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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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捷瑛
摘要 预算资金是事业单位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前提,是保证事业单位实现其社会职责的先决条件,是公家公益事业的力量源泉。在国家保证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同时,事业单位也要保证财政拨款实现其应有的价值。这就需要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发挥作用。但是从实际操作中来看,我国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管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的。本文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方面入手,分析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来探讨加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应解决对策,从而有效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财政预算 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财政预算管制度进行了一些重要变革,其管理制度也不断趋于规范化和科学化,但是目前在事业单位中,财政管理工作水平还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层次,必须通过预算改革来科学地规范管理程序。本文对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深入探讨,希望对促进与推动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一、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
1、关于财政预算的编制问题
当前,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编制的问题主要是编制水平较低,质量较差等问题,常见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资金编制和资产管理脱节
除了每年必要的流动收支之外,固定资产也是事业单位长年累积的一部分巨大资源。介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体系和制度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系统的理顺,导致资金编制和单位的实物财产之间出现了脱节。即资产管理出现了严重的脱节。也就是说行政事业单位在用政府拨款获得的固定资产没有得有有效的管理,导致国家经济受损。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有大量的闲置资产沉淀下来,如果可以把这部分闲置资产用来经营或是出租,可以利用这部分经费来弥补主营业务上的资金不足,但是有些事业单位却将这部分资金用来搞个人福利,这种不合理的占有,直接导致了不合理的分配,严重影响了单位内部的风气,破坏了和谐的氛围,也严重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资金编制与财务管理脱节
我们都知道事业单位是不以生产经营创收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型单位,它由政府投资兴办,接受国家财政拨款。预算资金是事业单位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前提,是保证事业单位实现其社会职责的先决条件,是公家公益事业的力量源泉。所以说国家必须对事业单位的预算开支给予保证,以使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如果我们要事业单位放弃自己的主营业务去搞创收,事业和企业性质的掺杂会使单位管理变得不伦不类,那么事业单位的存在也就没有了意义。国家提供的资金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所以说国家提供给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必须要“专款专用”,用到社会建设上去,而不是单凭事业内部自己安排就可以随意支配的。特别是一些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更要慎重,这可能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是社会的安全稳定。
(3)预算资金编制和预算执行脱节
预算是严肃的,一旦经过人代会批准就必须要严格执行,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操作中看来,编制与执行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例如某些单位资金预算和使用出现两层皮。领导随意批条子,随意挪用预算资金在事业单位已经屡见不鲜,预算执行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导致个别单位屡屡出现预算超支、超标的现象。而且专项资金得不到专属的核算,与普通经费混为一谈,难免就会出现挤占和挪用的现象。也有不少单位将这部分挤占或是挪用的资金用于搞个人福利,“专款”失去了专用的价值。这种编制与执行的脱节严重的影响了预算作用的发挥,影响了社会事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预算资金编制和决算编制脱节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是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所以说无论是预算还是决算,按级上报都是必须经由的程序。在此过程中,各级的财政主管部分主要负责针对预算和决算提出编制要求然后下发至各级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编制后层层上报最后汇总成一份总体报告。所以在个别事业单位看来预、决算编制就是对上级财政部门的一个汇总的响应,与自身单位得失无关,这种想法下就难免出现敷衍了事的态度,在流程和运作过程上也是能简则简。但是就理论而言,预算与决算之间的必然对应关系是不可否认的,如果二者在衔接上出现技术问题或是严重脱节都会影响二者数据的准确断口严谨性。
2、关于财政预算的执行问题
事业单位在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执行力度不够。虽然财政预算的执行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以及不合理性,使得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较大,同时为相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利谋求私利创造了便利条件,如预算资金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和用途来合理使用资金,或者干脆侵吞预算资金“中饱私囊”;或者擅自占用、挪用预算收入等。二是预算实行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缺陷。由于长期以来,单位内部中的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管等职能分工界限不清,这样会导致职能混淆,协调沟通起来比较麻烦。三是部门预算执行的难度较大。由于我国基本没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大多机关的经费也未做到足额共计,这样单位内部就必须自行组织一些部分收入,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不稳定性以及波动大等特点,年度预算难以真实反映部门的收入状况,而对于支出方面,没有科学的支出标准和定额,使预算编制工作缺少最基本的依据,使得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顺利完成。现行体制下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间的交易信息呈现出不对等的现状,财政知道自己拨出去了多少钱,但是这部分钱是按照支出功能来反映资金去向的,这种反应显得比较粗线条,始终无法掌握资金的最终用途,使拨出资金很难受到监控。而且当下拨资金划入预算单位账户时,财政对这部分资金的跟踪也就基本到此为止了,至于专款有没有得到专用,也就无人问津了,至于核算时对这笔资金的去向描述也是以“经济用途”草草带过。导致很多社会建设项目都因没有建设资金而无法实现。
3、关于财政预算的监督问题
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由于受经济社会事业决策的影响,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加之预算资金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弱化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应用的约束力。其次,由于事业单位中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很难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让预算监督贯穿预算编制到执行到总结反馈的整个过程,以保证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质量。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的对策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
首先要完善财政法律体系,协调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关系,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树立并强化以法理财的观念,进一步加强《预算法》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各项环节有法可依,营造一个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其次,要保证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现代性,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保障。所以,只有加强财政领域中
的法制建设,完善财政法律关系,使得财政管理工作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减少甚至完全排除财政预算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最后,要做好宣传工作。将财政改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使工作人员树立“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增强部门间工作的计划性,逐步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2、扩大预算管理
实行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形式,维护预算的完整性。建立统一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范围应明确且全面,从而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预算外收入的收缴方式进行改革,实行收缴分离管理,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形式,编制全面的综合预算。
3、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基数法”是主要的编制方法,但是就当前的经济环境来看,这种编制方法的局限性已经十分明显。所以说要改革预算编制方法,要从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入手,实行零基预算法。一是要改变预算编制长期沿用的“基数法”,实行零基数预算,增强其科学性。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单位中的相关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本级预算草案要列到款级科目,甚至项目级科目;同时,预算内容要明细,将预算资金直接、合理地分配到具体项目中,从而减少财政性资金的二次分配,避免资金挪用等现象发生。其中,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体现其重点使用效率,实现预算目标。
4、建立和健全预算运行监督机制
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主要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加强部门监督。财政监督不仅是财政部门的责任,其他所有管理与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有义务抓好自身的财政监督。只有各部门都重视和加强财政监督才能有效保障预算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财政的跟踪监督。不仅要监督单位财政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情况,又要监督财政内业务资金拨付情况,检查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又要防止和纠正预算外资金征收不到位和乱收费等现象,建立日常检查机制,由突击检查转向经常性检查,又要使检查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三是强化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以便准确反映审计结果。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脱节”是我国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关键。无论是与资产管理的脱节、与财政管理的脱节、与决算编制的脱节还是与预算执行的脱节都严重的影响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作用,影响了国家社会建设的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而且随着经济体制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也在不断完善,基本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相接轨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体系,财政预算管理的地位日渐突出。所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更新观念并实现其创新,加快事业单位财政精细化建设成为我国财政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应该努力将其工作做好,为我国跻身于世界前列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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