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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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警部隊处置突发事件以圆满完成任务为首要目标,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往往被忽视。当前,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往往存在核算组织的时效性不强、核算科目的设置不科学、会计信息的质量比较低等问题,文章提出以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牵引改革,建立基于作业成本法的核算制度,改造升级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改进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管理模式等改革思路。
【关键词】 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2-0107-02
处置突发事件是武警部队担负的中心任务之一,武警部队各级在执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时,往往把精力集中到确保任务的完成上,对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的使用效益关注不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是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的核心业务,只有科学核算才能提供精准的财务保障决策信息。
一、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核算的时效性不强
处置突发事件一般事发突然,没有预算,开支时一般先由部队垫支,任务结束后按照标准向上级领报收入。由于武警部队不核算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收入按照任务持续时间、人员类别数量、单位编制级别、任务地区确定的相应经费供应标准向上领报,与完成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没有直接的匹配关系。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经费收支核算需要在任务结束后数月内才能完全完成,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管理价值。
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地点一般以任务地和原驻地经费业务量为依据,应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选择在业务量大的地点组织会计核算。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处置突发事件经费和正常经费、任务地和原驻地同时产生开支。绝大多数任务部队采取定期将票据送回或寄回原驻地的方式进行核算,周期较长,降低了结算报销环节的效率。
(二)经费核算科目的设置不科学
会计核算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划分,会计核算科目设置应该遵循系统性、明晰性、互斥性等原则。目前,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科目仅设置“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一个总科目,下设“处置突发事件经费”“重大临时勤务经费”“抢险救援经费”“其他处置突发事件经费”四个一级明细科目,每个一级明细科目下再设相应明细科目。“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科目是收支类科目,借方核算支出,贷方核算收入,余额在贷方,表示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结余。
现行的经费核算科目与科目设置原则和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管理要求相比,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系统性。现行的核算科目未考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完成的经费包括正常经费,科目体系不完整。只能核算收支要素,无法反映处置突发事件经费其他要素形态的变化。二是过于笼统模糊。当前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科目只是按照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类型分为四类,然而,每一项任务完成都需要消耗生活费、公务费、事业费、装备维修管理费等,没有统一设置经费性质分类科目,容易造成核算实践的不统一。三是尽管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保障来源包括正常经费,但一项开支究竟纳入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科目还是正常经费科目核算,没有特别明确的界线。
(三)会计信息的质量较低
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经费由正常经费和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共同保障,在核算时正常经费与日常核算一致,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处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经费收支业务。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的目的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现有核算办法只能提供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领报收入总金额、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各项开支金额,无法提供能用于管理决策和改进管理的会计信息。一是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开支的正常经费未纳入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范围,导致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支出信息口径过窄。二是未核算实物资产消耗,无法真实反映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三是核算过于笼统,无法提供详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经费分类开支消耗信息。四是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与经费开支不匹配。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意义上只能用于某一次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出现经费结余应该由上级收回,不足应该由上级补足。但由于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收支口径不一致,无法落实专款专用原则,导致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结余长期挂账,不足由任务部队家底经费弥补。
二、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改革的思路
(一)以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牵引改革
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时,强调圆满完成任务是第一目标,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绩效管理、科学精细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科学精细管理必须以成本核算为基础,因此,必须用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牵引经费核算改革。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需要一套完整的核算制度、账务处理信息系统、经费供应保障管理办法来配合。通过设计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制度,能够规范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科目核算体系,带动账务处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管理办法和措施。
(二)建立基于作业成本法的核算制度
在成本核算方法中,作业成本法不仅能够核算出最终成本对象的总成本,还可以计算出完成最终产品各作业的成本。因此,采取作业成本法核算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不仅能够核算出每次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总成本,还可以计算出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单项或单位成本,例如,每天成本、单位勤务保障作业成本。
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时需要按照任务类型设计核算制度方法,但完成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资源、作业、作业成本库、资源动因、作业动因、成本计算对象等要素具有通用性。(1)武警部队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资源项目一般包括:行政运转费、人员费、武器装备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电取暖费等。(2)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是指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单位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各个行动环节,如武装巡逻、设卡检查等工作。(3)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成本库指将消耗的各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资源依照同一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动因集中归集的成本类别。(4)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资源动因是指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过程消耗资源的方式和原因,体现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资源耗用量与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量之间的关系,如任务天数、武器装备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等都可以作为处置突发事件任务资源动因。(5)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动因是指各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被最终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目标消耗的方式和原因,是将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小组作业成本分配到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目标成本对象的依据。(6)成本计算对象是成本分配的终点,是作业产出的结果。 建立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制度总体上分为四个步骤:前期准备、消耗资源调查、核算体系的设计和试行定稿。准备阶段要确定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核算体系设计的范围,安排好实际工作进度。调查阶段要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主要调查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消耗资源的军事经济活动。设计阶段要根据调查的结果,设计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核算科目、程序,并经有关领导和相关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人员一同参与论证,达成共识,这有利于设计作業顺利进行。为了防止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制度过于简化或繁琐,需要先试行,再修订定稿发布。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制度内容应包括:第一,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核算制度设计的目的和依据、原则。第二,职责分工,即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核算的岗位设置及职责说明等。第三,核算处理程序,即成本项目的确定、初始资料的获取、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和成本报告等内容。
(三)改造升级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武警会计账务管理系统是武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核算又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应该在武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为了使武警会计账务管理系统能够完成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的功能,需要在系统中设置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科目体系,并使其能够自动完成费用归集、资源分配、作业成本计算等功能。
应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为作业成本核算快速、全面搜集原始数据资料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处置突发事件财务保障网络化,实现任务点全覆盖、部门全联通的财务保障信息化网络,做到武警部队各级财务部门纵向之间上传下达顺畅,与同级保障业务部门横向之间相互沟通有无,与地方银行系统之间资金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经费划拨的及时性,运转的实时可视性,经费监督网络的模块化、透明化。在此基础上,开发网络智能会计账务管理系统,实现原始数据在线收集和审核审批、自动进行成本核算,提供高效及时的结算报销服务、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收支和任务成本等息。
(四)改进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管理模式
基于作业成本法的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能够提供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单项作业成本、作业中心成本等信息,为确定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标准提供了准确的决策基础。有了准确的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信息后,采取“事前按照标准供应,事后按照实际开支核销”的经费供应管理模式更为科学合理。在执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前或过程中,根据典型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标准拨付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保障资金的准确、实时。完成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后,上级供应单位根据任务部队实际开支数核销经费,能够避免按照标准核销处置突发事件经费的包干管理模式带来的经费结余或不足的问题。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成本核算能够为该模式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支持,从而有效解决处置突发事件经费供应与支出不匹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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