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个人投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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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学鹏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率先执行。以后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但是,鉴于国内的特定环境,本次进一步趋同后的两套准则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差异,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新会计准则在充分考虑国内会计实践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借鉴国际惯例,强调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准则都是针对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做出的具体规范,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又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2006年财务报告仍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但必须编制新旧准则差异调节表。可见,虽然目前各家上市公司对于会计准则变更后利润与资产的变化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估算,但很快将会有一个结果,必将对2007年的利润发生重大影响,也将在股票市场上有所反映。
一、新会计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冲回,这和原准则有很大不同。截止到2006年年中,1396家A股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为223亿元,主要集中在煤炭、机械、化工、钢铁等行业,它们若在2006年转回部分跌价准备,将极大地影响当期净利润,提高每股收益。
2、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等均采用公允价值入账。虽然在目前经济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确定还有一定难度,但毕竟向国际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而相关的行业和上市公司将因此提升投资价值。从行业并购的角度来看,并购后企业价值的重估将在公允价值确定后有更大的提升。
3、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支付的现金与债务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的,债务人应将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此次修订后,不仅支付的对价与债务的差额,可以计入当期损益,而且通过评估等方式,可人为调高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价),将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转让收益”,这样,绩差公司或债务负担严重的公司可能通过债务重组行为调高利润。
4、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虽然新准则增加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限定条件(商业实质),但是非货币性交换中对商业实质的判断存在一定的会计弹性,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此外,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是一个难题,从而为企业利润调高留下一定空间。
5、新会计准则规定: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可以进行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大型设备制造商而言,该规定将能降低即期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6、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无形资产,对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具备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该规定减轻了科技企业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此外,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原准则规定,如果合同及相关法律均未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新准则不再具体规定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利润上升)。这样,公司对其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寿命可确定,以及寿命多长的判断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一)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对房地产业产生重大影响。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具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而言,这无疑提供了利润大幅提升的机会。但从实际考虑,房地产公司在进行会计入账时采用公允计价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在没有该项利润税收优惠的前提下,变实际的现金为纸上的财富并不是明智之举。但对于需要对利润进行调节的公司除外。因此,该项会计准则对房地产公司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影响不大。此外,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借款费用的规定可能会对房地产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如果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那么房地产公司长期未开发的土地储备所包含的借款费用将不能再资本化,这样如果这部分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会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利润。从以上两点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公司在应对新会计准则时主动性还是很大,因此对于利润的调控仍然具有空间。至于是否能够体现出来,则要看房地产公司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力度和把握程度了。
(二)对钢铁、煤炭、电力行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该条准则对于资本投资支出较大的行业无疑会减少当期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增加即期利润。虽然很难在公司财务报表中直接找到相应的资本性支出。但通过对各行业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还是可以大体考察其规模。从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行业统计出的结果来看,投资支出较大的行业为采掘、金属非金属、电力,相信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为这些行业带来一定财务费用的减少,从而增加即期利润。
(三)对零售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有明确的准则进行规范。其中,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的规定有较大差别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零售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商铺出租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在宏观经济发展强劲的背景下,这种地产的公允价值完全可以持续获得,因此以公允价值来计量的条件是完全符合的。但与房地产公司一样,公允计价只是一种选择,不一定会被上市公司采纳。但我们看中的是行业在并购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正如前文提到的,目前零售业正处于行业并购逐渐步入高潮的阶段,在并购大潮中,商业物业的价值将会体现,因此行业发展周期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行业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预期。
(四)对高科技类企业的影响。对机械设备和研发支出较多的高科技类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开发费用资本化的内容将对2007年年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可能使该年机械设备和研发支出较多的高科技类企业业绩大幅上涨,从而显著提高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无疑会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从而提高他们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如此也将使相关公司进入一个发展的良性循环周期,并提高估值水平。
总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会为这个市场带来一次利润重新认识的契机。相应受到影响较大的如房地产、零售、煤炭、钢铁、电力等行业都需要我们有一个更深入的分析,才能够准确预测其盈利状况。以上影响在上市公司首次执行年表现得尤为突出,投资者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应结合经营业务对其利润升降做出正确判断。虽然在调整过程中会引发权益、利润的改变,但不会真正改变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所以,既需要利益相关者认真分析数据,更需要多方监督,使该准则的实施更加规范,以便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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