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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津农业合作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锡珍

   1.津巴布韦农业基本情况
  津巴布韦位于非洲东南部,其主要的经济支柱之一是农业。农业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5%,农业部门吸收了全国就业人口的26%,全国40%的出口收入源于农产品,50%的工业以农产品为原料。津农业生产总体水平较为发达,素有“南部非洲粮仓”之称,但发展很不平衡,且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2.中津农业合作现状
  中津两国自建交以来,一直开展农业领域的合作,特别是近年来在中非合作论坛大框架下取得了许多新成果。由于津巴布韦农业没有先进的技术和足够的资金投入,粮食生产水平相对较低。津方多次表示要加强与中方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学习中国如何解决占世界1/5人口的吃饭问题,希望中方在技术和资金投入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提高粮食产量,解决国民温饱问题。
  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农业“走出去”战略十分重视。2009年6月下旬,津巴布韦国防部长考察了我省,对我省在海外开展农业合作很感兴趣,提出可提供30~50万公顷土地与我省合作开发,并在汽车贸易及矿产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2009年10月上旬,我省派出企业家组成的农业考察团到津巴布韦进行考察,并对拟开展农业合作的地块进行实地踏查。双方经过洽谈,吉林省海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津巴布韦农业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建设银行达成了土地租赁种植意向,共计4.9万公顷。2010年6月上旬,吉林省政府派农业代表团到津巴布韦进行考察和洽谈,就双方农业合作进行了深入磋商,并同津国防部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3.中津农业合作的前景及对策建议
   3.1发展前景
   3.1.1津巴布韦积极欢迎外来资金与技术的投入
  津巴布韦联合政府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发展对华关系,希望得到中方的积极支持,这将为两国未来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可抓住目前机遇赴津投资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
   3.1.2我国具有丰富的粮食生产经验和优势
  中津两国都是农业国家,在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优势互补。津巴布韦有广阔的土地,而我国具有与津开展农业合作的优势。具备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仅吉林省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就超过1/3,如果条件允许,完全可以转移出去,因此,对于实施海外农业开发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具备先进的耕作技术。由于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着力扶持,国内农业种植已形成了较完备的作物良种、良法配套技术体系,具有完整的农技、农机、植保、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可以有效地结合当地实际加以应用;具备相应现代农业装备的制造能力。我国农用机械工业一直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从中央到地方星罗棋布地分布大、中、小型配套的农机生产加工企业,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完全可以满足海外农业合作需求。而且我国农业机械的生产成本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津巴布韦合作基础良好。津巴布韦十分欢迎我们帮助开发农业,发展粮食种植,提高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津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外资进入农业领域,并对进口的农业机械、化肥给予减免关税,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农业合作条件。中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为两国开展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具备充足的外汇储备和难得发展机遇。我国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储备总量在2万亿美元。毫无疑问,这是强大而雄厚的资金保障条件。
   3.2对策建议
   3.2.1建立中津农业合作的长期机制
  由于农业发展过程具有长期性,研究对象具有复杂性,所以两国的农业合作需要建立长期机制。在农业合作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技术转移,还要加强对当地农民的培训,从而增进合作成果的可重复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中津两国农业合作良性发展,规避我国企业在投资中的风险,我们应加强中津农业合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定期进行联络沟通,交换有关合作信息。
   3.2.2积极创新农业合作方式
  应创新农业合作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交流与合作。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以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3.2.3鼓励国内企业与个人对津进行农业投资
  要特别扶持实力强大的企业集团在津进行农业开发,使其有较强的竞争力,真正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可持续发展。
   3.2.4制定海外农业投资优惠政策
  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完善财政支持办法,并将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与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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