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系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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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子银行系统风险与收益并存,以新型网络借贷平台为例,分析存在的多项问题,以及产生原因,并以此为契机,简略说明影子银行的优势和风险,以及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影子银行四大风险,并且如何看待影子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影子银行;网络借贷;四大风险;高风险;高淘汰率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8.050
2007年,美国信贷融资市场大波动,这是一次由于次级贷款大量无法回收导致经济出现衰退,并且强烈打击了资本市场甚至波及大量实体经济。随后,欧盟各国也被纷纷卷入,而各个新兴市场国家资本市场虽波及较小,但是也面临着出口停滞,外资撤离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国的政治经济生活。现在各国已经逐渐从次贷危机中缓步走出,各国专家开始对此次危机进行深入研究,已探索危机根源。在诸多分析中,一种观点认为“影子银行体系”是此次危机不可推卸的一大推手。
纵观次贷危机的产生,表面上是美国繁荣经济下的一次意外,可实质却是一次必然事件,只不过时间问题罢了。而其中房利美必然是你我永远无法避开的词汇,正是它的存在,将繁荣下的危机彻底暴露出来,彻底加速了危机的到来。作为一家成立于1938年,收到美国政府赞助,表面看起来从事房屋中介买卖业务,实际上通过在二级市场上扩大资金流动刺激房屋消费从而获取利益的专门金融机构,由于其首席执行官,高盛集团董事詹姆斯·A·约翰逊急功近利,通过一系列经济,政治手段,使得国会放开首付款要求,进而使得大量低收入者依靠房利美贷款购房,此举虽短期急速刺激了美国房地产业的繁荣,但是长期由于贷款者缺乏资信支持,造成银行系统大量贷款无法回收,大量关注类贷款进一步恶化成为损失级贷款,从而进一步刺激本就摇摇欲坠的美国经济,最终成为压垮这只充满疾病病人的最后一个病毒,隐藏在繁荣下的危机急剧膨胀最终爆发。而房利美就是一家典型的影子银行。
而对于“影子银行体系”我国对暂时对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系统化定义,但是按照国外来看,已美国金融稳定委员会官方定义来看,其在广义上指的是传统银行系统以外的信用中介系统,狭义上指的是能引起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高杠杆、监管套利之类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机构和业务统称“影子银行”。
我国影子银行系统内容丰富,其中最为特点鲜明的就是新型网络金融贷款平台,其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一种是已马云旗下阿里巴巴联盟为代表,通过自身多个平台大数据采集作为资信来源为代表的线上贷款模式;另一种是已人人贷为代表的通过作为资金持有者和资金需求者中介平台并以此谋取中间费用的P2P借贷模式。而不管哪种模式都是脱离银行业金融监管系统独立运行的。
首先是已阿里联盟为主要代表的互联网贷款模式:这是阿里巴巴通过与其旗下所属的各种App联合,旨在为需求较少资金但又缺乏实体资本抵押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一定的小额信贷资金。他通过阿里自主研发的“诚信通”和钱款分离的“支付宝”为根本,创建属于旗下会员专项的资信档案,以其庞大的电商生态系统所带来的详尽贷款商户的征信数据库为依托,降低自身风险发放小额贷款。这在本质上属于一项惠民举措,大幅度降低了小额融资方的贷款难度与贷款时间,但是运行存在一定问题。
1客户群单一,监管不足
众所周知,阿里联盟旗下的小额信贷融资业务暂时还处于独立运行,仅收到企业内部管控,还并未纳入银监会等金融系统内监管。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贷款业务,禁止跨区经营。也就是说阿里金融无法向除注册地之外公司或者个人贷款。
2资本金易首侵蚀,坏账风险高,放贷能力受限
依照国内法规,阿里金融只能依托自己的原始注册资本金向其资金需求客户放贷,并且在取得银行授权的基础上,阿里最多可以拿原始注册资本的50%进行融资信贷业务的发展。虽然阿里旗下支付宝系统日益发展,拥有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存于账面,问题是,无论其支付宝系统账面上有多少闲散客户的流动资金,这笔钱都只能用于基金投资,永远无法用于融资贷款。随着阿里金融贷款规模的缓步增加,终有一天会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那就是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法律限制,阿里金融禁止吸纳公众个人存款,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在其坏账管控上就需要极高的要求,一旦有一天坏账比例上升,坏账就会直接开始侵蚀其原始注册资本,影响企业运营稳定性,严重限制放贷水平,影响融资规模,降低业务级别。
3风险控制能力单一,风险漏洞明显
阿里旗下的信贷系统,实质上是依托于大数据采集客户各类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充分挖掘分析不同客户各种信息,这是一条新型的互联网加大数据产生的低成本的路子。但是问题在于,无论是互联网经营模式还是通过大数据系统采集数据分析,阿里其能掌握的仅仅只有个人信息而非客户实质资产。阿里的客户群主要是阿里巴巴系统的购买者和销售者,这是一种有严重缺陷的风险控制链,其缺乏信用捆绑,抵押担保不足,这就意味着风险决策过分单纯和风险危机一旦爆发的一种无所依靠,一旦产生损失就要自己全额担负,同时未来阿里要想进一步进入其他部门也势必会受到其技术的限制。
4高贷款利率限制其发展前景
作为小微贷款的领军者,其年化利率高达21.9%,而银行贷款最高也才4.9%,如此之高的利息率,小额贷款者无论是用于救急还是长期都是其难以承受之痛。
而另一种则是已“人人贷”为代表,通过新型网络贷款平台中介系统,撮合投资人和融资需求方,促进双方信息流动的一种民间借贷方式,简称P2P。这种模式通过个人对个人的独特模式,加速了信息流动速度和资金流通速度,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传统的融资媒介,做到了 “金融脱媒”,他将借贷双方有效的联合起来,为社会闲散资金提供了新的发光发热渠道。
4.1融资中介风险 P2P平台由于通过双方资信状况为其提供撮合,一旦融资需求方呈现任何程度的违约行为,平台就必须为其承诺垫付,将其所欠金额如数归还投资人,这就容易造成客户单方面伪造信息,套得资金而平台却需要为此付出代价,这就造成了大量平台高调进场,却因为坏账问题低调离场。
4.2民间高利率容易进入旁氏骗局
P2P贷款本质上也是一种民间借贷的变形,由于民间融资极高的利率,这就势必会造成一部分心怀鬼胎的人群通过承诺高回报吸缆大量资金的现象存在。但是由于其所承诺的投资利率过高,使得光靠自身日常合法经营难以维系下去,这时候就会出现一种现象。一些资金实力弱,缺乏风险抵御能力的平台监理方只能利用新進场投资者的资金向老投资者逐步支付利息,拆东墙补西墙,制造一种表明上看起来赚钱的假象,最终使得所有投资者陷入“旁氏骗局”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4.3法律风险
由于P2P 平台并没有显著的进场限制和要求,大部分民间借贷者纷纷入场,企图在火热的资本市场分一杯羹。他们通过签订一定合同和借据,操作简单,约束力较弱,这就为之后发生赖款等风险发生留下了极高隐患,造成大量法律事件的产生,并且危机投资人。
4.4对银行系统的风险传导
在国家经济下行阶段,资本市场低迷,社会资金较为紧张,而P2P平台的风险就会开始向银行扩散,这时会出现一些企业或者个人通过贷款、票据等方式从银行套现取得较为低息的资金后依托各种高利贷贷给他人,同时甚至会有一些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参与P2P投资,从事民间借贷,危机银行资金安全,甚至会有部分贷款平台利用银行系统缺陷,将自身的借贷纠纷转嫁银行。
其实不论是那种新型借贷方式,其本质问题都是影子银行的四大问题——期限错配、流动性风险、不完善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由于影子银行体系虽然脱离传统银行但是同时又具有一定商业银行的运行特点,所以监管困难,使得它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
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去杠杆、控风险”已然成为金融系统监管的重要举措,一行三会出台的多项监管政策已经开始对影子银行存在的多种不同问题产生一定效果。大量有实质效果的立法开始对于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开始限制,2017年4月份银监会部署的“四不当”专项治理中,有一项是要求机构自查“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等内容,那未来监管可以通过限制同业贷款,收缩影子银行规模,并且从一定程度上对影子银行层层套利状况造成监管。有了充分的宏观监管,可以从根本上控制影子银行的规模,降低风险。对于影子银行系统自有的几大风险则需要逐条改变:一是期限错配风险;需要从影子银行系统内部改变,由于影子银行是通过吸纳低期融资发放中长期贷款获取利润,那就必须从内部管控,改变经营模式,降低期限错配比例,增加贷款准备金,提高系统内资本。二是流动性风险;需要从政府和社会共同出击,增强社会宣传力度,增加投资者风险管控意识,同时加大调查力度,尽量降低旁氏骗局的产生几率。三是法律风险;需要加强立法管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从上往下都对资金抱有敬畏之心,不能随意调配。四是系统性风险;由于国内影子银行发展较晚,其逃避监管手段更强,这种行为既得不到国家金融系统的支持,同时也得不到在央行最后的保障;要想改变现状,要从各大商业银行系统内部开始调整,调整银行利润分配,通过改变银行系统消化利润方式,进一步减少商业银行内部问题,并且通过政法社三方协助,给予影子银行一定的援助,从源头上降低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其实对于影子银行我们不能视之如猛虎,认为其应该一棒子全部打死,存在即为合理。正因为影子银行的产生:一是拓展了不同贷款者的渠道,降低了贷款难度,同时分摊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自打次贷危机之后,各国银行对于小额贷款谨慎万分,大幅降低小贷比例,增加小贷审查难度,而影子银行顺势而为,建立了一种财富的新型管理方式,为财富持有者创造了一种新的财富累积渠道。二是影子银行提高了金融体系的融资效率,惠及大众,并且顺应我国“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新时达发展趋势。三是影子银行通过和传统银行在表外开展竞争,进一步刺激商业银行转型升级。
所以对于影子银行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并且加以利用,推动我们传统金融业的发展,还要注意其原生问题,通过多种举措,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以此最终推动中国经济稳健增长,惠及国计民生。
参考文献
[1]武金博.关于中国影子银行定义与统计口径的界定[J].金融经济,2014,(24):1618.
[2]祝继高,胡诗阳,陆正飞.商业银行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基于影子银行体系资金融出方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6,(01):6682.
[3]田婧倩,许承明.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及其风险监管[J].现代经济探讨,2016,(10):6872.
[4]章璇.同业存单发展运行及风险防控建议——以江西省情况为例[J].吉林金融研究,2017,(07):2729+53.
[5]刘雅莹.金融监管升级及其影响分析[J].金融博览,2017,(06):5051.
[6]黎文娜.我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研究[D].成都:西南科技大学,2015.
[7]蒋智煜.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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