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经验及借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伊

  摘 要:文章对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简要的概述,从中反映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谈一些美国个人所得税对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经验以及借鉴。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所得税模式;费用扣除标准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已经相当成熟,是世界上比较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其在美国联邦税中的比重占到了43%,对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于1981年1月开征个人所得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入,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的全部税收比重也逐步上升,2007年达到6.44%,成为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第四大税种,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各种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本文将简要介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从中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根据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经验谈一些对完善我国个税的思考。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典型的综合所得税制,对个人在一年内从各种渠道所得的收入,不论是劳动所得还是资本利得,均汇总为当年的收入总额再根据不同税率和扣除标准来纳税。其纳税人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按照纳税人的申报身份还可以分为已婚联合申报者(含丧偶者)、已婚分别申报者、户主申报者、单身申报者。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相当宽,除了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免税项目外,其来源于各种渠道的全部收入均应计入个人所得纳税。美国采取六级累进税率,但是对于不同的申报主体,适用不同的免征额。其费用的扣除计算有以下三个步骤:调整后的毛所得=各项毛所得一免税项目一调整项目;应税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一扣除标准(或分项扣除)一个人宽免额;个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税率。毛所得的调整,是把纳税人在交易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扣除,包括交易或经营费用、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亏扣除、搬迁费、赔偿雇员的经营费用,通常把这一部分的扣除称为线上扣除。除此之外扣除的部分主要是一些个人性的扣除,也称之为线下扣除。有两种扣除类型可以选择,一种是标准扣除,另一种是分项扣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这两种中扣除数额较多的作为扣除项。其中标准扣除是国会允许全部纳税人扣除的数额,无论纳税人实际支出多少,扣除的都是一个定额,但不同身份申报人的扣除额是不同的,同时每年会根据通货膨胀指数和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做出调整。分项扣除是纳税人根据实际发生的税法允许范围内的个人费用进行逐项扣除,扣除项目有医疗费用、税款、利息、慈善捐赠、偶然损失和盗窃损失、杂项费用。个人宽免是为了维持个人及家庭最基本的生活而进行的一项扣除,也称之为生计扣除,同时,它也会根据通货膨胀进行指数化的调整。在征收管理方面,美国有着严密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收支记录和交易行为等都在银行的电脑中有记录,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和数据集中处理,便可全面清晰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因此美国的偷逃税现象很少,征收率达90%左右。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借鉴与思考
  
  作为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个人所得税,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作为世界上最为完善的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给我们很多借鉴,给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不断完善带来一些新思考、新思路。
  
  1.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分类所得税模式缺乏弹性,而且会造成税负不公平,因此应该逐步转换所得税模式,采用美国的综合所得税模式。但是,由于我国的征管水平、个人自行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往来电子化控制等方面都还不成熟,不具备综合所得税模式的条件,因此可以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过渡,将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对于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可以分类对所得征税t对于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
  
  2.实行家庭申报制
  家庭申报制综合考虑了纳税人的负担,很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根据纳税人所需赡养的人口的数量、年龄、身体状况规定不同的宽免额,实现了横向的公平,即相同收入的家庭纳各自相当的税。除了能够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实现公平,家庭申报制还有更为深层的意义,它体现的是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对家庭成员生存权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赡养、供给、抚养行为的一种鼓励和支持。因此,无论从经济意义还是社会意义来讲,家庭申报制都势在必行。
  
  3.优化税率结构
  在我国工资薪金的税率中,最高的边际税率45%以及次级税率40%很少或根本未涉及,因此应把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合并和简化,设计3――5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合理界定级距,同时略微下调税率水平。这样税负增长比较“温和”,既有利于纵向公平又不至于使高收入者产生过多抵触情绪。降低后的税率与美国等国家的最高边际税率接近,也有利于我国吸引海外的人才和资本。
  
  4.完善我国个税扣除标准
  (1)重新测定计算定额扣除标准   我国的扣除标准中涵盖了美国个税扣除中的线上部分,即纳税人为取得收入时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但是对于线下部分我国则没有予以充分考虑,而线下部分也体现着一个人的税负能力,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测算扣除定额时,应该还要考虑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计费”,这部分费用应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年龄大小等而采用不同的扣除标准。
  (2)费用扣除标准定期进行指数化调整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物价也会上下波动,因此费用扣除标准也应该进行指数化调整,增加费用扣除的弹性,这样才能使税负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3)增加费用扣除项目
  目前我国的扣除项目的范围还较小,不能全面地反映我国居民的生活状况。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我国居民的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支出也不断增加,而扣除项目中并没有包含这些内容,因此对于改善住房条件、增强体质、提高受教育程度等的支出应该纳入到扣除范围,以推动国家全面改革目标的实现。
  
  5.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良好而完善的征管制度不仅是税收的基础,同时也是改革个人所得税模式的前提。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征管力度,同时建立相应的社会约束机制,提高我国个税征管的信息化程度,逐步建立起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从根本上提高征管水平,为我国实现综合所得税制提供保证。
  在现有的国情和条件下,我国不可能马上改变所得税模式,建立健全的税率结构、扣除标准和征管制度。我国在借鉴美国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时,不能照搬照抄,应该结合中国具体的国情加以应用和改进,以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健康发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从产生至今还不到30年,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经过了近百年的完善;相信我国的个税在借鉴美国先进税制的基础上也会循序渐进地改革,不断完善。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96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