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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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政府在体制革命上正向着积极有序的方向上发展,与其相应的社区运行机制革新也开始进入到工作计划中,持续改变政府功能,把传统的统筹管理似机关做到现在的简政放权,引导型,将比较纷繁的事情逐步放权给地方社区内的各项机构处理。借此,全面推进社区运行体系进步,实现其领导的实效性,即能够激发地方群众的民主参与热情,也能提升群众的基本政治素养,促使民众积极了解我国政策方针,给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等领域,主动参与,建言献策。最终起到提升区域经济进步的作用,同时也拉进地方机构的工作水平,坚实我国全面进步的基础,全面提升综合实力,提高国际形象。
【关键词】体制革命 城市社区 区域经济 管理策略 应对策略
一、城市社区管理概述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定义
城市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拥有着一定数量的居民和相对完善的生活设备的社会聚集地。其中大多数成员有着一定的工作和收入。在城市社区的基础上,有居民自发参与选举,推举形成社区组织,对社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管理的过程就是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社区管理的机构除了由居民自发选举担任,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在城市社区管理的过程中,管理成员应遵守基本的工作准则,以群众的需求优先,致力于解决群众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遇到的难题,从而促使社区的完善发展。在城市化的进程逐渐加快的社会背景下,社区作为城市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城市社区管理作为维持社区基本日常生活规范的重要力量,对城市和谐稳定生活的维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城市社区管理的特点
(1)社会性。社区是一定区域内,拥有着一定数量的居民和相对完善的生活设备的社会聚集地。这就意味着社区作为城市的一部分,更是社会的一部分。在这个小社会中,人际交往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决定着社区建设的好坏。因此,城市社区管理首先应当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
(2)地域性。社区在地理位置上特指某个生活区域中的人和组织、事物的总和,因此其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其管理的出发点始终基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社区往往有不同的管理问题和管理特点,因此需要立足于本社区的实际,对症下药。
(3)自治性。社区在接受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的同时,其往往依托于自身所推举产生的组织进行实质性的管理。这也就意味着城市社区管理具有鲜明的自治性,这也是其不同于乡镇街道的本质所在。社区管理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这不仅使得社区管理更加民主,也更加贴近居民的真正所需。
(4)群众性。群众是社区管理的根本基础,失去了群众则社区管理根本无法顺畅进行。因此,群众性是社区管理的根本属性。社区管理是对社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在一切管理开始之前,都应对社区群众的实际情况有所了解。而在管理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依靠群众,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管理的过程,则是社区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保障。因此,社区管理要基于群众的需求推行,也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街道职能定位模糊
当下时期,在城镇社区街道管理中,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愈加严重,而且其产生的不利作用也愈加剧烈,肩负了原来属于政府机关审批权力。同时,還包揽了本应由居民自治和社区组织承担的事务,很多的街道都是将主要经历放在经济建设上,却不能履行本应承担的公共性的服务职能,在当地居民心目中诞生不利影响的,也会混淆了各部门所管理的工作范围,出现扯皮,互相推诿,迟缓了办事效率等情况。
(一)管理层级过多,机构臃肿
当前,国内城市内部推进的是“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立体化管理模式。假若成立数量太多的层级会出现机构冗余现象,容易为官僚现象的出现提供温床。同时,也对资讯传输的便捷性、真实性产生影响,将增加政府的工作投入、拉低办公效率。街道的运行机制不健全,使得运行迟滞,难以协助,运行效率低等情况。
(二)行政执法不严,执法力度不足
目前党领导人智力国家的基本方针就是依法治国,可当前国内政府在坚持依法治国角度还有很多漏洞。第一、执法部门无法坚持标准,力度低,不能依法办事,出台的各项法规形式上虽然有,但是不产生作用;第二、相关机构在执法时手段暴躁,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运用暴力方式,使得群众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也极大的抹黑了政府的形象,拉低了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三、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职能划分,创新社区服务机制
目前在我国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的各个部门中出现的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现象日趋严重,这样的街道办和居民之间的关系不能顺应城市社区管理建设。地方政府应该遵从政社分开的原则,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和理事应该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社会的服务性工作相互分开来,提高服务的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在承担职能内应尽的责任的同时应该提高服务的多样性,加大培养建设非营利性组织,不断鼓励居民自主投入到社区的服务建设中去,满足更多居民的生活需求,顺应时代发展的脚步。
(二)减少管理层级
目前我国的城市管理建设中,所建立的管理层级较多,在原有的四级管理层级上加上服务型管理层级,就会出现层次过多的臃肿现象。不仅会促使官僚主义的滋生,而且还影响信息的传递效率,致使信息失真。在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同时还降低了行政的效率,街道的机构建设不合理,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导致运转不流畅,协调难度增加,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应减少管理层级,将管理层级进行精简,着重发展服务型管理层级。
(三)从条块分离到联合执法,探索综合执法模式
我国目前在进行城市社区管理改革的过程中主要是在配套联动,所有的发展都是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的管理要求,对向具有科学性的管理网络进行不断完善,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进入社区的管理中,整合社会中各层次管理层级。各个政府部门的力量进行不断发展,彼此间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最终,提高执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及合法性,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各阶层部门积极整合自身人力资源,为社会的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佳毅.浅析新形势下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4(1):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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