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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独立审计委托关系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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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促成了对审计鉴证的需要,但独立审计机构由于利益驱使与上市公司合谋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或者对于被审计主体的不作为现象频繁出现。证券市场独立审计机制的弊端在于将独立审计委托权赋予上市公司管理层,内部人与独立审计机构很容易合谋,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损害外部使用者的权益。如果成立证券投资者协会代表中小投资者来行使独立审计委托权,便能够有效地预防独立审计机构的道德风险,降低会计信息的失真的风险。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独立审计
  
  一、问题的提出
  在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促成对审计鉴证的需要,而独立审计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独立审计是指由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属的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会计和其他经济资料的真实、公允性进行独立审查、评价和鉴证的经济监督活动[1]。
  现实中独立审计机构由于利益驱使,与上市公司合谋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或者对于被审计主体违规行为不作为现象频繁出现。从“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到近年来中注协、财政部等各部门陆续披露出的包括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众多审计违规行为,使得我们不得不对目前独立审计机制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产生了质疑。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区分理论界尚且存在争议。在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难以界定清楚的情况下,独立审计往往可以通过恶意利用审计准则为自己开脱,并且短期内无法通过立法划清审计责任与管理责任的界限。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认识独立审计制度。目前证券市场的独立审计机制存在什么缺陷?应该如何增强独立审计的独立性?
  二、证券市场独立审计制度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均衡
  从证券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独立审计在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必须经过独立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独立审计扮演着经济警察的职责,另一方面,独立审计信息也被证券投资者看做会计信息的组成部分之一。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必须经过独立审计和会计师签字才能公开披露。法律的强制性代表了证券持有者对于审计评价的需要,并且通过制度安排,以“公共产品”的形态向社会公开披露,用以降低会计信息的失真风险。而对于内部管理者来说,由于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拥有私人信息,对于审计的需求只是一种“程序式”的,只需将审计结果披露给证券投资者,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法律程序的强制规定,内部人只是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发表满意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以证券投资者的钱来换取有利于自己的审计评价[2]。
  目前,证券市场独立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按照审计惯例将审计委托权赋予了管理层,再由管理层将审计信息与会计信息披露给投资者。那么,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为什么不能反映投资者对于审计评价的需要,它的均衡结果是什么?命题1:在没有完善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证券市场中,如果将独立审计委托权赋予上市公司管理层,内部人与独立审计机构很容易合谋,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
  假设1:博弈中存在两个参与主体,上市公司X和独立审计机构Y;
  假设2:独立审计机构滥用权力获得的额外收益是B,如果受到上市公司的再次委托,预期收益的折现值是W;
  假设3:如果独立审计机构采取作弊行为,上市公司获取的附加收益是E,F是再次委托中得到的E的折现值;
  假设4:如果独立审计机构不作弊,那么上市公司从审计中获取的收益为0。
  假设5:上市公司往往选择熟悉的审计机构,并且审计过程需要上市公司的配合,所以信息是完全并且完美的
  假设6:作弊被发现的概率为p,作弊被发现上市公司受到的处罚是G。
  假设7:由于审计责任与管理责任难以划分清楚,审计机构能够恶意利用审计准则为自己开脱。
  博弈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独立审计机构选择要不要为上市公司作弊;第二个阶段,上市公司选择要不要再委托该审计机构。
  这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结果是唯一的均衡结果:(作弊,再委托)
  小结1: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证券投资者无法观测独立审计与上市公司内部管理者的行动,从而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以上分析证明,目前将独立审计委托权当作经营权赋予上市公司,不但忽视了内部管理者正是被审计对象的代表,而且忽视了证券投资者和内部管理者对于审计评价拥有不同的需求。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均衡结果是不理想的。
  三、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的独立审计制度设想
  证券市场上“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愈演愈烈,导致审计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外部化”,而“内部人”本身已经成为被审计对象之一。以上分析已经证明,在没有完善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证券市场中,将独立审计委托权作为经营权给予上市公司管理层,很容易造成内部人与独立审计合谋,提供不真实的审计评价,令中小投资者承担风险。因此,目前的独立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结果是不理想的。
  证券投资者与独立审计机构之间是一组不完全的合约关系。在独立审计机构拥有合约剩余控制权的同时,证券投资者承担审计评价失真的风险,但却没有相应的委托权(剩余控制权,包括选择、激励与惩罚独立审计机构的权力)。因此,独立审计机制的设计应该赋予证券投资者独立审计委托权。
  命题2:在缺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证券市场中,给予中小股民独立审计委托权能够降低独立审计机构的道德风险,进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失真风险。
  命题证明之前,需要解释的是:证券持有者相当分散而且往往持有一组证券组合,对于单个公司的关注较少,他们在监管中往往选择“搭便车”,在会计信息失真被曝光之后,往往会选择“用脚投票”,因而不能成为一个有力的监督力量。所以,我们建议为了保证证券持有者行使独立审计的委托权,设置证券投资者协会,赋予该协会代表会计信息外部需求者的权利,行使独立审计的委托权,委托代理关系。
  假设1:博弈中存在两个参与主体,证券投资者联合会A和独立审计机构B;
  假设2:因为A往往选择熟悉的B,而B也了解A偏好真实的审计评价,所以信息是完全的;但是A不参与审计过程,所以无法观测B的行动,但是知道B作弊的先验概率p,p在[0,1]上取值,所以信息是不完美的。
  假设3:独立审计得到再次委托的收益是W;
  假设4:如果独立审计机构作弊给协会造成的损失是-T;
  假设5:如果独立审计机构不作弊,那么达到协会的预期目的,协会的收益是0;
  假设6:在市场上有作弊概率为0的独立审计机构存在,并且都是公开信息。
  这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均衡结果依赖于以往独立审计作弊的概率p:
  均衡结果一:当p>0时,均衡结果是A不会委托B审计。
  均衡结果二:当p=0时,均衡结果是A委托B审计,B不作弊,A再次委托B。
  小结2:在缺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证券市场中,成立证券交易者协会,来代表证券投资者行使独立审计委托权,能够降低独立审计机构的道德风险,提高审计评价的真实性,进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失真风险。
  四、结论
  我们运用博弈论分析了目前证券市场上独立审计委托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在缺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证券市场上,独立审计委托权赋予上市公司管理层,内部人与独立审计机构很容易合谋,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如果成立证券投资者协会代表中小投资者来行使独立审计委托权,便能够有效地预防独立审计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会计信息的失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张勇.独立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冯均科.试析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的单方集体约定现象[J].当代经济科学,2004(2).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王汇(1981―),男,陕西西安人,硕士,经济师,广东白云学院经济系教师,研究方向: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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