出以来,随着湖北省的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也快速提高。根据《湖北省统计年鉴》的数据可知,1982年湖北省城镇化率是17.68%,到2016年就提高到了58.1%;1982年湖北省的GDP总量为241.55亿元,到2016年增长到了32 297.91亿元;1982年湖北省的人均GDP为506.33元,到2016年增加到55 038.4元,增长了将近108倍。由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知道,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湖北省城镇化不断推进,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一直保持着8%左右的高速增长。
(二)湖北省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城镇化水平不稳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推进,湖北省城镇化水平得持续提高,在1987年湖北省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了全国水平。但是在随后十年里,城镇化水平时而高于国家水平,时而低于国家水平。2000年以后湖北省的城镇化率一直保持着增长趋势,而2005—2010年间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水平,2011—2016年湖北省的城镇化水平又高于全国水平。
2.各地区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的13个地级市,有武汉、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和鄂州市等5个城市的城镇化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余8个地级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黄冈市(44.67%)、恩施市(41.88%)最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4个百分点。2016年,湖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1%,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有8个地级市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城镇辐射带动功能不强。湖北省地级城市数量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名居中,虽然这些城市大多是大城市,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根据我国现行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划分标准(以市区非农人口为依据),城市人口在 1 000 万人以上的称为超大城市,城市人口在500万~1 000万人之间称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具有全国性的辐射能力,被称为全国性中心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500万人之间称为大城市,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人之间的称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应具有区域性辐射带动能力,被称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称为小城市,其应具有城镇结合、局部性辐射能力,被称为局部性中心城市。2016年,在这13个城市中,武汉市是超大城市;襄阳市、荆州市、黄冈市3个为特大城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市9个为大城市。虽然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但是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性中心城市相比差距很大,辐射带动作用不足;其他几个城市的区域带动作用也十分有限,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不强。 三、实证分析
第一,指标选取。本文选取了单一指标法即用经济增长来描述城镇化,原因是单一指标法可以很好地体现城镇化的基本特征。GDP总量的增长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指标,但是本文选取了人均GDP衡量经济增长而没有选取GDP,原因在于湖北省人口基数大且人口增长较快,用GDP总量不能用来全面衡量经济,而选取人均GDP可以忽略人口规模带来的影响。考虑到了数据的平稳性,对选取的两个指标取对数即LogURB和LogPGDP。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和《湖北省统计年鉴》,计量模型是通过Eviews7.0软件进行操作的。
第二,平稳性性检验。通过Eviews7.0软件制作趋勢图,可以看出湖北省城镇化率及湖北省人均GDP存在着明显的时间趋势,但是该趋势并不平稳。所以,要对变量序列湖北省城镇化率与人均GDP,进行单位根检验。由数据可知,在5%的置信水平下,变量InPGDP的ADF统计量为-2.8841,临界值为-3.5530,P值为0.18;变量InURB的ADF统计量为-3.2495,临界值为-3.548,P值为0.0921,原序列不平稳。通过一次差分后再进行ADF检验,发现在5%的置信水平下,ΔInPGDP的ADF统计量为-3.6475,临界值为-3.5530,P值为0.0409;ΔInURB的ADF统计量为-5.8793,临界值为-3.5578,P值为0.0921,一阶差分后的序列都是平稳的。经过一阶差分后,ΔInPGDP和ΔInURB是一阶单整的,满足协整检验的条件。
第三,协整检验。首先利用最小二乘法(OLS)方法对In URB和In PGDP的进行回归分析并得出回归方程,回归结果如下:
InURB=1.5598+0.2316InPGDP
t=(20.0656) (26.0297)
R2=0.9536 DW=1.68 F=677.5463
由上式可得残差序列:
Ut=2.08+InURB-0.11InPGDP
对上面方程的残差项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置信水平下,残差序列的ADF统计值为-6.6207,临界值为 -3.6537,P值为0,估计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即在1%的范围内,lnURB与lnP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也就是说,在长期中,湖北省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一定程度的协调性。
第四,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我国城镇化率和人均GDP序列进行滞后4期的得到Granger因果检验,可知滞后1期的情况下,湖北省人均GDP不是城镇化率的格兰杰原因的F统计量值为7.5348,此时的P值为0.0100,所以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湖北省人均GDP是城镇化率的格兰杰原因。也就是说,湖北省的经济增长对城镇化进程有促进作用。同时,在滞后1期到滞后4期内,lnURB不是lnPGDP的Granger原因的P值均在20%以上。这说明,湖北省城镇化水平对经济增长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湖北省城镇化率和人均GDP之间存在双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即湖北省的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
第五,脉冲响应分析。为了进一步研究当发生自发性扰动时,我国城镇化和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本文采用了脉冲响分析。运用 Eviews7.0 软件,我们得到在一个标准差冲击下的脉冲响应图。通过观察图可知,湖北省城镇化对其自身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后,它便即刻做出反应并且在第一期达到最大,此后便开始下降。而湖北省人均PGDP对其自身的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在第3期有约2%的上升,并在第3期达到最大,此后便呈现一种稳中有小幅下降的趋势。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运用平稳性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分析对1982—2016年间湖北省的城镇化与人均GDP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到如下结论:第一,湖北省城镇化率与人均GDP序列均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第二,湖北省实际人均GDP是城镇化率的格兰杰原因,即经济增长对加快城镇化进程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湖北省城镇化率是实际人均GDP的格兰杰原因,即城镇化水平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较小。也就是说,湖北省的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具有双向的促进关系。
通过分析给出三条建议:首先,湖北省城镇化的推进应是在政府引导下进行的。随着湖北省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很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政府在城推进镇化过程中,要避免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被迫城镇化,这样可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其次,城镇化是思想理念、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的城镇化。城镇化不能仅停留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当前湖北省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农民虽然变成了市民,但是他们没有带来本来应该有的消费水平。最后,政府应该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城镇化的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越来越多,政府应致力于为其解决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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