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何以“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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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调查显示,英国建筑平均寿命可达132年,法国建筑是102年,欧洲大部分国家建筑的平均寿命为80年,即使设计更新较快的美国建筑,平均寿命也达到74年。那么,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是多少呢?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讲话表示,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让中国成为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而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
不久前,我的一位朋友耗费巨资买了一套豪华别墅,光室内装修就花了不下百万元,一心想给儿子留下一份可靠的资产。闻此“短命建筑”消息后,深感懊丧,遥想将来“贷未还、产证在、物业亡”的情景,大叹投资失误。
当然,仇保兴的所谓“短命建筑”,主要是批评规划建设缺乏远见,许多建筑没到使用年限就被拆除,而非全指建筑质量本身,但中国建筑特别是民用住宅质量现状堪忧,却早已成为购房者难以承受之痛。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标语在中国随处可见。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也早有明确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可实际上,建筑平均寿命却缩短到了创纪录的30年,岂但造成巨大资源浪费,更严重威胁百姓生存和生态环境,如此严酷的现实又如何能让人接受?
造成这样一种建筑史上的奇观,有其内在的必然逻辑。
原本几千元一平方米的造价成本,开盘就卖几万元一平方米,巨额暴利难免驱使一些开发商造房乱赶工期进度,在造房愈快抢钱愈多的利益驱动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盛行,加之监管缺位,“质量”二字自然无从谈起。2009年以来,伴随房价的疯涨狂飙,全国各地“楼倒倒”、“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层出不穷就是明证。而规划的朝令夕改、无端变动,除了缺乏科学理性的盲目决策,更多是源于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其核心问题则是积习难改的GDP崇拜。
然而,要从根本上扭转建筑“短命”现象,还得从本源上解决城市发展模式问题。无论是盖房建屋无视质量,还是城市拆迁缺少合理规划,归根到底,是以什么样的理念来建设发展城市的问题。长期来,我们习惯于以运动方式来推进城市建设,常常“快”字当头、“好”字靠边,恨不能挥手划圈之间,就高楼林立、惊艳世界,以至有意无意忽视了房屋建筑质量的保障机制。房屋拆了建、建了拆,大多也是政府追求“形象工程”的结果。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一耳熟能详的西谚,彰显的正是城市循序渐进发展的重要。一座真正富有人文内涵、独特个性,又布局得体、和谐宜居的城市,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发展成熟起来的,不能奢望毕其功于一役。当我们羡慕欧美国家建筑寿命长,与其说是称赞他们房屋建筑质量高,不如说是他们的城市建设更注重科学规范渐进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我去挪威,曾走访了首都奥斯陆和第二大城市卑尔根,时隔十余年后旧地重游,两城市的建筑格局、市容环境竟与当年毫无二致,这在我们这里是很难想象的。游览欧洲城镇,百年老屋比比皆是,千年城堡并不罕见,不是人家停滞不变,实际上是那里的城市发展模式富有远见。
所谓远见,就是要综合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要协调好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等关系。其实,现在不少建筑并非因为质量问题而拆除,恰恰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短视规划所致。也因此,人们历来强调科学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龙头,而在制定合理规划之后,政府必须严格实施、监管操作、强化问责,把规划的落实全程纳入法制轨道,防止种种有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的非理性行为,这样才能避免“短命”建筑一再重现。
据说,当年的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台湾地区都出现过建筑“短命”的问题。借鉴东亚发展史上的经验教训,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期的我们,尤其要对日益凸显的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失衡的矛盾保持清醒头脑。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我们的城市特别是众多大城市已经不堪重负。我们再也不能重走过去重量不重质的错误发展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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