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水电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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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英奎
【摘要】 首先简要介绍了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素,然后针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缺陷
在水电工程中,合同是明确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是维系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的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
一、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素
(1)合同管理人员。人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当前水电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进度、轻合同管理的倾向,体现在合同管理人员上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人员数量匮乏,合同管理人员明显偏少;二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不少合同管理人员原来从事其他工作,经过短暂培训就上岗操作,还不能满足精细化要求。(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管理的基石,在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承包商以接标为前提,不敢也不愿将重大风险费用预报充足,这就为合同实施埋下隐患。(3)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应与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监督承包商按合同要求与承诺施工,在合同工期内保质保量向业主移交工程,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关键,进度结算款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执行手段,发挥着支持和调节工程建设的作用。(4)合同变更。水电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工期长,合同变更频繁,如不严格把关,变更金额可能大大超出预期,给合同管理增加很多麻烦,合同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点。(5)完工总结。合同终止并不意味着合同管理的结束,完工结是合同管理的必要补充,完工总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工作:合同资料收集、整理、登记、编号、装订、分类、文本归档、电子录入合同管理系统;认真开展合同管理后评价。
二、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及问题
(1)企业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施工企业把项目部作为合同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远离合同管理。企业在对某项目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后,与项目经理签订内部经营责任书,把合同直接授予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企业法人对合同履行情况不再过问,只要求项目经理按经营责任书返回企业利润就行,对项目上带来的巨大亏损可以不计,这是我们很多在建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2)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也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法人合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合同应分类建档,跟踪合同履行进展,定期实行合同评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偏差。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对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主动聘请企业合同专家及时处理。
三、水电工程变更及索赔等问题的处理
(1)合同管理中承包商对变更索赔的责任。合同管理中,承包商对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变更索赔应承担责任: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将不合格的材料混进工程;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承包方的责任,未按期完工;因违章损坏业主设备、设施;未按合同签订时的承诺等等。
(2)变更索赔的对策。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未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向责任方索取费用和工期补偿的事件。为尽量减低风险,尽力减少损失,对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一是承包商在招标阶段应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必须在投标前就了解风险转移条款,合同中规定了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应承担的风险,应依据情况协商合同外的补偿,根据合同规定可由业主投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二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按照施工技术条款的要求施工,保证工期。三是一般讲施工设备由承包方自备,一些特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由承包方自备有困难时,业主购买后可有偿、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工期,减轻承包方的压力,同样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总价。这时可能出现的索赔情况是:业主设备未按招标规定的时间进场;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及配件供应不及时。承包商为了减少因这两种情况而引起的风险,应当和业主一起验收由业主提供的设备,并接受培训;与业主签订机械使用管理合同。四是对于合同变更项目,采取现场办公的原则,现场发生,现场签证,尤其是隐蔽工程,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五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施工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进行优化设计和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改善施工环境,避免与其他工程发生交叉施工,互相干扰,影响合同工期。
(3)工程变更的处理。当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并按规定计算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的数量,保证承包商在各个环节上符合合同要求。一旦出现合同争议,在进行争议评审或仲裁时,承包商可以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参考文献
[1]林密.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黄士芩.水利工程造价[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3]曲江.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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