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GDP绩效考核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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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绿色GDP的研究和探索已经从研究层面逐步走向实践层面,国家层面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课题研究和地方试点推进,我国各地绿色GDP核算及绩效考核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当前实施绿色GDP绩效考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下一步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可以从考核指标体系、组织体系、保障支持体系三个方面进行。
关键词:绿色GDP;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22.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5-0005-03
近年来,绿色GDP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热点。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北京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社会科学院、国家相关部门就开始了绿色GDP的研究工作。2004年,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启动了“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构建了中国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初步框架,并在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试点。2015年,环保部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建立了绿色GDP2.0核算体系。
一、中国省域绿色GDP绩效考核的实践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2016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一个办法、两个体系”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顶层设计出台,为各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做了指导。各省市也进行了大胆创新,丰富了绿色GDP绩效考核的实践。
1.浙江省参与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污染损失评估调查试点。浙江省2005年就参与了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试点,主要进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探索研究调整的绿色GDP核算方法、进行环境污染及治理成本调查数据分析和进行环境污染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浙江试点对象仅选取了生态环境领域的“三废”进行测算,没有涉及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结果也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应用,如浙江省委组织部确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建设用地增量、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绿色发展指标新进入指标体系。这种通过增加官员考核绿色度的方式,转变了片面追求GDP增量的思想,具备了绿色GDP绩效考核的思路。
2.安徽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2015年8月,安徽成为绿色GDP2.0核算项目的试点省份,就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应用方法进行了研究。GEP核算评价了安徽省生态系统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其经济价值总和。依据安徽省生态系统的特点,参考绿色GDP2.0核算项目提供的核算技术规范进行了研究。安徽省GEP核算指标体系由提供产品服务价值、调节服务价值、文化服务价值三大类15项指标构成。计算结果显示2014年,安徽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为3.79万亿元,当年安徽省GDP占GEP的54.9%,说明安徽省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调节功能和文化功能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国内生态总值除了对生态成本做“减法”外,对生态系统服务和产品价值也做了“加法”,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人类活动下的生态价值,也提高了人们创造生态价值的积极性。该研究还对安徽省16个省辖市的GEP也进行了计算和排序,但该项研究成果目前处于研究阶段,还没有向政策层面转化。
3.深圳市盐田区的“城市GEP”探索。深圳市也是绿色GDP2.0的试点城市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深圳市盐田区提出了“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概念。城市GEP包括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以及通过城市运营对人居生态环境进行维护和提升所创造的生态价值。深圳市市本级按照1.0版本和GEP两套核算系统并行试点核算,盐田区则进行区级的GEP单独核算。盐田区的GEP核算的主要创新是为蓝天碧海、青山绿水、公园绿地、河流湖库、近岸海域等生态资源贴上“价格标签”。即首先核算生态物质产品和生态服务的功能量,然后对生态产品与服务进行定价,计算每项产品的经济价值与服务的生态价值,最后将该地区所有的生態产品与服务价值进行汇总,得到该地区的GEP。在此基础上,盐田区将GEP纳入了规划、决策以及最终的考核体系中。在《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中,就提出了具体的GEP发展目标,将GEP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当前,GEP具体指标和工作内容已经被纳入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中。目前,盐田区的经验已经在惠州、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等地复制推广。
4.湖北省在绿色GDP绩效评价方面的探索。湖北省在绿色GDP方面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湖北省2016年开展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重大改革项目,探索编制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省统计局也进行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相关的一系列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发布了《中国绿色GDP绩效评估报告(2016年湖北卷)》,根据绿色GDP的核算对象、核算方法,构建了中国绿色GDP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该报告在湖北省17个市州2008—2014年间,39个不同行业的能源消耗、环境损失、生态损耗等41.87万个有效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由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52个三级指标构成的评估体系,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湖北地区绿色GDP的状况。2017年6月,该课题组发布了2017年版本,在前版的基础上增加了2015年的数据,从多个层面反映了湖北省17个地市州的绿色发展现状、发展规律和发展态势。 二、省级层面实施绿色GDP绩效考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实施绿色GDP绩效考核是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了避免单纯追求GDP导致的一系列生态等问题,政府作为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的责任主体,需要一套以生态与社会经济合一的统计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尽管当前对地方政府的考核逐步加入了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指标,但仍然不彻底。客观上导致多种考核体系并存,分散了地方政府干事创业的精力。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必须将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发展同中高速发展统一到高质量发展上来。开展绿色GDP绩效评估,既有“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为省级层面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导推动作用。
2.我国绿色GDP实践的进展为实施绿色GDP绩效考核提供了参照。从2004年的绿色GDP1.0到2015年的绿色GDP2.0,取得了一定进展。一是对现有GDP的绿色化,在此基础上扣除掉环境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损失;二是新增绿色经济实体,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开展生态绩效评估;三是发展出经济生态生产总值综合核算框架体系,即在GDP的基础上进行加或减,使得生态与经济的关系能更科学、全面地得到反映。从GDP到绿色GDP,中外学界经过长期探索之后,在绿色GDP的内涵、核算、评估原理等基础上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基础性共识,为构建相对完善的绿色GDP绩效评估体系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而且各地的研究探索,在省和市级层面都已经部分实现了进行大数据测算的可能。
三、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建议
1.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根据绿色GDP内涵和核算方法,在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失在GDP基础上做“减法”,同时在GDP的基础上做“加法”,加入生态效益的核算。具体包括能源消耗、环境损失、生态损耗、生态效益4个一级指标。在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加生态效益指标,从而更真实地反映绿色GDP的内涵。其中,生态效益指标又包括生态产品、生态调节、大气环境维持与改善、水环境维持与改善、土壤环境维持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与改善、声环境价值、合理处理固废、节能减排和环境健康等。
2.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的组织体系。绿色GDP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总体结果的呈现可以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单项指标分解也可以考核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人。绿色GDP绩效考核可全面纳入市州县各级、各级单位绩效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而考核结果,可作为各级党政领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建议设立省级绿色GDP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州可参照执行。绿色GDP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研究和决定同级政府绿色GDP绩效评估中的重大问题,并且组织协调全省的绩效评估工作,对在单位中进行分解运用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提出绩效评估的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评估,提出评估结果、等次认定方案,提出奖惩方案等。同时,可考虑建立绿色GDP绩效评估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3.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的保障支持体系。一是加强财政支持。各级财政给予绿色GDP绩效评估和研究相应的工作经费支持,对统计部门,要给予收集、统计、监测新数据的专项经费保障。二是加强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的统计口径标准的绿色 GDP 绩效评估数据库,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绿色GDP绩效评估及对策研究。三是构建绿色发展的监督、舆论宣传机制。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的舆论宣传,带领全社会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举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统计、审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主动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其他部门统计的组织指导,强化对绿色GDP信息收集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报送和评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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