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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和谐执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世安

  2005年7月,镇江市工商局被市政府确定为行政处罚文书改革试点单位。一年来,全系统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改革。通过改革,全系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群众满意度也有了较大提升,从而打造了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新形象。
  
  一、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示范引路,培训指导
  在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过程中,市局注重选好示范点,以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实施整体推进。一是先行试点,具体指导。市局选择丹徒工商局和市局经检支队为全系统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改革的试点单位。各直属局、分局也分别选择了试点单位,全系统共选择15个示范点。随后,市局分管法制的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示范点进行调查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去年8月23日,召开了全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现场观摩交流会,各单位交流了处罚文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丹徒工商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区法院行政庭领导,对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进行点评,帮助完善;走访乡镇法律服务事务所和被处罚当事人,征求意见,得到了很多启示。二是培训骨干,掌握技能。说理式处罚文书关键是理要说清,法要说透。我们把说理说法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先后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基层工商分局(所)法制员,案件主办人培训班10多期,培训人员达320余人次。一方面邀请法制办、法院专家授课,使大家明白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具体内容、要求,进一步掌握说理说法的技能。另一方面,我们区分不同案件类型,编印工商部门常见案件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发给每位执法人员,指导办案。
  (二)完善措施,注重长效 这次行政处罚文书改革,我们紧紧围绕试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力求创出成效和特色。在试点过程中,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镇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评比标准》、《基层法制员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等。这些制度和措施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说理式处罚文书制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督查考核,扎实推进为了强力推进全系统说理式处罚文书改革,我们以强化督查,落实措施为抓手,建立市局、县级局、工商所三级督查网络,市局每季度督查通报,县级局两个月督查考核,工商所每月检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推行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执法人员给予表扬鼓励,对推行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市、县两级把说理式处罚文书推行情况,作为法制和公平执法条线评比的重要依据,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参加省、市局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实行“一票否决”。我们还把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与日常案件核审监督相结合,与案件评查督查相结合,与执法考核评比相结合,扎实有效地推进处罚文书改革。同时,我局还围绕改革试点,在全系统开展了“依法行政先进事迹”演讲比赛、执法案件互评互查、模拟说理式处罚文书竞赛和优秀说理式处罚文书的评选等10项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了全系统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改革。
  
  二、主要认识和体
  
  (一)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是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的质量,不仅反映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提高处罚文书的质量水平,既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又是提高各级工商部门执法水平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技能、综合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关键要写好事实和证据的认定理由,这就要求执法人员既有法学理论知识,又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并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中所蕴含的法律精神,深入浅出的挖掘出来,为一般人所理解和信服。
  (二)把握重点,突出说理,是做好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改革的关键环节 衡量一份处罚文书标准主要是看事实叙述是否清楚,证明事实的证据是否有力,说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其中,说理是整个处罚文书最具创造性的部分,也是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改革的关键环节。一是论法理。就是运用法学理论,对案件的定性、情节、处罚等问题作透彻的分析说明。要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相结合予以说理。把行政违法构成的事实说清,尤其对于数个违法事实,要分别予以说明。对辩解意见的评析,应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应的法学理论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二是说情理。即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要符合违法主体主客观方面以及案发的背景和社情民意,从而使处罚决定合乎情理。对自由裁量理由的表述也应合乎情理,除了把法律规定的裁量幅度、法定情节予以说明外,还应把相关酌定情节,如社会影响、认识态度等作出必要说明。三是讲文理。就是讲究文辞条理,顺理成章。说理结构要有层次性、逻辑性,说理对象要有针对性,说理用语要规范准确。说理用语尽量使用法律用语,杜绝使用有损人格的贬义词,不用与案情无关、与说理无助的形容词,说理语言准确清晰。
  (三)强化督查,落实措施,是做好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改革的重要保证在改革实践中,我们从制定制度、强化督查人手,实行奖惩办法,完善考评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统一标准规范,充分发挥了三级督查网络的督查作用,保证了说理式处罚文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 吴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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