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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险、沉淀成本效应与软预算约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汤吉军

  摘要:作者从事后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角度,借助于沉淀成本效应再次解释政府对大型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行为,从而扩展了公有产权结构、动态承诺不一致,以及政策性负担等经济解释,进一步认识到解决软预算约束根本在于消除沉淀成本效应,而克服委托代理情况下的道德风险行为是最为根本的,因而设计恰当的制度安排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软预算约束;道德风险;沉淀成本;市场制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CJY021)。
  作者简介:汤吉军(1971-),男,辽宁凤城人,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制度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3-0001-04
  收稿日期:2009-04―16
  
  一、引言
  
  科尔奈早在1980年的《短缺经济学》首创软预算约束概念,它是指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国有企业一旦收益无法抵补成本发生亏损,国家或政府常常要追加投资、增加贷款、减少税收或提供其他补贴形式救助现象。之所以会向亏损企业伸出援助之手,是因为政府不愿意接受由于企业破产带来诸如失业等一系列不良的社会后果。这种软预算约束现象被解释为由于国家或政府的“父爱主义”偏好而给亏损企业的事后补贴,进而使许多学者,如许罗丹和梁志成(2000)等认为,软预算约束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到了20世纪90年代,Dewatripon and Maskin(1995)和平新乔(1998)利用动态不一致概念扩展软预算约束概念,指出沉淀成本在软预算约束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为软预算约束机制做出基础性贡献。投入的初期资本都是沉淀的,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继续对亏损企业进行投资而不是对其破产清算是符合投资者的事后最优原则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软预算约束一般化为一个动态承诺问题。同样,在没有考虑战略博弈的情况下,林毅夫和李志赞(2004)将软预算约束归结为国有企业承担了政策性负担,所以造成软预算约束是理所应当的。
  不管怎样,对于软预算约束研究往往基于新古典完全理性经济模型,显著特点就是忽略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的决策行为。即使考虑了沉淀成本,也仅仅考虑潜在或预期的沉淀成本,往往等价于资产专用性投资(Williamson,1985)或不可逆投资(Dixit et al,1994)概念,并没有看到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对当前或未来决策的影响,这主要是受新古典经济学传统的长期影响的结果。虽然行为经济学通过前景理论解释了沉淀成本效应,但却认为是因为认知偏差造成的非理性的结果(Thaler,1980)。然而,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虽然委托人不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但是代理人往往采取道德风险行为――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从而造成软预算约束。因此。为了避免软预算约束,需要克服委托代理成本,消除沉淀成本效应。
  
  二、沉淀成本概念及其形成条件
  
  沉淀成本是指投资承诺之后,在退出时不能得到补偿那些成本。它并不仅仅是一个会计成本概念,更是一个经济成本概念,从而可以看到隐性成本的沉淀程度,远远超过显性成本的沉淀程度(汤吉军,2008)。因此,也可将沉淀成本定义为:在要素市场不完全条件下,一级要素市场上购买价格与二级市场上要素再出售价格的差额。那么,在现实条件下,有哪些主客观条件会使投资成本发生沉淀成本呢?
  第一,要素交易当事人的有限理性或准理性,是产生沉淀成本的主观条件。有限理性可以追溯到西蒙,它是指那种意欲做到理性,但又只能有限度地做到理性的行为。一方面,获取、储存、加工和处理信息的认知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所有复杂的契约都是不完全的。这样,决策者并不按照数学推理、贝叶斯法则进行风险决策,而是用简单的启发式推断或者大拇指规则决策。面临有限认知能力,以及未来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投资仅仅依靠猜测,很容易导致投资错误或投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沉淀成本。
  第二,专用性有形和无形资产投资成本是产生沉淀成本的客观条件,从而缺乏有组织性的现货市场交易,无法实现买来卖去。按照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5)的观点,专用性资产可划分为:(1)设厂区位专用性。例如,在矿山附近建立炼钢厂,有助于减少存货和运输成本,而一旦厂址设定,就不可转作他用。若移作他用,厂址的生产价值就会下降;(2)物质资产专用性极强。设备和机器的设计仅适用于特定交易用途,在其他用途中会降低价值;(3)人力资产专用性。在人力资产方面具有特定目的的投资。当用非所学时,就会降低人力资产的价值;(4)特定用途的资产,是指供给者仅仅是为了向特定客户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而进行的投资,如果供给者与客户之间关系过早结束,就会使供给者处于生产能力过剩状态。专用性物质资产和人力资产一旦从初始生产性活动中退出,其投资再生产的机会成本很小-,甚至没有,因而无法通过再出售价格得到完全补偿而出现投资资产损失,这部分成本损失就是沉淀成本。而且,物质资产具有不可分割性质,分割成本较大,而且作为投入品还需要掌握必不可少的知识,而这同样需要付出昂贵的学习成本。
  第三,在给定资产出售价格不会降低的情况下,交易成本的存在也会导致沉淀成本,特别是当交易成本提高资产购买价格与降低资产再出售价格的时候。Akerlof(1970)认为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柠檬”问题会使专用性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沉淀成本。由于市场交易成本昂贵,需要企业或长期契约等非市场制度的存在,又因交易成本进入非市场制度中,会导致因专用性投资攫取准租金而出现敲竹杠行为、委托代理行为等,这些都会使投资资本效率下降,造成资本投资损失而产生沉淀成本。特别需要指出,如果考虑的资产本身是信息,那么信息不对称更加不容易消除,这是因为在没有揭示信息的情况下无法估价信息的价值,从而使信息搜寻成为一种冒险活动,从而将这一现象归结为信息悖论。
  第四,由于几乎所有的决策都是在一定时间内根据未来预期做出的,因此,不确定性与历史时间概念有着密切关系。环境不确定性也是产生沉淀成本的客观条件。任何投资都是在真实时间中进行的,不确定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影响所有的经济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各项实施的决策都将沿着不可预期的路线演化,这意味着决策者不可能事先知道各种决策的未来结果,只能作出局部信息条件下的理性性为。因此,以前的经历常常构成决策的基础,无法将过去发生的一切一笔勾销。Robinson(1962)认为,“历史是从一去不复返的过去向着未卜的未来前进的”。“就这个世界和现实来说,过去是不能召回的,未来是不能确知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历史时间看成是一个不对称的变量,当前所做出的决策以及所采取的相应行动,只有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才能完成。这意味着人们仅仅知道过去、了解历史,但不可能知道

未来。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决策是事前的,而结果是事后的。因为在市场逐渐展开的时间维度及其内生的环境不确定性,决策很容易出现错误,导致投资失败。特别是固定资本投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投资的决策本质上是不可逆的,干净利索地把往事一笔勾销的经济决策是极为罕见的;另一方面,投资资产的市场价值会遭受有形和无形磨损也会发生贬值,从而带来无形资本损失,这也是典型的沉淀成本。例如,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都会摧毁原有资本价值,从而产生沉淀成本。
  第五,政府管制、契约承诺、税收政策与折旧制度等,都有可能产生沉淀成本。例如债务契约,一旦遇到不利冲击,必须考虑债务偿还问题,而不能忽略它们,这是由于契约承诺也会产生沉淀成本。
  总之。正是由于资产市场不完全或失灵,沉淀成本始终存在。由于沉淀成本概念最早是由机会成本和价格理论的创立者提出来的,并且将它排除在当前或未来决策之外,这恰恰说明在新古典决策环境下。做出的非历史的完全理性选择研究方法,无法进行动态演化分析,即使发生了沉淀成本,由于坚持完全理性和完全竞争产品市场的存在,在事前都完全预期到了沉淀成本的大小及其概率分布,一旦遇到完全竞争市场产品价格变化,出现沉淀成本无须考虑。换言之,即使考虑沉淀成本也是徒劳的,无法使沉淀成本有所改变。然而,在偏离新古典静态一般均衡条件下,一方面,沉淀成本自身是可以变化的,往往是时间和状态依存的经济变量,在有限理性和非理性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沉淀成本往往影响当前或未来决策;另一方面,由于不完全竞争产品市场的存在――未来不确定性,我们可以看到沉淀成本效应,从而更加清楚地解释沉淀成本效应这种“异常”现象。
  
  三、软预算约束的道德风险解释
  
  在新古典契约理论中,阿罗一德布鲁范式假设委托人能够希望他的代理人所要完成的行动是完全已知的。能够完全清楚地写在契约的条款里,而且代理人的行动完全能够无成本地监督到。然而,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的环境下,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事且代理人比委托人更了解事情的真相(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委托代理问题。这时,代理人可能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忽略委托人的利益。当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事时,就被称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原属保险分析的术语,它描述投保的个人在知道他们将获得赔偿的情况下不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来避免损害。现在道德风险具有更一般的意义,即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自利的个人受某种因素的引诱而违反有关诚实和可靠的一般规则而不受任何惩罚的行为。就经济学一般意义而言,所谓道德风险指的是不考虑委托人的利益,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如偷懒、说谎、欺诈等机会主义行为。既然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所以,国有企业内部委托代理之间必然会出现利益一致性,特别是在委托代理情况下,代理人往往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从而出现沉淀成本效应。
  如前所述,在新古典一般均衡经济体系中,由于假设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的,看不到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情况。此时,产品市场的价格变化瞬时会影响到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同样,要素市场的价格变化也会瞬时影响到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从长期看来,生产要素具有充分流动性,最终会实现帕累托最优。即使出现规模经济(报酬递增)的情况,由于要素市场完全,都是固定成本,至少可以实现拉姆齐最优或帕累托次优(Baumol et a1,1981)。由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假设“经济人”完全了解可用的手段和将要实现的目标,因此能够在现在和未来做出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理性的个人有能力预测可能会出现的任何事情,对所有可能的行为路径进行评价并做出最优选择,所有一切都可以在一眨眼功夫完成,不需要任何成本。
  即使在短期内,由于假设完全理性(零交易成本)。经济人完全预期到沉淀成本的大小和概率分布,当事人仅仅根据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进行决策,不会考虑沉淀成本的影响。这是因为与行动相关的沉淀成本是永恒不变的,看不到沉淀成本自身的变化,因而不应该进入有关连续还是中断行动的决策中。此时,以前投资的货币、努力和时间等沉淀成本已经支付了,因其不构成机会成本,所以不应该影响当事人的当前或未来决策,体现了沉淀成本决策无关性。换言之,在短期内,无论当前采取什么行动,沉淀成本都不会改变。一旦投资发生了,并且无法得到补偿,理性的选择当然应该忽略掉它,从而认为沉淀成本根本不重要。同时又假设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只能是产品市场价格接受者,所以无法通过改变产品市场价格来补偿沉淀成本。一旦出现亏损还是盈利,企业都不会改变沉淀成本的大小,只能把它承担起来,诚如萨谬尔森和诺德豪斯(1999)所言,“你应该注意决策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并忽略过去的或沉淀的成本。可以将这一点表述如下:让过去的事情成为过去。不要向后看。不要为已溅出的牛奶哭泣,不要悲叹昨日的损失”。因此说,在长期中没有沉淀成本,边际分析成立。在短期内,即使出现沉淀成本也无需考虑它,边际分析仍然成立,这些都是完全理性条件下的选择行为。否则,如果考虑沉淀成本,就会出现沉淀成本谬误或错误,这是一种非理性行为(Irrational orMaladaptive Behavior),新古典经济学家将这种非理性行为排除在自己的研究范围之外了。
  然而,一旦走进非新古典环境中――信息不完全(正交易成本)、有限理性的真实世界里,很容易发生沉淀成本,从而造成沉淀成本影响当前或未来决策。因此,一旦打破新古典一般均衡决策环境,我们就会发现沉淀成本效应十分普遍。
  大中型国有企业往往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国有资产专用性极强,难以转为他用,所产生的收益也很容易被套牢;另一方面,劳动、资本和产权等市场不发达,市场交易成本昂贵,此时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很难受到外部竞争市场的控制。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昂贵,委托代理链条长,他们之间激励不协调。代理人比委托人具有信息优势,从而很容易采取道德风险行为,欺骗和愚弄委托人,往往隐藏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
  在委托一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为了避免暴露其能力和才华,他们很可能进一步追加投资,希望隐瞒坏的投资项目。因此,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会隐藏代理人的能力声誉信息,而放弃投资项目可能揭示代理人是一个“很差的预见者”,从而导致代理人必然理性地坚持无利可图的项目,尽管从委托人角度看是“错误的”。
  代理人选择项目,会自己获取关于项目生产力的私人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选择进行投资,而这种私人信息的获得与其不可观察的能力有关。委托人会从代理人的投资选择中推断出他们的能力。因为有能力的代理人能够更快的得知项目的生产力,从而可能有更大生产力的项目,也更有可能继续投资。如果代理人得知该项目没有生产力并停止投资,委托人以此会对他们的能力做出消极的评价,因为这种

停止投资行为表明,代理人在得知项目的生产力方面很慢,能力较差。因此,尽管得知项目无利可图,代理人仍然理性地继续投资。当然,委托人最终会发现项目是无利可图的,代理人可能会被解雇,而代理人理性地继续投资却起到了推迟被解雇的目的。
  委托人当然喜欢他们的代理人立即停止坏的投资项目,如果委托人可信地承诺不会解雇他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他们继续坏的投资项目。然而,这种承诺通常是不可信的。如果代理人停止投资,委托人得知项目有可能是坏项目,选择这样项目的代理人就可能被认为能力低,在这种情况下,解雇代理人通常是委托人更好的选择。
  由于代理人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柠檬问题,往往会造成事前的逆向选择――低能力代理人也会启动投资项目,这不仅降低投资效率,而且还会加大投资失败的风险。一旦投资开始,如果他们知道投资项目是坏的,因为他们想拖延低能力评价,减少相关的挣得损失,他们就会采取道德风险行为不停地进行投资。当最终发现项目亏损,他们将蒙受名誉损失时,有些代理人会歪曲事实,甚至可能以机会主义手段寻求私利行为,包括说谎、欺骗和制造混淆,力争扭转投资失败的局面。应该“让过去的事情过去吧”,忽略失败项目的沉淀成本。然而,忘记失败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不理性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当代理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时,代理人就会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从而产生投资升级效应(Escalation Effect)。相对于良性增资行为,这常常被称为恶性增资行为(唐洋,2007),从而强调信息不完全和利益冲突条件下的投资行为的理性解释。
  由此可见,政府决策者作为国有企业委托人,不会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而代理人会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特别是随着市场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成本下降,那么软预算约束就会较少。一旦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一旦企业亏损出现沉淀成本,因为委托代理成本极小,所以,不会出现软预算约束。反之,一旦市场不完全,一旦企业亏损出现沉淀成本,因代理人会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所以。往往会出现软预算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软预算约束,完善和健全外部竞争市场和国有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都是十分重要的。否则,政府对国有企业补贴、政策优惠等软预算约束行为,实际上都是一种理性选择。
  
  四、一般性结论
  
  一旦偏离新古典经济学完全竞争市场的严格假设前提,沉淀成本效应可以通过委托代理经济学得到合理解释,从而可以解释了大型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行为,丰富了我们对软预算约束的理解深度和广度。
  第一,承认沉淀成本效应,难以按照新古典理性原则行事,无法“让过去的事情过去吧”,从代理人角度考虑过去发生的沉淀成本对决策的影响,使我们需要了解沉淀成本效应存在的理性基础,降低了新古典完全理性程度,从而需要通过克服代理成本来解决软预算约束行为。
  第二,既然委托代理理论可以解释软预算约束,因此完善市场竞争环境是重要的。实际上,产品、要素和经理市场制度是需要设计的,并不是自发演化的,其中包括:信息流保持流畅;产权得到很好保护;人们信守自己的承诺,以及外部性受到限制等都是十分必要的,从而使沉淀成本透明度增高。
  第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重新缔约和产权结构调整等,以及完善企业内部的决策过程等,也都是十分必要的,从而加强沉淀成本的责任制度建设。
  第四,加强沉淀成本补偿与管理构成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一种新的指导原则,特别是打破政府实行软预算约束的预期,才能真正实现硬化的目的,避免陷入恶性增资环境里。
  总之,为了真正解决大型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行为,需要消除大型国有企业沉淀成本效应,处理好委托代理条件下的道德风险行为是根本落脚点。不仅包括克服委托代理成本、打破垄断市场结构,而且包括健全和完善产品、经理和劳动市场制度,以及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更为重要的是,政府需要完善和确立市场的一般规则,降低不确定性和未来风险等,这些方案都有助于消除沉淀成本效应。其中,完善市场制度和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则是解决大型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的基本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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