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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的涵义:三种不同的经济学解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庆伟

  【摘要】本文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三种不同的分析范式下劳资关系涵义的比较分析,认为前二者要么把劳资关系抽象地看成一种经济技术关系,要么把劳资关系表面地看成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只有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将劳资关系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范畴,看到了劳动契约关系平等表象背后的经济实质。
  【关键词】劳资关系涵义 新古典经济学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劳资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和工业社会以后,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的劳动关系才历史地演变成劳资关系。关于劳资关系的经济学研究也历史地产生了,并且因不同的立场、不同的研究视角和不同的分析范式而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其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三种不同分析范式下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一、新古典经济学分析范式中的劳资关系
  
  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建立在“一个有层次的假说体系”之上:天然而非历史地形成的私有产权、理性的经济人、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完全的契约(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等。一方面,厂商(Firm)被抽象为生产函数,“用来表示厂商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某一种组合同它可能产出的最大产量之间的纯技术关系。也就是说,厂商产出一定量的产品取决于不同生产要素在一定组合比例下的投入量。”其中,劳动和生产资料(资本)是两种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所以生产函数可以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来表示。这是美国经济学家柯布和道格拉斯根据1899年到1922年美国的资本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量的关系,而得出的美国制造业的生产函数:
  Q=ALaK1-a
  其中,Q代表生产量,L代表劳动投入量,K代表资本投入量,A、a是常数,1>a>0。这一函数后来又扩大至整个生产领域,被称为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另一方面,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厂商模型所包含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和劳动的报酬”,由外在于企业的市场决定。这样,在新古典分析范式下企业被抽象成生产函数,“它们似乎是任何人都能操纵的机器:从一端放进猪肉,另一端就产出香肠。”在生产函数中,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也只是被抽象成生产要素间的技术经济关系;而劳资关系形成的由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组成的社会历史条件被视作天然;企业内部由生产关系决定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权利分配关系被放入“黑箱”,就连两生产要素所有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分工协作关系也被忽略不计。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的劳动关系
  
  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架构和分析方法,同时引入了制度因素。从而,企业(厂商)不再只是一个抽象的生产函数,而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制度类型。在企业中“某一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不必与企业内部同它合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交易费用因交易量的减少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率提高了,所以企业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对价格机制的替代”。詹森和麦克林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同时,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仍然坚持新古典经济学分析范式的第二个假定,即契约内容基本由外部市场条件决定。因此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劳资关系就不再只是劳动和资本的技术经济关系,而是一种企业内部要素之间的契约关系和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且这组契约是“一系列契约”中最为关键的一组契约。基于这组契约,资本所有者与雇员劳动者在市场上实现了平等的产权让渡;劳动者以一定形式取得报酬,资本所有者获得了一定时间的劳动力使用权、支配权;劳动者被“内化”于企业之中,企业的权威也因此能够取代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
  总之,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劳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天然的私人产权”或“没有历史的产权一般”(张克难)的基础上由市场而形成的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虽然他们也承认在企业内部两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等权力安排呈现为不对等,但只把它归结为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产生因防止偷懒行为的激励的需要等外在性因素(阿尔欣、德姆塞茨)。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的劳动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与新古典主义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采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从社会历史环境中去把握经济现象的经济实质和发展规律。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中,企业既不是一个抽象的生产函数,也不仅仅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和“一系列契约的联结”,而是一个建立在历史地形成的特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由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契约形成,表现为资本雇佣劳动、控制劳动的权利结构,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它既说明了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的一般性质,也阐明了企业的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占有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
  作为企业重要关系之一的劳资关系,同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构成的委托代理关系相比,是马克思分析和研究的重点。马克思始终将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框架下进行分析。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框架下,劳资关系表现为资本的所有者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它是以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为历史前提的,是“建立在先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作为其前提的生产要素的分配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作为工人的商品的劳动力和作为非工人的财产的生产资料互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同时,“资本主义生产必须有一个足以同时雇佣相当数量工人的个人资本。只有在本人完全不必劳动时,这个雇佣劳动的人才成为真正的资本家。”在这个历史前提下,劳资关系虽然在劳动力市场上表现为一种平等的产权让渡关系,但“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进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我们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其后――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所以,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劳资关系表现为一种因生产要素分配不对等而形成的权利不对等的经济关系,其实质是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无偿占有劳动力剩余价值(劳动)的雇佣关系。
  
  四、结论
  
  新古典经济学虽然看到了两大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可完全替代性,但并没有对二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分工协作关系作具体探讨,只是把劳资关系抽象地看成一种经济技术关系。新制度主义虽然看到了基于生产过程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只是把它规定为建立在“没有历史的产权一般”基础上的平等的契约关系,其实质是从一种抽象(生产函数)走向另一种抽象(制度一般)。只有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将劳资关系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畴里,看到了劳动力市场上契约平等背后的控制与剥削关系,从而将劳资关系历史地归结为一种反映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生产关系。由此,劳资关系的涵义在具有劳动关系一般规定性的同时也具有了作为劳资关系特殊的社会规定性。
  所以,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三种不同的分析范式下劳资关系涵义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将劳资关系的涵义归纳为:劳资关系首先是在劳动过程中即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种生产要素的结合中所必然发生的分工协作关系,它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就其本质而言,劳资关系更是一种反映特定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体现并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
  [3] 范家骧、高天虹:西方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
  [4] 林岗、张宇: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5] 陈国富:契约的演进与制度变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6]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微观经济学(第十七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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