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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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亭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时间不长,但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和财富增长较快,个人理财市场潜力巨大,各家商业银行很重视个人理财业务,近年来个人理财业务数量和业务收入增长迅速。但只有一边发展一边总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才能持续健康向前进。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
从国内学者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时发展状况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理财服务模式,整个趋势是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暴露出一些问题,而且国外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一些优势正好反衬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劣势。
一、人才问题
要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就国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成功经验而言,理财人员的专业素养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品质的核心标准。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人才问题实际上主要包括两方面:缺乏人才和人才流失。
(一)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
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应具有综合的知识结构、良好的职业品质(即诚信、守密客观)、熟练的专业职能和顽强的工作态度。我国商业银行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主要有几个原因:
1、长期的分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信托各自为据,专业领域高度集中,我国商业银行的员工技能以银行类业务为主,银行员工在本行业的专业性强且分工细而跨行业的知识和技能较弱,所以现有员工大部分在知识和技能上体现出单一性,而且鲜有实力强的理财团队。
2、个人理财业务毕竟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个人理财业务同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相比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传统的业务一般由某一个专门的员工部门完成,而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高端的个人理财业务则需要集合投资专家、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多方面的人员一起协作完成,银行在专业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方面的贮备较少,而且以往同这些专业机构和人员合作的内容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性不大。
3、我国现在还没有完善的理财师资格认证体系,而专业组织和资格认证对该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发展很重要,理财师资格认证标志着理财师成为一种正式职业,国外的专业组织如美国的国际金融策划联合会致力于制定CFP职业道德、职业要求和从业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并提高全球范围内公众对金融策划工作益处的认同,他们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整体职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资格认证程序则被看作是考核和显示专业人员能力和职业道德行为的最佳途径。2004年9月,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2006年6月CFP资格考试第一次在我国开考,我国才拥有了第一批在本土取得CFP资格的理财人员。
4、以前缺少个人理财专业知识的传授,高校的金融学或财务管理专业鲜有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学习的财务管理知识也是以企业为对象的。目前出现了一些个人理财培训项目,但高质量、系统的、权威的个人理财培训课程还,甚至部分理财培训项目(包括一些国外和地区的)内容粗糙、质量不高,连基本的理财理念都不正确。
(二)已有理财人员的流失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而且随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并不断扩张网点,一部分理财人员流入到外资银行。我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政策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外资银行在我国开展业务参与竞争,就必须适应并掌握市场的特殊性,对于人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人才本土化。他们需要熟悉我国业务操作的人员,对我国各家银行的高素质人才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猎夺。一个理财人员的离开不仅仅是一个人员的流失,还意味着由这个人员负责的客户也可能跟着流走。特别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一个客户如果习惯了某个专业理财人员为自己进行理财,他可能对这名人员而不是其所供职的银行产生依赖。
二、产品和服务问题
理财产品和服务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实质内容,从客户利益来讲,客户资产的增长,是以商业银行提供物超所值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为前提的,但这恰恰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软肋。
(一)理财产品自主创新和定价能力低
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两大类。虽然各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名字各异,实质上区别不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加之市场上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复杂金融产品的对冲交易能力欠缺。很多银行在发售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自己到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而是连同自己的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与外资交易对手平盘,不论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外资银行的信用评级高,资金实力强,人才丰富,金融技术成熟,他们一般都是金融工具的做市商,可以在银行间进行市场报价,而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缺乏对相应定价技术的模式、知识和数据的学习,同时专业设计团队设计能力不强,组合衍生产品的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较弱,最次只能被动地接受外资银行的报价。
(二)私人银行业务开展困难
我国已拥有足够的富裕人口基数,具有了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基础。2010年波士顿集团发布报告称,中国已有67万个家庭拥有百万美元以上的资产,数量位列全球第三位。客户基础有了,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高端的私人银行业务却很困难,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尚没有一家能够提供全面的私人银行服务,除了人才方面的限制外,还有一些原因:一是我国金融市场处于非完全开放状态,政策规定导致在投资产品和外汇交易上有大量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没有足够多的理财产品可以选择,给客户提供的不外乎是现有的理财产品,最多是简单地进行产品组合理财规划,而且现阶段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不是很高。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管理特别是个人客户还处在较初级的状态,客户信息系统建立还需要一段时间。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都是总行在做,作为分行只是负责归集资金,其他产品都是现成的,分行只充当一个推介产品的角色,实际上无法为客户“量体裁衣”。四是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贵宾理财服务门槛从几十万到上百万人民币不等,也有部分国内商业银行打出1000万元的私人银行服务门槛,国际私人银行的门槛一般不低于100万美元的流动资产,私人银行业务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理财服务,成本是很高的,低门槛有利于吸收客户,但另一方面使得收入难以补足成本。
(三)理财产品宣传不详实
我国商业银行在其服务大厅挂出的新的理财产品宣传画,最醒目的是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而这个收益率是银行预期的最高收益率,根据挂钩的产品标的在观察期内发生的变化,实际上一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是会变化,仅标示最高收益率容易给客户造成误解,一旦理财产品最终没有实现最高收益率,则会引起相应的诉讼,不仅影响银行的形象,最重要的是加大了理财业务的风险。
三、客户问题
我国居民随着收入的增加对投资理财产生了兴趣,想让自己的资产保值增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我国理财教育的落后,一些居民的理财观念有误区。另外,银行对客户的划分标准单一,个人理财业务不能准确把握不同客户的需求。
(一)理财观念有误区和理财知识缺乏
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投资理财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对于投资风险的认识,实际上从我国股市的跌宕起伏,股民几进几出经历从大赚到套牢,人们已经有了感知和体验。但对于由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人们大多仍然将其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认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同于高收益储蓄,只要投资就会得到宣传册上的收益,绝对安全可靠,投资市场的变化与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关系,没有意识到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缺乏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意识,当理财产品收益低于储蓄存款收益时,投资者存在普遍的不满情绪。由于“财不露白”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理财人员在采集客户的资产信息的时候,客户常常有所隐瞒或回避,使得理财人员无法准确地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财规划。另外,一部分客户只期望从理财专业人员得到专业意见和建议,但不愿意将自己的钱财交给别人打理,代理性的理财业务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市场培养。另外,客户的理财知识比较缺乏,当然客户不可能精通各种理财知识,那样的话专业的理财人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是客户应该具备一定的理财知识,有助于与理财人员沟通,更好地接受理财服务。
(二)客户细分标准较单一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不仅要关注各理财产品、理财服务为银行带来的利润,还要重视客户利润的分析,不同的客户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时不一样的。细分客户以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成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对客户的细分标准较单一,主要以客户的资产金额为划分标准,以资产金额为划分标准是很重要的分类,但不能是唯一的分类。行为、年龄、学历等不同的客户对个人理财的需求各有不同,要想真正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需要对客户进行多标准的细分,最终才能有的放矢。
正视上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系统分析,有些问题是银行自身引起的,有些问题却是市场环境和金融政策所引起的,所以单靠银行自身的改进和提升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还需要依靠外部从业环境的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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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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