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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云 张贵祥

  摘要:打破冀北地区生态恶化与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是京津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它要求相关行政区域在产业政策、生态治理上加强合作,在区域一体化的基础上发展生态经济。路径在于:通过水权交易和生态补偿,实现生态治理成本的共担;通过项目合作,构建生态型产业体系。基于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还要求政府治理形态的嬗变,即从行政区经济和行政区行政转向区域公共治理。
  关键词:生态经济;区域一体化;京津冀北;贫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3―0063―05
  
  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大目标下,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相互渗透、紧密融合成为大势所趋。以区域一体化为导向,努力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是京津冀北地区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发展对区域一体化的要求
  
  水资源严重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是制约京津冀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其中,冀北地区在生态功能上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可持续的开发方式、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造成冀北24县形成面积达数万km2的“环京津贫困带”,贫困人口达180多万。脱贫的强烈愿望,驱使着当地居民过度开垦、过度放牧,从而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作为中国少有的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四重耦合区域,环京津贫困带发展的关键在于挣脱“忽视环境一导致贫困―挣扎自给一竭泽而渔”贫困循环链的束缚,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也是京津冀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区域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生态系统的一体化要求相悖
  京津冀北包含多个独立的行政地域单元,各地方政府对辖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得人地系统的一体性与经济、行政区域的分割性之间的矛盾较为尖锐,生态环境等外溢性基础设施无人愿意提供和维护,形成“公共地的悲剧”。1980年以来,冀北地区进行的大规模生态治理,大多是以国家出资并组织生态建设工程的形式进行的。这些工程为净化京津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效应,显示出中央政府在提供区域公共产品方面的组织优势。然而,单纯依赖最上层的整合力量,缺乏市场力量的参与及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使得生态工程的后效不尽理想。由国家投资的工程,普遍存在重工程建设安排、轻工程管护的倾向,管护费用落实不到位,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难以保证绿色屏障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由于京津两个直辖市与周边的地级市在行政地位上并不平等,这在观念和政策上妨碍了平等协商的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目前京津与冀北资源环境关系仍是靠行政调控和行政命令,水资源的非市场化分配给冀北地区带来巨大的水资源使用权损失。1980年之后,为确保京津两大城市用水,河北无偿让给京津供水指标19.6亿m3。冀北地区作为京津两市的主要水源地,需遵守严格的环保政策及产业布局规定,从而限制了其产业选择,造成巨大的发展权损失。近十年来,为保证北京市用水质量,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关闭污染企业600多家、停产治理280多家,放弃了20多个效益好而污染大的项目;在承德潮白河流域,先后禁止的工业项目达800多项,每年损失利税10多亿元。张承两市为保护资源环境做出的贡献和蒙受的损失基本未得到补偿,少有的一些补偿多属临时性的动议,补偿标准没有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科学计算,也没有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区际生态补偿不足,使环京津贫困带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也无法调动起上游从事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生态治理的统一进行。改革开放初期,环京津24县与京津二市的远郊县基本处于同等发展水平,但今天二者形成了巨大的经济落差。2004年,冀北24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产总值、县均财政收入仅分别为京津远郊区县的1/3、1/4和1/10。财政实力的差距导致京津与冀北地区在水利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政府资助力度相差迥异。封山禁牧规定增加了畜牧业投入和运行成本,北京远郊山区通过由政府出资进行技术扶植、增加护林员、对养殖户进行补贴等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增收与保护还林还草成果的现实问题。而冀北地方财政捉襟见肘,无力为封禁区受损失农民进行补偿,禁牧后农民可支配收入下降的幅度很大,个别地方已经出现“弃草种粮”现象。张家口市单位水量产出粮食平均只有0.67kg/m3,大大低于北京市的2.0kg/m3,主要原因是灌区基本设施改造、节水灌溉的推广所需成本和风险超出了当地居民和政府的承受能力。
  可以看出,冀北地区居民无论在机会选择还是结果占有上,都未能享有与京津地区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面临着生态与生计的尖锐矛盾。而京津居民既然享受了“护城河”和“后花园”生态好转所带来的利益,就有责任和义务为此付费;并且,下游受益地区具有较高的支付能力,无论是由用水户直接向水源地进行补偿,还是由财政预算支出,都不会损害其既有的福利水平。显然,张承两市生态建设所带来的正外部性,需要在经济圈之中实现内部化。只有在区域一体化基础上进行生态治理,才有望解决冀北生态功能区定位与脱贫致富之间的矛盾,以及生态服务一地供应与多地消费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京津冀北生态经济一体化进程及收益
  1980年官厅水库丧失饮用水源功能以及连续几年沙尘暴的肆虐,使得生态安全成为京津冀关注的热点,围绕生态建设而展开的区域合作也迅即启动。1995年和1997年,北京市两次向张家口市及赤城县捐助200万元,用于对官厅水库上游的水土保持和水环境治理;20M年北京市给予赤城县“调水”补偿款666万元;1995~2004年,北京市向承德市潮河流域的丰宁、滦平两县提供水源保护资金累计达2 000万元以上,2006年又宣布每年安排落实2 000万元帮助河北省治理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地区水环境。2006年10月签署的《北京市与河北省政府关于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决定,由北京市按照每公顷30.015元(每亩450元)的标准给予密云水库上游“稻改旱”损失补偿。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扶持周边贫困地区工作设想中提出在张家口、承德两市建立生态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区,承德则提出“以水联利”的供水新思路,张家口、天津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可以看出,基于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已成为各地政府的共识。 京津两市给予冀北地区的“支持”和“捐助”,虽是零碎的、非制度化的,但昭示了区域一体化的必然路径。京津张承各市间天然形成的生态联系,使它们具有合作的可能性,随着收入水平和生态偏好强度的提高,这一生态联系将更加牢固,共同的生

态利益将成为区域一体化强有力的“助推器”。
  
  二、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
  
  京津冀北地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单元和经济一体化区域,在生态环境整治、资源和资金积累及产品市场拓展方面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统筹规划,进行全方位的联合与合作,真正成为“生态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其中的突破口在于从修复和改善冀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人手,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转换成不可替代的产业优势,实现生态一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生态治理的成本共担
  生态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立成本共享、保护环境的观念和制度。就京津冀北地区来说,关键是建立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的水资源转让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功能区凭借其提供的生态服务获得合理的收益。
  1 应借“南水北调”工程实施之机,进行跨区域水权的初次分配,明确同一河流上下游区域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有效减少争议。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简单地以各市土地面积和人口为基础确定水资源配置基准比例,没有施行向水源保护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原则,这有悖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鉴于冀北二市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和为京津用水做出的牺牲和贡献,应赋予其取水优先权,使其能在二级市场上通过转让水权获得发展资金,而京津发达地市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购买水权满足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
  2 建立准市场运作的跨区域水权市场。博弈分析表明,一条河流的上中下游地区,在没有严格约束之前,各地区任意取水和任意排污是最优战略,结果是下游来水量越来越少,水质不断下降。假定存在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各地区的实际取水量和排污量将充分考虑到水权价格和排污权价格等因素,实现合作均衡。因此,建立水权市场和排污权市场,通过水市场的作用来达到上下游共同投入、保证水质的目的,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水权交易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囿于水资源分布的天然限制,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跨区域水权交易不是“大数市场”,难以形成充分竞争;同时,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等是不能被剥夺或任意侵占的。因此,单纯依靠市场化的水权交易不足以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目标,可行的方案是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准市场运作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运行模式。
  3 建立水源涵养保护区和调出区的政策补偿机制。水价是水资源的价值体现,如果实现了资源环境的全成本定价(包含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三项),就可使资源富集地在生态交换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环境价值。在界定了水权之后,冀北向京津“无偿调水”就要变为“有偿用水”,供水价格要达到河北从山东购买黄河水的价格,水价提高部分返还给水源涵养地和供应地。即便如此,冀北供应每吨水的成本较之南水北调的价格仍然低得多,京津用水户是可以承受的。除水市场收入外,还可从京津冀三省市财政收入中提取0.5%以建立水土保持基金,以补助在城市上游建设风沙源防护区、水资源涵养区等生态屏障建设和维护工作经费支出。
  
  总之,对上游来水按质按量给予一定补偿,确保上游用户和政府不因节水治污行为而产生经济损失,才能确保京津冀优质水源在将来得到持续不断的供应,这是生态经济一体化的必经之路。
  
  (二)生态型产业支撑体系的培育
  贫困地区要实现生态重建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构建生态・经济双优耦合系统,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基于环京津贫困带的自然资源组合优势,其产业发展方向在于形成由节水型种植业、商品性畜牧业和防护性林果业构成的生态农业框架,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为特征的新型工业,构建以绿色商贸物流业为主体,生态文化旅游业和生态管护业为两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生态产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投入和先进的知识,而这是贫困地区内部所难以解决的。因此,要通过有力的投资诱导政策和技术扶贫政策,鼓励京津的清洁技术和生态型产业转移扩散到冀北地区并植根。对于冀北现有产业向节水、生态、环保型转变所造成的发展权损失,要由京津两市给予一定补偿。
  造林绿化是生态治理的基础工程。欲将环京津贫困带打造成环京津生态圈,就必须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明晰产权,吸引区内外民间资本投入,通过生态产业的集聚实现劳动就业和区域收入的提高。考虑到生态建设的公益性和外部性特征,可尝试以政府生态购买等形式,大量增加护林员名额,建立一支由国家供养的生态管护队伍,解决国家生态工程管护不力的问题。按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年)》,到2010年张承两市生态移民将达到8万人。可结合资源开发,由京津有关企业吸收部分劳动力,或将生态移民安排为护林员或生态护库员,促使农业劳动力向生态服务业(主要是生态林草管护)转移。
  农业必须改变以粮为主的传统模式,用退耕增产和退耕圈养增收来改善农牧区的生态环境,并以此为依托开发有竞争力的生态农产品。其一,为保护好已有的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成果,当务之急是解决退牧、舍饲、退耕后当地农民经济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由京津政府予以支持和补助,除了土地使用权损失补偿之外,还要给予充足的生态管护补偿,提供买奶牛的贷款,提供优种羊用于繁殖,以形成长效生态建设和巩固机制。其二,围绕建成“京津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快区域农业产业化进程。冀北要在京津农副产品市场上进一步拓展份额,必须改变分散的市场供应结构,依托龙头企业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同时提高生产的标准化程度,开发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以供应京津高端市场。北京华都食品肉鸡产业化扶贫项目,北京三元集团与河北怀安大规模的金融扶贫合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这表明企业已经走到了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前台,产业基地模式将在今后成为京津冀北“城乡生态互联经济”的主体。
  
  生态旅游是将“生态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的捷径之一。北京市帮助滦平县作旅游规划,组织市民进行“饮水思源”生态游,带动了滦平旅游业发展,富裕了的农民则主动维持生态环境的改善,这是很好的模式。京津冀应该启动旅游规划联合工程,共同打造生态旅游,使旅游成为冀北地区的支柱产业之一。
  
  三、京津冀北生态合作的组织机制
  
  区域一体化作为一种过程和状态,本质特征是集体或联合决策,在现行体制下必须是市场、行政和法律方式相结合的。刚性的行政壁垒构成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体制障碍,而行政区划调整将伴生高昂的社会成本。要在现行的行政区划框架内减少“邻避”行为,实现总体利益的协调,就需要政府治理形态的嬗变――从原来的行政区行政模式转变为区域公共管理模式。行政区经济与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机制是单一的科层制,权力向度是自上而下的

权威中心,管理导向指向区域内部的公共事务。而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它以分散的、多元的权威中心来进行“多中心”治理,在传统的科层制之外,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详见表1)。
  地方政府是传统上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当面临共同问题、寻求和维护共同利益时,地方政府间通过对话与协商等方式进行合作,今后仍是解决行政隔离问题的有效途径。在京津冀北生态经济圈中,应发挥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京张合作论坛等高层领导对话与沟通机制的作用,就区际生态补偿的形式和数额进行经常性谈判,使各方分担与受益程度相当的治理费用或责任。行政协调的优点是能够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包括强制力、威信、各种政策手段),效率较高,但协调的结果容易受双方“讨价还价”能力的影响,难以建立统一的规范。
  
  基于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需要由地方政府通过部分权力让渡,在某些功能性部门建立超区域机构或组织,以保证区域环境契约的约束力。仅以水务一体化管理为例。由于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按流域调配水资源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最佳方式。在行政区域基础上设置水资源管理组织,则便于利用已有的行政组织体系,从而节约设置成本。2002年新修订的《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流域管理应当侧重于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并成为地区间、部门间协商和沟通的平台;区域管理(地方管理)则是具体的行政管理,包括执行制定的规划、用水计划、水工程管理与河道管理等。
  京津冀北地区先天的生态关联,蕴含着生态产业贸易的巨大潜力,这是区域一体化的根本力量。它需要以企业为主体、靠项目带动。法国Perrier-Vittel矿泉水公司为了保证其水源不受污染而投资于水源区有机农业的经典案例表明,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绿色”偏好日益增强,生态系统的服务日益成为私人生产所必需的投人品,以生态服务为基础的价值交易活动会不断出现。生态产业内的企业对长期环境问题的关注,比起有任期的行政长官和贫困居民来更为积极,因此它是地区可持续发展中重要的参与人。引入商业组织来推进生态经济一体化进程,不但有助于增强贫困一生态脆弱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且可避免“政府失灵”的风险。因此,应大力鼓励和支持京津的外迁外溢产业和企业向周边贫困地区转移,发挥自下而上的功能溢出效应。
  
  责任编辑:艾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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