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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雷鸣 马松华

  摘要: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住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都必须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住宅;质量监督;规范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逐步崛起,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商品住宅建设量大面广,涉及的人、财、物要素和工作环节繁多,要确保商品住宅的质量,就需要对工程建设的不同层面、各种要素、各个环节都实施有效的监督。如何加强住宅工程质量,让老百姓住上优质住房,使其安居乐业,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重要工作,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们面临的住宅工程监督任务愈加严峻,有的施工单位对自检自控的要求多流于形式,其所填写的自检验收资料大多是资料员闭门造车之作,起不到质量控制作用。有的建设单位(开发商)、施工、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分户验收程序,所提供的分户验收资料表格填写的内容千篇一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不能真实地反映住宅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有的建设单位变相地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者取消建筑节能措施,加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致使许多住宅工程的建筑节能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面对种种复杂局面,研究制定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政策十分必要。
  二、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制建设
  不断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法规体系,依法管理住宅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应着重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把好住宅质量关。在行业质量管理上,要强化政府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加强监督人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其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做到依法监督,秉公执法。政府质量管理部门要坚持施工现场的质量否决权制度。继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对未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的工程坚决不允许入住使用。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管理和企业自控的运行机制,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
  2、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
  政府在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同时,应以结构工程为重点,加大对实体质量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尤其要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作为日常质量检查和专项治理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参建各方落实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要积极采用便携式的仪器设备(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回弹仪、砂浆贯入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对仅凭观察不能准确判断质量状况的工程实体进行抽样检测,以检验判定工程实体质量状况,提高对工程质量判断的准确度,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二要每年组织2~3次质量大检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查建设过程中有无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以及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尤其对用户投诉问题较多的质量通病(如现浇板裂缝、屋面渗漏等)要开展专项整治,限期整改投诉的问题。三要适时召开典型工程现场质量观摩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管理经验。
  3、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
  工程设计的目标是使项目建成后达到技术性能好、工艺水平高、经济效益优、设备功能配套、结构安全可靠。设计质量不高必然会造成住宅工程的先天不足,一旦既成事实,难以挽回已经造成的损失。提高设计质量应注重加强六个方面的监督检查:①检查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②检查有无越级承包、转包和挂靠其他单位承揽工程的行为;③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中有关人员签字手续是否齐全;⑤检查有无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违规行为;⑥检查竣工验收时是否到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4、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和质量保修制度
  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对住宅存在的质量问题,住户自身很难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这对于住户是不公平的。从合同关系上讲,开发商应该先向住户履行保修义务,再追究设计、监理、施工的责任。但是由于涉及到专业的技术鉴定,类似于医患纠纷,小业主举证质量责任非常困难,大部分业主对住宅裂缝、渗漏等问题的起因和危害都不清楚,对具体的经济损失赔偿评估更无能为力,与开发商谈判根本不对等。在开发商面前,小业主自然是弱者,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帮助小业主维权,实行住宅的质量责任追究和质量保修制度。当前政府的帮助主要以投诉和信访的形式,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简易可行的民事诉讼和委托鉴定赔偿应该是解决问题的较合适的办法,建立起强有力的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开发商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
  5、完善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主要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内容包括:建筑物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走廊(含楼梯间)及地下室等部位的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方面应把握和执行的程序是:①在分户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②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参加,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已确定的检查部位及验收内容进行检查;③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要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④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中,重点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以及对分户验收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抓质量验收环节的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分户验收的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施工,督促监理单位抓验收、促施工,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6、从政策上优惠质量的施工企业
  实行优质优价,从政策上优惠质量好的施工企业,从而创造一个奖优罚劣的社会环境,也是监督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的措施之一。施工企业要创一项优良工程必然从精力、物力,经济的投入上付出较大的代价,我们建设单位积极鼓励和支持施工企业创优良工程。为此,监督人员在招标方面,对工程质量实行优质优价,对工程质量好的施工企业,可以优先优惠,这样做既推动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又激励施工企业工程上台阶。
  三、结束语
  总之,工程质量问题贯穿于土建工程的整个进程,作为政府住宅工程监督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监督手段,引导建设各方创精品住宅、创精品小区、创用户满意工程,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层层把关,从严控制,从而有效遏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减少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和投诉,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把惠及于民的住宅工程建成质量一流的放心工程和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
  
  参考文献
  1、王鹏、赵鑫.浅谈如何加强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J].科技信息,2009.24
  2、马虎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韩克亮.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思考[J].建筑设计管理,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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