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创新投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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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企业前进的动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管理层作为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整个企业的价值观念与根本基调。但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使所有者与管理者追逐的目标存在差异,管理者希望通过创新来维持企业的长远发展,而管理者则希望在承担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得高报酬。因此,应当加强管理层激励机制的建设,使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一致,重视创新投入带来的长远利益。其中,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是重要手段。
一、加强薪酬激励机制建设
(一)充分考虑创新对企业业绩的促进作用,在适当范围内提高管理层薪酬
大多数企业管理层薪酬与短期经营效益密切相关,而创新是企业的长期战略,对于那些需要创新来维持发展的企业来说,技术研发与创新将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在短期内不会迅速获得收益这将影响管理层收入,因此管理层并不会主张耗费大量的财力来创新。相较于国外高新企业管理层薪酬,我国相关企业的有关薪酬虽逐年上涨,但仍与国外有很大差距,过度激励的情况还不存在。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增加管理层薪酬,企业创新的程度也就会越大。因此,应在当前薪酬制度下,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适当的提高管理层薪酬,使之与国际市场薪酬水平对接,弱化公司短期经营效益与高薪酬的关系,让管理层感受到重视创新给企业与自身带来的高收益,使其重视企业的长远发展,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从而形成以创新和研发为目的的高效率的管理层激励机制,促进企业的成长。
(二)在制定薪酬激励机制时,应充分考虑货币薪酬的激励作用
对于短期薪酬激励来说,薪酬激励只能满足管理层最基本的工资需求,而货币薪酬则因为整体的薪酬水平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上涨幅度不明显,管理层对于创新与研发的投入欲望不会太强烈。如果完善对管理层的货币薪酬激励机制,将会促进企业对创新的重视从而增加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应建立能够增强自身创新能力的、科学的、客观的货币薪酬激励机制,提升管理层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到,以及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实现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二、加强股权激励机制建设
通過对管理层实行股权激励,将公司利益与管理层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管理层所持股份越多,他们就会更加对工作认真负责,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使企业与管理层的目标达到一致。进而促进创新活动在企业的实施。因此,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激励
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发展与成长的特殊性,企业应当立足自身,对那些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为企业做出贡献的管理者给予足够的股权激励,来充分调动管理层的创造性及工作的积极性,使产品更具有创新性,满足消费者更多的需求。激励机制的建立应以企业的战略为基础,综全面考查企业所处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否则股权激励机制的目的将难以实现。对于企业的成长能力来说,创新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对于管理者的绩效考核应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强调其对创新与研发所作出的贡献,重视业绩考核的长期性,预防短期性投机风险。而不仅仅是关注企业的获利能力、营运能力、权益报酬率、价值增加等短期业绩考核指标。如果股权激励程度不够,管理层利益与企业利益将发生冲突,这会限制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和创造性地提升。
(二)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虽然股权激励机制将管理层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但是如果持股比例持续上升,管理层权力越来越大,激励的效用将下降,因此要权衡管理层权利增加的利弊,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比如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加大董事会的监督力度、对管理人员的加入与退出做出合理的限制等其他一系列措施。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与企业内部治理与监督机制的构建,解决我国企业创新难的问题,实现企业自主创新与持续创新能力的增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立法
首先,政府应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于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政府应作为媒介,建立生产、学习、与研究相融合的研发机构,设立科研基金,重视对创新人才的培养,使各行业的领头企业与各大高校、个科研院所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分享成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其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渠道以及优惠政策。部分高新企业处于初创状态,规模较小,前景良好,但融资困难。加之创新与研发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获取收益将需要很长期间,因此大多数投资者与银行机构都拒绝提供资金,严重影响了创新活动的开展与企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引导社会资本流入企业,完善金融制度,给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筹资的压力。再次,不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目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其主要问题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弱。我国对于技术等无形资产投入的免免税政策已经取得很好的效果,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最后,完善立法,加大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当前我国在保护企业创新成果方面实质性的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对于知识产权的侵害的惩罚力度不大。因此,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为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监管部门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
首先,引导企业进行研发投入信息披露,加强相关监管。企业的发展与成长离不开创新投入,管理层、相关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只有充分了解企业的创新投入明细,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研究与开发费用。其次,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没有达到完全有效的程度,股价并不能反映公司的所有信息,因此,还需要不断完善证券市场,并加强监管。对于高新企业来说,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研发,而且成果得不到保证,其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和压力更大。这就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引导证券市场合规划操作,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求,其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并完善相关标准,使企业对外公开的所有信息更加透明和实用,让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获利能力与经营成果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三)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统一信息披露口径
证监会要求在 2010 年以后上市的企业应在年度财务报表和用来准备上市的资料中披露与研发投入有关的费用支出。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企业的财务年报与招股说明书中,欠缺有关研发投入信息与数据的披露,并且披露的口径也存在差异,这使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取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创新能力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活力源泉,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指标,而对于高新企业来说,进行创新能力更是重中之重。对于企业创新投入支出的披露,在鼓励企业积极自觉进行披露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制定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来统一信息披露的口径。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应避免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信息,损害企业的正当利益。
四、结论
随着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升,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产品差异化、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是企业的生存之道,这就需要企业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投入与研发。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促进企业将抗、长远与持续发展,并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因此,对于掌握企业创新能力的管理层应进行激励。不论是实行短期的,还是实行长期的股权激励,都是对管理者工作能力的肯定,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达到让管理层为企业更好服务的目标的同时,提升企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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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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