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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官 银

  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可信赖程度的一种保证。特别是对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其审计执业活动所提供的信息保证对于在信息占有上是弱势群体的广大中小股东、潜在投资者,以及外部债权人尤为重要。然而,近几年来国内外财务造假丑闻不断,一些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审计失败亦深受牵连,导致了社会公众对民间审计的执业质量倍感寒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同样面临着空前的诚信危机。如何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重拾信任成为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理顺会计师事务所体制
  
  当前,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是针对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过大的缺点改造而来的一种组织形式。随着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由于审计失败而引起的司法介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为保障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持续发展,不少无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有限责任合伙制转型。
  就我国而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有限责任事务所改革到能有效维系审计诚信的组织体制――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上来,使注册会计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真正主体,审计责任可确实落实到注册会计师个人。审计风险的最后承担人是有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从而强化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意识与风险意识。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从负有限责任向负无限责任转变,使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主动地建立起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机制,以达到提高执业质量的目的。
  
  二、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是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业风险的根本措施。在2006年颁布的新执业准则中就特别强调了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既是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具体执行者,除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外,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还必须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一)谨慎承接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这是控制执业质量的重要方法,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对业务承接也规定了具体要求。一要委派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洽谈业务,必要时由风险控制专家小组讨论是否承接业务;二要重视对客户及其项目情况的了解;三要关注客户的一些特殊事项,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托的特殊要求,以及客户及其管理层面临的压力等;四要接受委托,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并按要求签好业务约定书,尽量将风险化解在签约之前;五要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保证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从业人员向事务所保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合理分配资源。事务所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后,要根据所了解到的客户及其所处环境的基本状况,确定好审计目标,合理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风险及项目的重要性做出合理评估,从而做好工作的委派。事务所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难易程度及风险的大小,综合考虑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及风险意识,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选定项目小组成员,最终由主任会计师根据高、中、低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项目组成员。同时,由审计经验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督导小组,对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点进行指导、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三)落实三级复核。对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的逐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在所复核的工作底稿上要签名盖章。逐级审核中如发现有不恰当的,应要求编制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四)创新审计方法技术。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的推广运用,突破传统模式和习惯做法的影响,大力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分析程序、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审计工作的先进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五)建立质量考评体系。为了加强质量控制,事务所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项目业务质量考评体系,定期对每个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在具体考核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一些定性指标(审计程序的恰当性,审计重点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审计记录的完整性,审计判断的合理性等)和定量指标(审计计划完成率、审计报告合规率等),并将评审结果与奖惩机制紧密联系,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三、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责任制,就是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及审计业务所涉及的各级人员在审计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权限和相互关系等,强化事务所各级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把审计质量与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注册会计师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审计工作责任系统。实行责任制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公认性措施,责任制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划分职责。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通过对审计总体目标和具体审计任务的划分,确定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岗位的具体责任,以及因未能履行职责而应承担的后果。
  (二)明确权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岗位的职责,相应确定其职责范围内管理和处理各项事务的权力范围和限度。
  (三)引入奖惩机制。确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即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各部门、环节、岗位履行职责的好坏程度,确定奖惩的条件及标准。为了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事务所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应在事务所内部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通过质量责任机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审计人员质量责任履行情况论奖惩,切实提高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意识。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队伍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是智力密集型的“人合”组织,依靠执业人员的人力资本提供服务、取得收入。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队伍是事务所最为宝贵的资源,是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因此,事务所从业人员的素质控制是审计质量的控制源头,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基础和关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始终把“以人为本、提高素质”作为事务所发展的主题,努力建设一支立场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审计队伍。
  (一)实施严格的人员准入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控制录用阶段的人员选拔,人员选聘应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为标准,以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并具有会计、审计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为主,注重对选拔人员综合素质的考察。
  (二)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质量教育。具体的实施手段可包括:1、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增加对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2、在资格准入过程时,注重对实际职业道德的特别考察,从根本上提高从业队伍的道德水平;3、在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和事务所的职业培训中,除了业务技能培训外,还要注重对从业人员的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三)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和后续教育。后续教育可以使执业注册会计师加速知识更新,使其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在客观需要的最高水准上,增强业务胜任能力。培训中要加强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以及现代科技、计算机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开阔眼界,启发思路,增强认识和把握问题的能力,全力打造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加强对新审计准则等规范的宣讲和学习,强化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规范意识,更新审计理念,严格贯彻执行审计准则,增强审计人员规避审计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本文为安徽财经大学2006年度青年科研项目《基于和谐社会观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创新研究》(批准号:ACKYQ0618)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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