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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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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有企业治理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改革开放后40年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简政放权”、“股份制改革”到目前经济转型大背景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基本上具备了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如今“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迅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领域的重点和亮点。文章分析梳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研究的相关文献,为探讨如何借助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产权改革理论 公平竞争理论
  2019年10月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委在总结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该指引针对当前新形势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从基本操作流程、“混资本”相关环节操作要点、“改机制”相关环节操作要点、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不仅涵盖了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的全流程,也覆盖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企业治理结构、管控方式、用工薪酬制度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全面详实。由此可见,混改对国企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会是一个有趣的研究话题。
  基于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文献,回顾总结学术界的主要理论观点集中在两个派系:产权改革理论、公平竞争理论。
  一、产权改革理论
  产权改革理论认为国有企业因为公有制产权主体不明晰,才不可避免地导致生产经营活动低效率,只有产权私有才能让产权明晰,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达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详细地讲,国有企业存在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不对应所形成的代理问题,即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而国有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只有通过产权改革,才能够解决代理问题,从而达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的。
  科斯最早提出的产权理论以及后来哈佛大学哈特教授发展的现代产权理论被认为是中国国企改革的理论基础,他们的理论认为,私有企业相较于国企也效率更高的原因是私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是相对应的,这激励了私有企业所有者有动机去提高企业效益,而由于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不清晰,弱化了经营者提高企业价值的意愿。
  国内利用产权理论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代表学者主要是吴敬琏和张维迎。吴敬琏(1993)提出国有企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三大方面:产权关系不明确;缺乏竞争性;管理人员目标与企业利益不一致,从而出现国企的生产经营活动低效率问题,因而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的多种形式改革能较好地使其符合市场经济。张维迎(1995)提出进行国有企业改革需引入其他类型的资本,使之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而原有的国有股东则退至“债权人”的角色领取“固定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从本质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体制僵化和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张维迎(2000)在企业内部的权力斗争与企业的所有权安排有关的基本假说下,研究发现在能力相同的情况下,企业内部成员占股越大或经营能力越高,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越高,从事内部权力斗争积极性越低,从而得出结论要解决国有企业的“内耗”问题,必须从产权制度改革出发。
  二、公平竞争理论
  公平竞争理论认为国有企业因为承担了较多的“政策性负担”而导致的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才是国企低效率的主要原因。郑志刚(2019)认为预算软约束指的是向企业提供资金的机构未能坚持预先的商业约定,而使企业借贷的资金远远超过实际盈利和偿还能力的行为。具体表现在出于保持就业、税收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国有银行会在政府的授意下,不仅不会将资不抵债的企业推向破产清算,反而会进一步追加贷款以挽救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建立不仅仅具有传统企业经济上的意义,而且还具有社会意义。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容忽视的,国有企业需要代替政府承担相应的提升人民生活和振兴国民经济的责任。同时也使得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竞争环境中面临着由于政府歧视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现象。基于这一方面的考虑,相关学者认为需要将国有企业实际运营和政府彻底脱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而创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以实现“竞争中性”。
  林毅夫是主张公平竞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深入研究和分析了国有企业在进行转型过程中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林毅夫等(2004)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相较于私有企业效率较低的根源是政策性负担导致国有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国企经营过程中由于承担社会责任等政策性负担,才导致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进入“高投入、低产出”的窘境,因而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是降低国有企业承担的非经济责任。他还将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定义为当国有企业发生亏损时,政府需要追加投资、增加贷款、减少税收,并提供财政补贴的现象。白重恩(2006)认为国企改革应当考虑消除企业政策性负担后可能会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因而基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社会成本考虑,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应该降低甚至消除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刘春和孙亮(2013)以1999-2011年A股的最终控制人为国有股东的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部分民营化后国有企业存在的业绩滑坡现象,结论是国企部分民营化后的企业业绩的不升反降的原因在于其政策性负担显著地增加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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