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头锤的断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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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 泓 陈 群
【摘 要】:圆头锤用户在使用中发生断裂,采用化学成分分析、金相检验等方法对断裂的圆头锤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该圆头锤选用的材料相当于未经热处理的可断铸铁,且铸铁件有严重的铸造缺陷,故在使用中造成断裂。
【关键词】:圆头锤;断裂;化学成分分析;金相检验
中图分类号:O5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7-0668(2008)0210045-01
1. 情况简介
某机电公司购置了一批圆头锤销售,但销售出去的锤使用一段时间后,多数用户均因断裂而退货。
2. 检验与结果
2.1 宏观断口分析
该圆头锤从中间断裂(见图1),断裂组织颜色不一致,断裂起源于有严重的铸造缺陷(见图2)。
2.2 化学成分分析
在断口附近取样做化学成分分析,结果见表1,不符合GB/T13473-1992《钢锤通用技术条件》中,"关于材料的要求-钢锤锤体采用GB699规定的45~60号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同等以上性能的钢材"的要求。碳素钢通常分为低碳钢(含碳量≤0.25%)、中碳钢(含碳量0.25~0.60%)和高碳钢(含碳量>0.60%),而含碳量在2.06~6.67%的铁碳合金是铸铁。从化学成分可判断,圆头锤非优质碳素结构钢制造,而为铸铁。
2.3 金相检验
在圆头锤的断口取样,抛光后,在显微镜下观察,石墨呈颗粒状分布,并有块状渗碳体存在(见图3),白色为照片反光。用4%的硝酸酒精溶液浸蚀后,在显微镜下观察,基体组织为莱氏体(见图4)。从金相组织可知该材料断口组织非碳素结构钢组织,而是白口铸铁组织。
3. 分析与讨论
从宏观分析知,该圆头锤断裂为铸造缺陷,从化学成分分析知,圆头锤的化学成分不符合GB/T13473-1992《钢锤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说明该圆头锤材质不正常。从金相分析知,断口组织为白口铸铁组织,白口铸铁组织的碳不以石墨形态析出,而以铁结合成渗碳体-Fe3C。渗碳体铁和碳的化合物,机械性能硬而脆,硬度可达HB800kg/mm2,但强度很低,塑性和韧性都几乎为零。断面基体组织为莱氏体,在室温下,莱氏体是珠光体和渗碳体的均匀混合物,因此,其中渗碳体量很多,性能也接近渗碳体的性能,即硬又脆。从断口组织的石墨呈颗粒状分布并有块状渗碳体存在,说明该材料在石墨化热处理时,渗碳体未全部分解成石墨,因此有残余的块状渗碳体存在。我们知道可锻铸铁是将白口铸铁坯件通过石墨化或氧化脱碳热处理,改变其金相组织或成分,而获得具有较高韧性的铸铁。从以上分析可知该材质非碳素结构钢,而为未经热处理的可锻铸铁。由此可知,制造厂为了降低成本,选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低质材料,偷梁换柱。
4. 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结果证明,受检产品圆头锤选用的材料相当于未经热处理的可锻铸铁,该铸铁件有严重的铸造缺陷,故在使用中造成断裂。圆头锤锤体材料不符合GB/T13473-1992《钢锤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
参考文献
[1] 宋余九主编. 热处理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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