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碳审计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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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雪松
摘要: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以及全人类的重视,因此推行碳审计也势在必行。本文从碳审计的概念出发,分析了我国碳审计目前的现状,并根据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对我国的碳审计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碳审计现状建议
2011年2月25日,国内首份低碳发展报告《2010年中国低碳发展报告》出炉,该份报告表明,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基本实现规划设置的20%的节能目标,有效逆转了“十五”期间能耗强度上升的趋势。然而,未来的低碳之路却并不平坦,尽管能耗强度降低,但能源消费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仍然处于快速上升状态。专家预计,“十二五”期间确定的16%的节能目标基础上,如果GDP仍然保持10%以上高增长的趋势,到2015年能源消费需求总量将要达到大约45亿吨标煤,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要达到大约100亿吨。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对企业推行碳审计,对于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碳审计概念
碳是指由煤炭、木材、石油等这些由碳元素所组成的自然资源,相应地,碳审计就是针对这些自然资源的消耗而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所造成影响的审计行为,它是环境审计的一个分支。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具体来说,碳审计所涉及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六种,它们分别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以及六氟化硫(SF6)。
二、我国碳审计的现状分析
我国已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尽管目前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内我国还没有强制性的减排目标,但是面对日益增长的碳排放量需求及压力,我国很有可能在2012 年后开始承担碳减排任务。目前,国外很多国家拥有较为完善的环境会计体系及碳审计相关实务经验,而我国对于碳审计的研究基本处于尚未起步阶段,因而对于碳审计的推行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缺乏碳审计相关法律保障
目前,西方很多国家早已开展了碳审计理论的研究和实务的探索,而在我国,碳审计理论在这一两年才刚刚起步,而碳审计实务仍然处于尚未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碳审计缺乏相应的法律文件为其提供直接依据,碳审计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审计方法以及审计程序,这对于我国碳审计的推行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同时,碳审计的实行,将会涉及到企业内部很多设备使用情况、产品生产情况、相关气体排放情况等大量具体数据,这就会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在提供审计人员需要的相关材料、信息时,难免会有所保留。因此,缺乏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对于碳审计的取证工作造成很大困扰,很难正常开展碳审计工作。
(二)碳审计主管部门不明确
碳审计,作为一个新兴的审计分支,其主管部门目前尚未明确。根据1995年中国审计学会给审计所下的定义,“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显然,审计一直以来都是审计部门的职责所在,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碳审计作为针对能源消耗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影响的审计行为,似乎又与环保部门又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
同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很多相关行业,如能源、交通、通讯等,由于不同的行业特性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行业又有其不同的节能环保标准,而每个行业又有其相应的行业部门负责管理。
因此,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碳审计究竟归哪个部门负责,这为碳审计的开展也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三)碳审计数据采集困难
在碳审计的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数据作为审计证据,如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等。而以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的企业往往没有配备相关的专业仪器对这些数据进行监测,这就为这些数据的采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一方面,如果强行规定每家需要被审计的单位都要配备相应的仪器来进行监测,那么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这些设备除了用于碳审计之外,一般又没有其它用途,因而企业一般不愿意把资金花费在这些开支上。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提供资金对碳审计所需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全额补贴,那么从财政支出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三、对我国碳审计提出的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我国碳审计现状分析,给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碳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缺乏碳审计相关法律保障的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为碳审计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目前最迫切的,就是制定一套权威的碳审计准则,使得碳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业务时,有章可循。
在相应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考虑邀请下列人员参与:例如各大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相关行业的公司高级管理层、行业协会的代表、环保局工作人员以及那些参与过公约制定的人,如参与制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人员等。这些人员对于碳审计都是关系非常密切的人,他们会从各自的各个不同角度出发,对碳审计的推行,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界定主管机构和部门
对于碳审计主管部门不明确这个问题,笔者的观点是,碳审计这项工作,仍然需要审计部门来开展,但是相关的行业标准问题,则需要环保局以及行业协会等负责制定,审计人员在碳审计的过程中,在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来开展审计。
碳审计的重点在于审计,这涉及到审计中很多专业的问题,例如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等,这些都是其它行业的人无法代替的,因此,只能由审计部门直接进行碳审计工作。
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行业,因此,相关行业的标准由环保局以及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来制定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办法。
(三)运用科技创新进行数据采集
对于碳审计数据采集困难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科技创新。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数据采集的问题,这必须借助一定的专业设备才能解决,而设备购置又面临着资金的问题,因此,只有大力发展高科技,依托科技创新,在成功解决数据采集问题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普遍使用这些产品。
所以说,开展碳审计也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只有这样,无论是最终企业承担监测仪器的购置费用,还是由政府统一进行补贴,都能将资金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使其真正能够开展起来,同时也节约了资金,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结束语
碳审计作为一个新的概念,需要人们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发展低碳经济对于全社会和全人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对碳审计都逐渐重视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碳审计工作的推行和开展,才能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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