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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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和桥梁等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涉及到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因此规范涉河项目的管理程序,加强对建设行为的监管,是各级水务主管机关和河道管理单位的职责。本文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现阶段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管理的几点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对策措施,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
【关键词】河道 建设项目 管理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具体是指在河道(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睡到、蓄洪区、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有水利水电的开发、水害防治、河道整治,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 码头、渡口、 管道、 缆线、 取水口、 排污口等建筑物,还有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以及为上述项目实施的钻探。河道管理范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涉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另一类是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施洪水位确定。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涉河建设项目也不断增多,各级水利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更加重大。我国已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河道主管单位也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落实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管理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是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给规范化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部分基层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管理混乱。
经过各地政府部门的努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但是仍有一部分基层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重视不足,管理上所依据的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给后期的执行造成困难。管理缺乏科学性和积极性,不能以规范的标准来指导企业开展项目建设的工作,部了解项目情况,前期工作没有按照统一标准的手续进行,从一开始就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埋下了隐患,也不利于企业树立科学管理的意识。
2、对建设项目的审查重视不够。
依法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制度,不仅能够保障河道和工程项目的安全,还能够优化建设方案,降低成本,节约开支,避免浪费。为了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对河道的影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安全合理的角度出发,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但在实际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对项目缺乏长远规划,忽视了审查制度,使审查流于形式,失去了意义,产生了一些不按规定先建后报、私建瞒报的现象。另外由于没有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审查的各环节无法顺畅衔接,手续繁多复杂,同时容易产生管理上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3、对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不力。
项目的过程监管一直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般具有工期长、任务重、涉及领域广、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因此更加难以控制。如果疏于过程监管,主管部门就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会对河道的正常运行秩序和防洪安全产生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监察人员业务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现阶段监管工作需要,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导致疏忽涉河工程专项验收工作,没有对涉河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和年审,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监管结果不具备充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导致了重审批轻监管现象的存在。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根据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管理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法规认识
主管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力度推进水利改革顺利发展。随着我国和各级地方政府关于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我们的涉河建设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各级工作人员,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法律法规,有效指导涉河项目的建设,对不同的项目类型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对于企业则要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让他们明确施工的条件、原则和具体要求,这样能够促进水利部门加强河道管理,有效地规范涉河建设行为,更好地开展社会服务。
2、落实管理责任
我国河湖众多,水域面积大,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覆盖范围广,因此各级水利部门在管理中存在职责不清,管理不力的现象。因此要求各级水利部门明确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河道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做法有:第一,要落实各级水利部门的责任。要明确水利部门是涉河事务管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对企业进行指导,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纠正涉河违法违章行为。要明确省、市、县、乡各级水利部门分级管理的职责,使管理协调有序。第二,要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地方政府是当地防汛的责任主体,有责任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并且要解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企业是占用河段防洪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保证所建工程自身的安全,并承担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河道堤防的管理维护和防汛责任。
3、强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认识到水利工作的本质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因此要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开始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企业进行科学规范的施工建设。同样,在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及后评价中,更要加强服务与指导,将服务意识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引导作用。其次要统一技术标准,对于河道的防洪能力、项目的可行性都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对项目工程的防洪影响进行科学论证,客观评价,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最后,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一些重点地区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水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保证河道功能的发挥和水利工程安全,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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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颖.浅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审批工作.现代农业科技,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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