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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与火灾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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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几年,由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或因其致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造成的火灾呈上升趋势,使得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成为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为积极防止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起火成灾,笔者经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以期能对建筑火灾防控有所裨益。
  【关键词】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重特大火灾;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监督
  0引言
  近年来,从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起所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火灾来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已经成为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是实现建筑节能最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是不可逆转的时代主流。为此,在总结火灾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剖析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起火成灾的根源;分析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和火灾防控的内因与外因关系;立足实际提出了可以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选用,不同类别建筑外墙保温设计技术措施的运用,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灭火设施器材等方面入手,实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的防控。对于我们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几起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火灾的思考
  从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起,到后来发生的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等一系列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有关的重特大火灾来看,由于易燃外墙保温材料的普遍使用,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是导致起火成灾的主要根源。
  分析这几起大火,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相关联,又都是在外因的作用下引发了火灾,而并不是因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自身引发的火灾。除此之外,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在施工的中后期,由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场施工,也极易因其引发火灾。总体来看,引发火灾的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后的堆垛期,这时发生火灾多半是因为乱丢烟头或火种管理不当引起的;二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装施工期间,这时发生的火灾主要是因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施工进度安排不合理,多工种交叉作业。如哈尔滨经纬360、济南奥体中心等安装外墙保温材料和焊接作业同时进行,且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火灾;三是安装完外墙保温材料,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或接近完工进入工程收尾阶段,因外界各种原因引发的火灾,如央视大楼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因外墙施工围网着火引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而发生的火灾、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
  2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及其火灾危险性
  2.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是建筑节能的必然趋势
  当今世界,绿色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人类的共同奋斗目标,也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建筑节能是我国实现低碳绿色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现节能减排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国策。迄今为止,国内外普遍认为:在实现建筑节能各项措施中,运用保温隔热材料是防止建筑物能耗损失最经济、最有效的技术措施。
  2.2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分类及火灾危险性
  目前,建筑外墙保温隔热材料从材质上可以分为:有机保温材料、无机保温材料和复合保温材料三种。
  有机类外墙保温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副产品,以聚苯乙烯和聚氨酯为主要成分,包括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喷涂(SPU)以及聚苯颗粒等,属于可燃(B2级)材料,存在引发火灾的危险。在我国,有机类外墙保温材料占据了当前市场份额的75%以上。
  无机类外墙保温材料通常是指由岩、矿棉制作而成的外墙保温材料,岩、矿棉中含有的金属氧化物为稳定氧化物,在火灾过程中没有氧化还原反应发生,不存在火灾危险,是理想的不燃材料。国外大量采用岩、矿棉作为高等级、具有防火性能的外墙保温主体材料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并且有成熟的产品质量标准。我国目前的无机类外墙保温材料大部分是使用高炉炼铁矿渣等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矿渣棉,在产品质量、外观上与大规模用于墙体保温材料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而近期大量出现的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主要是指玻化微珠、闭孔膨胀珍珠岩、岩棉、矿棉、玻璃棉、水泥基或石膏基的无机保温砂浆及轻质砌块等无机类外墙保温材料。
  复合外墙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为主要原料,属于难燃材料,不具备对火焰的传播性,本身不存在火灾危险。
  3应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3.1尽可能选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由于无机类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属于不燃材料,不存在火灾危险,从消防安全角度来讲,都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是首选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但就我国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而言,难以完全满足节能保温及节约成本的需求,尚得不到广泛使用。
  3.2运用技术措施实现火灾防控。目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经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我国尚无完善的关于使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切实把好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防控源头关,2009年9月25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并对墙体、屋顶、金属夹芯板材使用的保温材料和不同类别民用建筑外墙使用不同燃烧性能等级的保温材料时应当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填补了国家对建筑保温材料使用约束上的法律空白,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作用。2011年3月,公安部消防局又发文要求,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为此,急切期盼有关单位深入调研,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节能效果、火灾危险性、现实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使用性质、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论证,尽快修订出台符合我国实际和民用建筑使用规模、性质、用途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新技术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运用和监管提供科学有力的依据。
  3.3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要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备案)源头关,筑牢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的防线。公安消防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要严格依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暂行规定,对建筑外墙保温设计(包括选用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采用的防火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杜绝建设工程“带病”开工。
  二是要加强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近几年,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大多发生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并且大多是因为违章作业、违法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火灾。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也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及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坚决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是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配齐灭火设施和器材。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同时,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掌握消防基本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结论
  只要我们认真总结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起火致灾的教训,立足实际,双管齐下,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选用,不同类别建筑外保温设计技术措施的运用,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灭火设施、器材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就一定能够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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