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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新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比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立新

  摘要: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2010年12月同步推出了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夯实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信息。2、会计制度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3、强化成本核算、控制。4、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5、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6、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关键词: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改工作统一部署,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经过近2年时间的讨论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形成的最终定稿,并于2010年12月,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同步推出。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笔者就新制度的亮点与旧制度做一比较,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夯实固定资产核算、负债信息
  1、固定资产核算更加全面、真实。新《医院财务制度》取消了“修购基金”科目,增加了“累计折旧”科目。新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考虑了因折旧给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带来的资产总值和净资产额的影响因素。而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更新。它存在以下弊端,(1)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是相互背离的。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后,其账面价值并未减少,反映的永远是原值,造成固定资产的价值失真。(2)由于公立医院的建院时间都较早,房屋等建筑物原值较低及修购基金提取比例较低,造成提取的修购基金远远无法满足房屋修缮和固定资产更新需要。
  2、固定资产的负债信息更加准确。集中体现在资产负债率指标上,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而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由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更加真实,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也就更准确,从而更加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有利于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提取的修购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失真。
  二、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
  1、反映的科目更具有实用性。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旧制度相比,取消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科教项目收入,并将药品收入纳入到医疗收入的明细项目里,同时在医疗收入项目中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笔者认为把医疗、药品收入核算全都合并在医疗收入中核算,比较符合医院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实际情况,弱化了药品加成收入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同是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既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核心,又规范加强了医院各项收入的核算与管理,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旧制度中将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核算,极易造成人为分摊管理费用处理不当,而影响医院的收支结余。
  2、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新《医院财务制度》采用了一个新会计科目“待冲基金”。来记录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资产提取的折旧,提取时,预存在“待冲基金”科目里,等到该项资产要被摊销、清理的时候,冲销“待冲基金”。这样,医院就可以把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别开来核算,通过“待冲基金”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的过程性管理。同是也兼顾的满足了预算管理需要,会计科目更具全面性。
  三、强化成本核算、控制
  1、强化成本核算。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指出成本核算一般可以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等。三级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以上成本核算是还可以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和医院全成本核算。新制度第三十条还对医院科室的分类、科室成本的归集、科室成本的分摊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还特别指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的范围。相比较,新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细则要求。而旧制度则是简单的把成本费用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按人员比例分摊,成本费用管理较粗放。
  2、加强成本控制。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三十五条指出医院应针对成本核算的结果,采用“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对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提高成本运营效率。第三十六条也指出公立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总之,要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制度等,控制医院成本费用有效、合理支出。而旧制度只提出哪些应计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于成本控制只是简单指出“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并无具体成本控制的方法、措施。
  四、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
  1、加强内部监管。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条指出“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的“经济效率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像企业那样的利润结余,而是和社会效益还有着很大的关系”, 设置总会计师就是协助院长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制定综合目标管理等计划、措施、反馈、修正等工作。旧制度则只提出“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从“应”建立到“须”建立,仅一字之差,却传递着一个积极且重要的信号,即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发展到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需求,体现了设立总会计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强化外部审计。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指出“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1年1月,还专门发布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旨在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新医院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医院内部预算和成本管理;加强政府卫生投入的使用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外部审计监督,对于推进公立医院的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财政监督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五、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
  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中,专用基金的范围,取消了“修购基金”,增加了“医疗风险基金”,并规定“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由于医疗行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当前医疗事故及其经济赔偿不断加大,严重的医疗事故会造成当月的支出大幅增加,特别严重的事故及经济赔偿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进行,为此,“医疗风险基金”势在必行。而旧制度中没有进行医疗风险防范要求,缺乏抵抗医疗风险的内容。医疗事故经济赔偿在只有在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风险问题,也有违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六、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医院会计制度》第五条指出“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比旧制度增加了会计报表附注。第九条明确了会计报表附注包应所括的内容,对于一些重要的财务内容、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内容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对于会计报表内容,第八条指出“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比旧制度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成为会计报表重要组成部份,它的重要性在于,分析医院医疗行为活动中现金净流量存在及潜在的问题,确保医院的现金流不出现问题。总体上看,新制度中财务报告体系较旧制度中财务报告体系相比,完善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对财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于,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刚出台半年有余,我的学习和认识还是有限的,还有待于今后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但我坚定信,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更符合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它的实施,必将有利于公立医院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风险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公益性核心,最终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1、1998年版《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2、2010年版《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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