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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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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精神产品主要是指脑力劳动者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领域以脑力劳动为主所提供的智力成果,是精神生产的成果。精神产品作为精神劳动的成果,他们都具有价值以及使用价值。与物质产品不同,精神产品的价值决定具有其特殊性,取决于其价值创造的过程以及价值实现的结果。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也有其特定的条件和特点。由于精神产品具有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这两种属性,因此在对精神产品进行价值评价时就存在两个不同的范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生产中,这两种价值的实现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且在现阶段对比更加突出。要想协调这两种利益,我们需要探索寻找精神生产的本质与规律,找到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推进文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改革,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
  关键词:市场经济;精神产品;价值实现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1.014
  1 引言
  1.1 背景及意义
  等价交换、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追求其自身利益是合理的,并且主要是通过竞争和价格这两个机制来实现,这就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完全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配置文化资源、如何生产精神产品以及消费者对精神产品的消费方式都会产生巨大的变化,由此也引起了现阶段关于精神产品如何实现价值的问题的争论。
  主要存在这么两种观点:一部分人认为,精神产品的生产应当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物质产品一样,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进入市场,以实现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精神产品应将实现社会效益作为最高目标,提升国民的精神境界。所以探討精神生产的实质、精神产品的内涵和特征以及其价值的形成与实现问题十分重要,这会对文化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提供重要理论基础。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精神生产和精神产品这两个概念在出现在经济学理论中之前,最早使用于哲学。
  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原理》中提到了“精神生产”,指的是创造艺术、哲学、科学知识的过程,认为那些科学知识、艺术作品以及宗教相关的活动都可以同等看作是买卖中的物品,也就是承认了精神产品的生产也是一种商品生产。
  费尔巴哈同样也明确提出了“精神生产”这个概念,诗人、作家、思想家等是精神生产者,他认为精神产品具有独创性,不能像物质产品那样批量生产,要想创作出一件精神产品精神生产者就必须经过自我提升和知识熏陶。他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指出了精神生产者是人,而不是抽象的精神,鼓励青年人要在精神产品创造上不断地探索创新。但是他也把作为精神生产者的人与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割裂了。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精神生产和精神劳动逐渐成为经济研究的一大课题。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中,“ 精神劳动” 这一概念多次出现,并且总是与“物质劳动”同时出现,形成了对照。但实质上马克思所说的精神劳动就是一种物质活动。他所指的“ 精神劳动” 本意并非是“ 精神” 的劳动,确切的说应该是利用脑力、通过思维活动、在一定的物质资料基础上生产出精神产品的物质劳动。物质运动的形式有多种,脑力活动本身就是其中的一种,在精神产品创造的过程中物质的参与和消耗参与全程。所以,马克思不是从劳动方式或者劳动过程本身来对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进行划分的,而是从劳动所得的产品的性质来划分的,并没有否认精神生产是具有物质活动属性的。
  1.2.2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中国学者对精神产品的内涵及其价值标准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王一波(1995)认为,精神产品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只有在为社会主体所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社会进步的需要时才有价值,其生产行为才是一种价值行为,生产的产品才能称作是精神的价值物。他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生产者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精神生产的“ 唯一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最有价值的精神产品。
  赵卫(1996)认为,精神产品的价值,是精神价值同物质价值的统一,它反映了客体事物的属性与人们的精神需要被满足程度这两者间的关系。相比于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进行的精神劳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的精神劳动很多方面显示出不同的本质特征,如劳动的目的、劳动权利以及生产出的精神产品的社会属性。精神劳动的创造离不开脑力劳动、离不开进行精神生产的人才,即创造天赋的发挥。与此同时消费者精神需要的多样化,也决定了精神产品的丰富多彩,自然就决定了对精神产品进行价值评价需要使用多种价值范畴。
  2 精神产品的概念解析
  2.1 精神产品的内涵和特征
  最普遍的对精神产品的定义是:生产者通过脑力劳动,以精神需求为导向,在精神领域(包括自然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生产出的劳动成果。
  精神产品的主要特征在于它既有商品性,又具有非商品性。
  2.1.1 精神产品的商品属性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商品的定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属性作为精神产品的外在属性,体现在其生产目的上,是为了最终用于交换,实现精神消费,这一点是与物质产品相似的。这一性质体现在其生产和流通两个方面。在生产过程中,精神产品在经历两个阶段后最终可以进入市场:阶段(1):精神生产者为了发表观点、抒发情感等个人需求自愿地进行精神生产,从而形成最原始最早期的精神产品,也就是私人精神产品,此时它还不具有商品性质;阶段(2): 社会精神生产组织者,比如科研机构、出版社等,运用专业的生产工具,通过大批量印刷、宣传、表演等形式就将一开始的精神产品转化为社会精神产品,也就具备了走向市场的条件,具有商品的属性。   精神产品的效用要被发挥,就必须通过被消费者消费,由于市场是实现消费必不可少的场所和媒介,精神产品必须通过市场交易,与精神消费者进行等价交换来实现其交换价值,从而体现自己的效用。因此精神产品具有商品的流通属性。
  2.1.2 精神产品的非商品属性
  这是它的本质属性,也是区别于一般物质产品的特质。这点也可以从其生产和消费这两个角度来体现。
  从它的生产过程来看,精神生产离不开物质表现形式,必须要借助物质生产工具(机器设备等)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只是它的本质在于精神生产,所以生产出的产品也就与物质产品不同,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精神内容中,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教育、娱乐的效用。
  从其消费过程来看,在本质上对精神产品的消费是一种意识观念的消费,比如当人们阅读一本书时,表面上看消费的是一本纸张,但实质上是其中的内容,即使在看完这本书之后,书中的内容仍然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效用不会因为阅读结束而就结束,是可以被延续下去的。同样,一本书可以被很多的人阅读,并且一个人阅读后可以向他人转述书中的思想、情感,所以从某方面来说,精神产品的价值是不会被磨灭的,这一点也与物质产品不同,这一点也会在后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2.2 精神产品的价值分析
  2.2.1 精神产品的价值
  精神产品的生产就是商品生产的一种,和物质生产一样,都是人类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所以精神产品就是劳动产品,体现了一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是人类人力和物力投入的产出。 因此,精神产品也是具有价值的,它的价值量就体现在生产该产品所付出的劳动时间。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不同,本身一般是无形的,但它通常具有一定的物质载体,本文所研究的也是这种通过特定载体呈现的精神产品。当然也有一部分精神产品不具有实物形态,例如服务类的精神产品,但它们同样是劳动力的结晶,同样具有价值。因此,精神产品不论是以实物形态表现出来,还是无形的形式,都凝结着一般的人类抽象劳动,构成了其价值实体。
  与物质产品的生产相比,精神产品的生产所需付出的劳动更加复杂,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还要更具有创造性。目前发达的生产技术已经可以实现物质产品的流水线生产,但这种生产方式并不能照搬到精神生产中来,生产精神产品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因此,精神生产者需要进行更多的训练和学习,才能适应精神生产的需要。
  物质产品的价值量可以由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由于精神生产无法做到批量化、同质化,所以不同的精神产品需要不一样的劳动时间。因此精神产品的价值量只能由生产该产品的个别劳动过时间来决定。而其中若包含有物质产品转移的价值,那这一部分价值量可以由生产它们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
  2.2.2 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
  同样,精神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因为它具有有用性。上文提高过一般的精神产品都有一定的物质载体,但是这些物质载体本身对人是没有使用价值的,有使用价值的是其中包含的精神内容。也就是说,没有精神内容的物质载体,就不具备精神使用价值。
  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很多方面。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带来各方面的改变,比如提高社会生产力、改善居民的生活方式等。另外,文化艺术产品的出现还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具有陶冶情操的意义。根据满足使用价值的对象不同,可以将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区分为个别使用价值和社会使用价值。例如一件艺术品被个人收藏后,就满足个别使用价值;而一个重大的科学进步则可以带来社会使用价值。
  在使用价值的特性上,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也不同。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不会像物质产品那样随着使用就会逐渐消失,而是会随着被不断使用得到保存和不断发展。
  3 精神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1 精神产品的经济效益
  精神产品作为商品的一种,自然具有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一般体现了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在精神生产中,投入和产出也是可以计算的。但是与物质生产不同,精神产品的投入与产出在量化上存在一些困难。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精神生产的经济效益应更多地体现在对社会的经济效益,而不是对个别生产者而言的投入的回报。
  3.2 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
  与经济效益不同,社会效益强调的是对人和社会在物质文化方面需求的满足,而不是对投入的回报。物质产品的社会效益体现在满足了人们日常的物质生活需要,而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就在于满足了人们和社会日常的文化生活需要。满足的程度越高,那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就越大。精神产品作为脑力劳动者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领域以脑力劳动为主所提供的智力成果,在众多领域中都发挥了使用价值,都带来了社会效益,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效益就是精神产品使用价值的体现。
  能带来社会效益的精神产品,必然是有利于国家在物质生产和精神文明方面不断进步的、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的。
  3.3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对立与统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对于精神生产来说,经济效益的实现实际上是尽可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精神产品,这同时是一种社会效益,此时两者就是一致的。
  与物质生产不同,精神生产的投入与产出的经济计算更为复杂,如果过于追求精神生产带来的物质效益,那就是将精神生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对立。对于一件精神产品而言,比如一项新的专利,也许它的专利出售收入低于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这项专利应用到生产中后,将会带来更大的无法量化的效益。
  对于上述的这类优秀的额精神产品,它们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可以实现统一的。一件受消费者喜爱的有益于社会的精神产品,不仅能实现生产者的经济效益,更能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
  所以這对精神生产者提出了要求,在进行精神生产时,应将社会效益作为第一考虑,生产出更具有教育、审美意义的精神产品,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精神需求,同时还应尽量降低投入。在生产出优秀的精神产品后,还应积极采用营销手段等方式,增加精神产品的传播扩散量,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4 精神产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实现
  4.1 精神产品价值实现的特点
  精神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最终由消费者使用。进入流通领域后,精神劳动成果通过交换,转化为了精神商品,通过消费者的使用,最终实现了其价值。但是在一转化过程中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这一风险不止是因为精神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还因为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根据价值规律,商品的价格会有波动,但总是围绕着价值进行上下波动,价格与价值一般不会有太大的背离。但是这一点并不总适用于精神产品,其市场价格往往与其价值相差极大,除了受其潜在经济价值的影响外,还取决于消费者的心理预期。
  (2)精神产品市场供求现状不乐观,现阶段阻碍精神产品价值实现的问题主要是:成熟优质的精神产品还很少,能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精神产品供应不足。同时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对精神产品需求的多样化也形成了对精神产品价值评判不一样的标准。这些矛盾都会加剧精神产品的供求失衡问题,普遍存在精神产品供不应求,供过于求的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物质生产资料和脑力劳动,还影响了精神产品价值的实现。
  (3)精神产品要实现其价值,必须要质量好。因为只有质量好,功能强大的产品才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才能占据市场。但是质量好的精神产品,它的价值也不一定都能被实现。其次,价格是其价值实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精神产品的价格必须要能体现其价值,过高则会无人问津。此外,精神产品的价值创造过程离不开必要的机器设备和设施,其实现也离不开中介以及市场营销与现代管理。其价值创造和实现需要有良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4.2 精神产品使用价值实现的特点
  精神产品的消费具有可重复性,对同一消费者来说,精神产品可以被他们反复消费或使用,并且可以多次享受该产品带来的效用,比如可以反复运用某一知识,可以多次阅读一本书,听一首歌,看一部电影等。
  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不是像物质商品被出售一样简单的过程,会受到很多社会、经济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其价值实现过程中,主要有以下这几个特征:
  (1)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其精神内容作用的发挥通常是滞后的,并且可以延续。消费者在进行精神消费时,对新获取的这些信息要完全消化理解并转换为自己的意识,这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是滞后的,不是与交换和使用同步发生的。
  (2)精神产品的形态不会随着其价值实现就消失。精神产品虽然有物质载体,但它们实质上是非物质的产品,是一种观念形态上的存在。精神产品的内容可以通过人类的记忆被保存,被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甚至是从一个时代传播到下一个时代。
  (3)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是没有限度的。这一点在公共精神产品上体现得最为深刻。精神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多次的交换、被不同的主体消费来不断的发掘实现的,而不是一次性就被消费了。还有很多精神产品是人类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人们可以共享它。
  (4)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主观性很强,极富有创造性。它在与主体结合的过程当中,其价值在被主体理解、领悟、消化后,可以在主体原有的知识结构之上,创造出新的知识。
  (5)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是为了实现最大范围的社会效益,而不是仅仅是满足个人的生活需要,是为了提高社会主体的整体素质。
  4.3 精神产品价值实现的现实问题
  精神产品在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了冲突。我们不难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产品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个问题上两者存在矛盾是正常不過的现象。之所以存在这种矛盾;首先,评价和享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体不同,因此他们进行判断的标准和角度就不同。对生产者来说,实现经济效益是他们的主要目标,把社会效益放在次要的位置,而这正是消费者所最关注的,两者自然会产生矛盾。其次,在当前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产品市场中消费者的文化和审美水平参差不齐,自然他们所需要的精神产品也是多种多样。在现阶段的文化市场中,大多数的消费者的审美水平偏低,审美能力较高的仍然是少数。 这样一来,如果进入市场的生产者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以追求更多的经济效益时,这些精神产品就必须要适应审美水平低的消费者的需求,无法满足那些高层次的消费者的需要,就会出现精神产品供应结构上的不平衡。
  5 相关建议
  5.1 加强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
  由于文化产业市场出现了消费者需求水平参差不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精神产品价格往往与其价值偏离过多等现象,导致一部分文化精品问世后无人问津,生产者难以继续维持生产,而另一部分精神劣品却大受欢迎。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对那些真正注重社会效益的精神生产者予以政策优惠,通过投资、减税等手段来鼓励多生产文化精品,保证它们可以进入市场,实现其社会效益。
  5.2 提高文化产业生产者的创作水平
  首先,他们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多成就。其次,要有作为“ 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思想觉悟,不随意创作、不盲目追风,坚守自己作为精神生产者的职业道德和底线,不唯利是图,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思想,传播积极向上健康的观点。第三,要立足于基本国情和民情,不能闭门造车,要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创造出反映现实、服务社会的作品来。
  5.3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主体作用
  虽然现阶段精神产品市场上存在很多精神劣品,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来克服,庸俗低级的精神产品尽管现在可以充斥市场,但最终会被淘汰,并且现在这种多元的产品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推动了精神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各种精神产品之间的竞争,可以促进他们相互借鉴学习甚至融合,从而使整个精神生产领域得到发展。有些精神产品之所以大受欢迎,必定有其可取之处,不仅在于迎合了大多数受众的需要,其生产成本也低,生产者更是采取了有效的营销手段,这一点也是值得那些不受欢迎的精品所需要学习的。在相互竞争的过程中,生产者原有的观念和想法都会受到冲击,促使他们做出改变和创新,并提高对生产后续的管理和销售的重视程度,这些都是促进精神产品价值实现不可或缺的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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