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股权结构、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基于2010-2018年我国煤炭上市公司数据,采用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分析股权结构、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三者间的关系。结果表明:①股权集中度、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没有显著关系;②股权集中度与技术创新显著正相关,国有股比例、流通股比例与技术创新没有显著关系;③技术创新在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技术创新在国有股比例、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之间没有中介作用。
【关键词】股权结构 技术创新 企业价值 中介效应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其创新不仅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的重要力量,也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价值增长的重要手段。同时,国内外学者对于股权结构、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两两之间关系的研究很多,但对于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却比较少。因此本文从微观层面出发研究股权结构、技术创新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实现煤炭企业价值可持续增长。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
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我国煤炭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且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较高,大股东在企业中处于控制地位,并且拥有绝对话语权。周瑜胜(2013)认为股权集中会导致企业第一大股东控制权过大,这会导致企业的决策缺乏理智,不合理的决策将为企业带来灾难,直接体现就是企业价值的减少,因此股权集中度应该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关系。杨梅(2015)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温彩璇,李晓鹏(2017)通过研究2015年河北省内市辖区上市企业的数据证实,当上市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法人时,易对企业价值产生不利影响,而且企业价值还会随着限售股比例的升高而下降。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假设1: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关系。假设2: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关系。假设3: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关系。
(二)股权结构与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项风险高、周期长、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活动,同时又具有“利在千秋”的前瞻性。杨风、李卿云(2016)以深市2009-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的提高降低了公司的研发投资,尤其在制造业和市场化程度高地区上市公司中表现显著。蒋卫华(2017)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最终发现非国有企业相对国有企业创新度更强。根据现有的研究,流通股比例的提升并没有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促进企业创新。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假设4:股权集中度与技术创新能力呈正相关关系。假设5:国有股比例与技术创新显著呈正相关关系。假设6:流通股比例与技术创新显著呈负相关关系。
(三)技术创新对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的中介效应
技术创新活动由于其自身特性的原因,使受技术创新活动影响的利益相关者较多、涉及面较广,且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但股权结构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影响企业资源分配,进一步对企业各要素产生影响,尤其是通过影响研发投入强度对企业价值产生作用。因此,本研究引入技术创新作为股权结构和企业价值的中介变量,并提出如下假设:假设7:技术创新是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的中介变量。假设8:技术创新是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的中介变量。假设9:技术创新是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的中介变量。
二、數据、变量定义及模型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0-2018年我国煤炭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剔除ST类公司及数据不完全的公司,最终的道家公司的207个样本观测值。数据主要来自国泰安(CSMAR)和巨潮资讯网。统计分析和数据处理使用Stata14.0完成。
(二)变量指标选取
本研究采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3个指标衡量企业股权结构。同时,在借鉴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采用研发投入强度、托宾Q值分别衡量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引入3个控制变量: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及股权制衡度。各变量代表符号和具体算法如表1所示。
(三)模型构建
本研究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检验我国煤炭上市公司中,技术创新与股权结构、企业价值三者间的相互关系。
1.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关系
根据前文提出的研究假设1-3,构建模型:
模型一用来检验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托宾Q用来表示企业价值;GH表示国有股比例;CS表示流通股比例;CR1表示股权集中度;SIZE表示企业规模;LEV表示财务杠杆;Z表示企业股权制衡度。
2.股权结构与技术创新关系
根据前文提出的研究假设4-6,构建模型:
模型二用来验证股权结构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RD是研发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用来衡量技术创新;GH表示国有股比例;CS表示流通股比例;CR1表示股权集中度;SIZE表示企业规模;LEV表示财务杠杆;Z表示企业股权制衡度。
3.技术创新中介效应检验
根据前文提出的研究假设7-9,构建模型:
模型3用来验证技术创新在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的中介效应,托宾Q用来表示企业价值;GH表示国有股比例;CS表示流通股比例;CR1表示股权集中度;RD是研发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用来衡量技术创新;SIZE表示企业规模;LEV表示财务杠杆;Z表示企业股权制衡度。
三、研究结果
(一)样本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选取2010-2018年我国煤炭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作为研究对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从下面的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煤炭上市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最大值为0.847,最小值为0.142,均值为0.537超过了总股份的二分之一,可见煤炭行业“一股独大”现象非常明显,股权有一半多都集中在第一大股东手中。国有股比例比较低(均值0.101),国有股比例的最大值为0.853,最小值为0,流通股比例情况可以从表中看到:均值0.876,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107,标准差为0.232,流通股比例的数据离散程度大。技术创新(RD)的最大值为6.310,最小值为0.001,并且均值为0.896,标准差为1.163,技术创新的数据离散程度大。托宾Q值中最大的为11.41,最小值为0.735,并且平均值为1.310,且标准差为0.834,说明中国煤炭上市企业整体价值情况比较好。
(二)相关性与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研究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tata14.0对数据进行处理,通过相关性分析,股权集中度(CR1)及各个控制变量都与托宾Q值之间有较为明显的相关性,其余各个变量之间也大多具有较为明显的相关关系,尽管国有持股比例(GH)、流通股(CS)与托宾Q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但是各相关系数都比较小,说明各变量间的共线性不是很明显,各变量的VIF都在10以下,最大的流通股比例(CS)变量数值为8.38 ,不必担心存在多重共线性。
(三)股权结构、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回归检验
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由上表的回归结果可知,只有流通股比例(CS)不显著,其余所有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方程拟合程度较高,回归结果较好。股权集中度(CR1)标准回归系数为1.518,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国有股比例(GH)和流通股比例(CS)均不显著,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煤炭上市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成反比,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价值越低;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负相关,国有股比例越高,企业价值越差;而流通股比例的多少与企业价值没有明显关系。在中国煤炭上市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控股股东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决策是有影响的,但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对企业是否进行企业技术创新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影响。
根据上述实证结果可知,中国煤炭上市企业中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负相关、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负相关、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没有明显的关系。且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负相关。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股权集中度与其成正相关,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技术创新没有明显的关系。技术创新在股权集中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过程中有部分中介效应,在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过程中并没有中介效应。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对我国煤炭上市公司2010-2018年相关数据理论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我国煤炭上市公司中: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没有明显的关系;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技术创新呈显著正相关,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技术创新相关系数为正,回归结果不显著,说明国有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技术创新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③技术创新在股权集中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过程中有部分中介效应;在国有股比例与流通股比例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中没有中介效应。基于上述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完善我国煤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本文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对于企业价值有着显著的影响,通过技术创新这个中介变量也会对企业价值产生部分影响,因此如何合理分配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及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制衡作用,使企业股权结构达到合理平衡水平,更好地提升企业价值。
(2)动态协调企业融资结构与股权结构。我国煤炭上市公司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带来长效资金流,并动态协调股权结构,使融资结构和股权结构相互匹配,从而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获得资金和制度双重支持,进而通过融资结构、股权结构、技术创新活动三者协调发展促进企业价值提升。
参考文献:
[1]周瑜胜.大股东风格、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与公司价值——中国上市公司2003年—2011年度非平衡面板数据的实证[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3,36(04):60-65.
[2]杨梅.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J].宜春学院学报,2015,37(02):44-47.
[3]温彩璇,李晓鹏.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实证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06):74-75.
[4]杨风,李卿云.股权结构与研发投资——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37(02):123-135.
[5]蒋卫华.股权结构、营运资本与企业创新——以我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例[J].会计之友,2017(23):13-19.
[6]肖虹.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投资公告的市场反应[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0):83-88.
[7]汤萱,汤颖蕾,谢梦园.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效率与政府补助行为——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上市公司的实證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07):49-56.
作者简介:张银娟(1989-),女,汉族,陕西华阴人,在读硕士研究生,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047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