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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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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对我国的经济法体系能否适应当前经济改革的现状下的要求提出了问号。如何在人民的要求声中找出最能促进经济稳定的经济法改革方案,是所有法律工作者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原则;建议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法体系在实践中不断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借鉴吸收了西方国家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与每个国家的体系都有所不同。本文主要讨论我国经济法体系面临的问题,在改善构建经济法体系时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并提出了建议。
   一、经济法体系构建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的普及等因素的作用下,社会各界的人们对于我国经济法体系的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我国的经济法体系有其显著的优越性,但也有缺陷,怎样在当下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下找出解决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问题的方法,通过对经济法的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经济法体系分为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两个部分,这样的二元的经济法结构在实际的操作中无论是在界定上还是运行上都比较复杂而且具有争议。
   第一、很多问题无法简单的归属于市场的规制还是宏观调控,因此也就导致了归属问题。比如,产业法、价格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法等都尚未能够明确,该分为常规制法还是宏观调控法。由于经济问题该归属于市场还是政府存在模糊性、特殊性,我国作为新兴法律的经济法在经验较少的情况下无法准确的判断这些时效性很强的新兴法律法规该如何划分到我国的经济法体系中。1. 產业法。在全球化的步伐越来越迅速的环境中,产业问题亟待规范完整的法律规范来解决。经济学中产业经济属于微观层面,但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与宏观层面密不可分。产业法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产业组织法,二是产业结构法。一般而言,产业组织法属于市场规制法,而产业结构问题则需要宏观调控来解决。2. 价格法。价格的制度规范也是经济法的重要部分。价格法应该归属于市场调控法还是宏观调控法目前仍没有定论,专家还没有达成共识。有的专家认为,价格的调控本身属于政府宏观调控的领域,因此价格法也应当属于宏观调控法。另一部分专家认为,价格法本质上是经济问题,应该属于市场规制法。价格法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都有密切的联系,应辩证的看待划分的问题。3. 反倾销反补贴法。补贴,倾销都是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非正当手段,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等结果,因此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在经济法体系中应占有重要地位。反倾销和反补贴离不开政府的参与。首先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可能会对相关的产业或企业进行财政补贴,这有可能会带来市场交易中价格上的不公平,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颁布并采取严格的反倾销反补贴法来规范市场,进行调节。
   第二、经济法体系中的市场规制要素和宏观调控要素并非完全独立的,而是在不同的具体应用中相互交融,共同调节经济。因此这两个元素该在哪个部分融合该如何融合也成为引起关注的话题。从出现的时间来看,市场规制要素出现的更早,在各种经济社会理论发展的前提下,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逐渐形成。市场调控与经济法体系的其它方面如行政法、民法、商法也有着比宏观调控更为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在近年来逐渐得到了更大的关注,完善经济法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将二者更好的融合,保证体系的各个部分合理有效的规范经济发展。
   二、完善经济法体系的原则和方法
   经济法体系需要不断的去发展和完善,但在完善的过程中不能目光狭隘,要保证完善后的经济法体系能够为积极有效的稳定并促进我国和世界经济稳定发展,因此就必须遵循一些构建的原则。第一、经济法体系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商品的需求能够有效的反映;第二、经济法保证了政府经济手段的权威性,因此经济法体系的完善应当保证其独立性,科学性,既要做到符合商品经济的规律,又要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合情合理;第三、经济法体系的完善要体现创新性,不能拘泥于原有的制度体系,要根据经济改革下我国经济现状作出及时的调整,促进经济改革的发展和推进。
   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环境中,我国面临的经济形势对经济法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极具挑战性的要求。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的法律工作人员没有回避问题,而是不断用理论和实践完善着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在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从全局出发,对整个经济法体系进行完善修改,实现我国经济法体制建设的全面改革。在深化经济法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其与其它法律制度相配合,在符合宪法规定的合法合理范畴内,对经济法体系有关的上层建筑进行完善与修改。经济法体系是个巨大的系统的工程,不仅内部系统复杂,而且经济法体系与其它的经济原则和法律原则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进行经济法体系修整的过程中,是对整个上层建筑的完善,在实践中把经济问题要放在非常重要或者说最为关键的位置,同时兼顾法律系统的完善调整。
   第二、应考虑到我国经济改革下的特殊经济环境,把经济法体系构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在经济法的法律体系中彰显出中国特色,这不仅体现出我国的法律规范严谨高效,也从另一方面展现出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社会,政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一方面,我们的法律工作人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另一方面要积极的包容和吸收西方先进的经验成果,促进我国的经济法体系更加完善合理。在经济法体系的完善的具体实行中,必须结合国情,结合当下经济发展阶段的特殊情况,分析在当下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经济社会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的,市场环境也是动态的,在分析与研究经济法体系构建中要有发展的长远的眼光,研究市场变化的规律,根据规律及时的调整经济法结构。    第三、我国的经济法体系要与世界接轨。当前,各个国家的经济法体系都不能称得上非常的完善和成熟,而且在全球经济变动的新形势下,旧的经济法体系并不能适应新的大环境下对其更高的要求。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建设应该考虑到全球的经济现状,不仅是为了让我国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提高经济地位,增强话语权。再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整个世界的经济法体系的完善和进步。我国多次提出,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是我国的重要目标,显然经济法体系的建设在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我国应该与其它国家互相合作研究,既要完善本国的经济法体系,又要解决去替他国家发生经济冲突时如何通过国际的经济法体系来解决,大家达成共识,在问题前通过让步妥协达成共同目标,實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促进全球化的公平与合理。
   三、完善经济法体系时需注意的要点
   我国的经济法体系问题面临着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二元的划分与结合上的问题,市场规制更早出现而且与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引导必不可少。而且在不同的经济法领域这二者的划分都有具体的不同,在不同的领域我们应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判断,并且要通过实践来进行验证,在科学的理论知识与科学的实践经验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在经济法体系的完善中,应遵循基本的经济原则和法律原则,在经济法中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商品的需求,提高法律的权威,保证政府的执行有法可循。要结合全球化的世界背景与我国经济改革的国内背景,增强经济法领域的创新和探索。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完善经济法体系时,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又要充分的包容和借鉴其它西方国家在经济法体系建设中的先进之处。要大胆的全面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与经济法体系相关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同时放眼世界经济的发展现状,积极去其它国家共同研究探索共赢的经济法体系,促进我国国内的经济建设平稳高效进行的同时在国际上不受法律不完善的约束,用法律体系让全球化更加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任智杰.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结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8(04).
   [2]张金艳.我国经济法体系研究现状探析[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8(03).
   [3]刘剑文.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法问题[J].经济法论丛,2018(01).
   (作者单位: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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